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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回憶--Memories of Murder

8.1 / 267662人    131分鐘

導演: 奉俊昊
編劇: 奉俊昊
演員: 宋康昊 金相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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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ta△

2013-04-09 00:35:51

反類型片的經典佳作


頭天下過雨,地上滿是泥濘,陽光照得人睜不開眼睛。孩子們在田野里奔跑,嬉笑著追逐那輛優哉悠哉使過去的破爛車。有風吹過,捲起了麥浪,探員抽著煙坐在車後頭朝孩子們揮揮手,隨即又朝他們比劃拳頭。他更像是馬上要去田間耕作的農民。而悠閒的背後,下一個鏡頭卻是路旁的水溝,一具爬滿了蟲子的女屍以一種扭曲的姿勢躺在石板下,陽光照不到那裡。

故事的開頭足以讓人震撼。你永遠不會知道、也不會關心,這樣一個偏遠而貧窮地方究竟發生過怎樣的罪惡。不過是一個遙遠的山村,不過是一起強姦殺人案。這裡沒有多少人念過書,也沒有多少人去過城裡。警探希望能快點結了案,嫌疑人有的是,隨便挑一個最猥瑣的一定就是犯人,最重要的是炸醬麵外賣別忘了給收據。
如果案子不是這樣接二連三,手段殘忍,越來越引發整個社會的關注,可能這起案子會同之前無數冤假錯案一樣,草草了事,再無人問津。終於,迫於壓力,警署改組,來自漢城有大學文憑的蘇探員終於使案情有了點眉目。他不像原來警署中的莽夫,那些人只知道看著美劇憧憬FBI,實在不行便假造證據,甚至求神拜佛只求靈光一現。蘇探員冷靜細緻,觀察入微,他受過真正的訓練。
然而,他福爾摩斯附身了嗎?又或者表面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朴探員最後逆襲成功終於在關鍵時刻靈光乍現?懸疑片不是都這樣嗎?隨著案件的層層推進,一對開頭彆扭的排檔,最後強強聯合,一個提供敏捷縝密的頭腦,一個提供驚人的直覺和矯健的身手,最終將兇手緝拿歸案。那果然是一個早就出現在劇中但又讓人意想不到的人,他背後有著發人深省的傷痛,或者是一個目空一切的高智商的變態。

如果那樣便不是經典了,頂多算是有些平庸的意外結局,或許讓人拍案叫絕,但終歸轉瞬遺忘。而這個故事中,全劇唯一的反轉只在兩個主角間性格的轉變。而這也並沒有讓人瞠目結舌,乾坤扭轉。沒有劇情的急轉直下,沒有隱藏已久的秘密被揭穿。一切就那麼順其自然的走到最後,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雖然說是取自真實,但有多少人敢拍懸疑片到最後兇手連臉都沒有露一個?不要說露臉了,到了最後也沒有證據表明他們接近了真相半步。有多少人能把一樁無頭案拍成這個樣子還讓人大呼經典?如同挖了個坑讓觀眾跳了,跳下去的人還拍手說這坑挖得真是好。
是啊,試想如果是一般的犯罪推理,柯南附身的主角永遠可以在犯罪現場進行完美的演繹推理,雖然足跡被雨破壞,但仍能夠從其深淺程度判斷罪犯的高矮胖瘦。腳步凌亂,說明罪犯在作案時緊張慌忙,他可能長期蹲守在荒野之中,然後等待雨夜隨機作案;腳步穩健,說明兇手有過硬心裡和長期的訓練,這種人在村子中不多,說不定他在作案之前早就跟蹤受害人多時,了解受害人行蹤;腳步時深時淺,還說不定兇手是個跛子……可是這些警員們不是都查到了嗎?他們已經掌握了兇手足夠多的特徵。兇手是精神失常的,於是他們抓到了個傻子;兇手是偏愛紅色的變態,於是他們抓到了大晚上來手淫的紅內褲工人;兇手作案的時候電台都會放同一首歌,於是他們抓到了點歌的小白臉。而最後這個小白臉更是符合兇手的一切特徵,他剛剛退伍受過訓練,可以不動聲色地殺人;他手掌細膩如女人,符合山上女人的證言;他長得帥,同傻子說的一樣;他在雨夜點歌,他甚至沒有不在場證明!可是,最後的一紙DNA鑑定便將一切都推翻。
這很正常。韓國幾乎每個男人都要入伍,手掌細膩的人千千萬,而這世界上並不是只有殺人犯才偏愛雨夜。沒有證據,一切都是白瞎。
這便是區別。
柯南們能夠從嫌疑人褲腿上的泥巴推斷出他走過哪條路,因為受害人走過的路永遠能使人粘上附近工廠排出的帶有特殊化合物的黑水,又或者是剛翻新的紅色泥巴。柯南們可以從犯罪現場找不到yin毛推斷出兇手陽痿,可以猜出兇手根本就沒有實施強暴而是在一邊自擼之後向受害者灌入精液,然後下一秒一個陽痿外加童年被猥褻過的猥瑣男人就會出現。實在不行的時候他們還可以引誘犯罪,雨夜裡的紅衣女警絕對可以逮住這個心狠手辣的變態。需要什麼DNA鑑定?需要什麼鑑識科室?只要朝著最不可能方向走,前方就有兇手等著你。
只可惜,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兇手不是有潔癖的高智商犯案,也沒有任何高科技手段。他只是在雨夜伺機而動,甚至說不定是一時興起。他從來沒有愚弄警署。沒有聲東擊西,沒有妨礙查證,甚至對僥倖存活下來的人證也沒有殺人滅口。除了不自首以外,他是一個老實本分的普通人。他只是簡簡單單地作案而已。他沒有藐視過任何人,只是單純地享受雨中強暴殺人的快感。
這就是真實,黑燈夜雨,窮鄉僻壤,兇手作完案後便拍拍屁股走人,他們不會玩任何遊戲。
警員們每一次都看似接近真相,但又根本無理無據。柯南中能夠由受害人指甲中的皮屑進而找出身上帶著抓痕的兇手,而這樣一個故事中即使是有了犯人的精液也無濟於事。
更不要說僅憑傻子的幾句話了,他的話或許能夠作為線索,但永遠不是證據。所以,傻子就算是沒死,兇手仍然可以逍遙法外。很顯然,讓傻子指認嫌疑人是否是兇手還不如多送點DNA去美國。

故事的最後,那看似隨意卻讓人幡然醒悟的對話,那定格在最後神色複雜的臉,成為了全篇最為精華的部份。

你看,十幾年後,陽光依然耀眼,風一吹,麥浪翻滾。那條鄉間泥濘的小路邊,仍然保留著原先的溝渠。
我伸著頭往裡面望,看到陰影那邊明晃晃的太陽。
有個小女孩問我在看什麼,我說我只是想起了過去。
你撲閃著天真的眼睛望著我,十幾年前,也曾有個女孩跟你差不多。
我很想告訴一個故事,名字不叫《警探回憶》或者《刑事案件回憶》
而叫《殺人回憶》。
你問我是誰?
我是故事中的主角,
雖然戲份比任何配角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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