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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後七點零七分--Le Samourai

独行杀手/武士/午后七点零七分

8 / 57,049人    105分鐘 | USA:101分鐘

導演: 尚皮耶梅爾維爾
編劇: Joan McLeod 尚皮耶梅爾維爾
演員: 亞蘭德倫 Francois Per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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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盛京

2013-03-17 04:32:39

最燒腦的電影:《獨行殺手》的內在邏輯分析


記得高中時讀一文章,作者說「一部好的小說里,任何一處文字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這部電影正式如此,任何幀節都恰如其分。很多場景中都有關鍵的細節,任何一個細節你若是沒能抓住,則都可能看不懂這部電影。


挑幾處關鍵細節場景分析,場景按電影故事倒敘:

【場景1】 (電影結局處)

假像:Jeff來到酒館,當眾舉槍欲殺女鋼琴師,被眾警察亂槍擊斃。
真相:Jeff

從如下幾個非常容易忽視的關鍵細節可以得到論證:

  細節1. Jeff走進酒館,在門口將帽子寄存,卻刻意不拿寄存號。(原因:Jeff沒打算活著走出酒館,自然沒必要拿寄存號)

  細節2. Jeff進入酒吧時,見女鋼琴師尚未到場,於是選擇在吧檯等候。但他卻並不觀看樂隊的演出。等聽見鋼琴聲響起後,Jeff卻刻意當著之前在警局指認他是「殺手」的酒保的面,緩慢帶上白手套。(原因:Jeff刻意讓酒保察覺自己的異樣,以便讓酒保去報警)

  細節3.(這個比較難懂,請仔細體會)女黑人鋼琴師看見Jeff出現在酒吧時,表情先後呈現了多次變化(由A至D)。A愣住→B微笑→C勸告:女鋼琴師是在嚴肅地對Jeff說「別待在這裡」。→D疑惑:女鋼琴師看到Jeff掏出錢對著自己,先是一驚然後微笑著對Jeff說 「為什麼,Jeff?」。
         原因:A愣住,B微笑:愣住是情理之中,因為此時要嘛是Jeff被僱主幹掉而不能再出現,要嘛是Jeff幹掉僱主而逃之夭夭,無論是哪種情景,Jeff都不應該再出現在自己的面前。至於微笑:既然Jeff活著來酒吧,說明Jeff的僱主,也就是鋼琴師的情人,已經被Jeff幹掉,自己也不再有危險。C勸告:她認為Jeff在殺掉僱主後應該避風頭,而不應該出現在大庭廣眾之下;D對Jeff舉槍對著自己而疑惑不解:Jeff能殺掉僱主是因為自己從中幫忙,為何Jeff還要殺自己?(具體她為什麼這麼思考,請繼續往下看)

  細節4. Jeff對鋼琴師說「我是被雇用來殺妳的」:其實是告訴鋼琴師,僱主也就是她情人,其實已經請Jeff來殺掉鋼琴師了。不過自己已經殺掉了僱主,所以他是在告訴鋼琴師:妳已經安全了。

  細節5. 警察將Jeff干倒,一警察小羅羅對女鋼琴師說「你真僥倖(意即如果我們再來晚一步,你就被殺了)」。 原因:說明警察收到酒保的報警後,匆匆忙忙大批人馬剛好趕上,而並非早已埋伏。這也印證了細節2.

  細節6. 警察小羅羅如是說後,警察頭頭卻驚異的回答說「No!」。原因:Jeff用來殺女鋼琴師的槍里並沒有子彈。說明Jeff並非是要殺鋼琴師,而是想讓警察將自己殺掉,Jeff是「自殺「。

至於為何Jeff選擇殺掉僱主後,仍舊選擇這種「費勁」的方式自殺:見場景3#分析。

【場景2# 】

  細節1:鋼琴師讓Jeff兩個小時候打電話給自己。但等到Jeff兩小時後打電話過來時,鋼琴師卻故意不接電話,而是獨自離開了房間。

  原因:鋼琴師並不想捲入Jeff與僱主之間的鬥爭,誰勝誰負她都不在乎。但Jeff找到她,並要求她說明白己與僱主之間的關係時,她(鋼琴師)知道自己已經被捲了進來無法脫離干係。所以,她故意告知Jeff兩個小時後打電話過來,但電話來時自己卻故意離開現場(注意鋼琴師進入的那個門也是出去的門),卻同時通知僱主來到自己的住處。其目的是讓Jeff和僱主兩人碰在一起,當面PK,無論誰勝誰負,都與自己無關,但自己都可以保全。(囉嗦一句:鋼琴師不指認Jeff,的確是僱主唆使,並非自己有意包庇,所以如果Jeff被幹掉,僱主並不會傷害鋼琴師)。

  細節2:Jeff殺僱主時,僱主正在房間裡,並在聽到門被撞開後跑了出來,且沒有防備意識,說明鋼琴師並沒有提醒僱主警惕,而僱主以為是鋼琴師回到了家裡。另,Jeff發現自己從中間人那得到的僱主的住址,竟然就是鋼琴師所住的地址(從細節推斷的)。從而知道鋼琴師與僱主之間的關係並不一般。於是拿了槍去鋼琴師住處打算幹掉僱主甚至鋼琴師。這2點也印證了細節1.

【場景3】
Jeff對其女友(其實是被多人長期包養的性工作者)說:他們(警察)找你麻煩你了?……我會處理好的。

原因:Jeff要讓自己擺脫被僱主追殺,就需要幹掉僱主;若自己幹掉僱主,警察則必會懷疑自己,如果自己殺人後獨自跑路,則警察肯定會來調查自己的女友。而Jeff非常清楚,自己所謂的女友並不愛自己,不會跟隨自己一起跑路。所以,如果Jeff要讓女友擺脫被警察騷擾,就需要有人為之前馬特被殺的事情負責,這樣警察才能結案,所以Jeff選擇製造假像,讓自己「在再次單獨行兇時被警察擊斃」。而Jeff為何願意為了一個並不愛自己,且同時還有其他多個包公的性工作者,而犧牲自己?我能想到的有兩點:1. Jeff已經厭倦了自己的生存狀態,對生活已無積極的期待;2. 雖然女友並不真心愛自己,但她對自己有情有義,也是Jeff生命的慰藉,Jeff願意為這種情義而犧牲自己(當然是在理由1的基礎上)

電影的配樂,鏡頭的切換,都非常非常厲害,作為一部半個世紀前的電影絕對是佳作。劇本也是難得的好。

唯一一個情節讓我覺得有悖邏輯的是:

Jeff作為一個職業殺手中的牛人,在自己行兇被目擊者(鋼琴師等人)間接碰見後,既然能夠理性且職業的將手套槍枝處理掉,為何不懂得將能夠識別自己形態特徵的行頭(風衣和帽子)也給處理掉?   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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