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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

2013-04-30 22:32:55

事實總是會不一樣....


與電影中敘述不同的是,布朗的病情在與Carr結婚後惡化。在他生命的最後幾年中,他逐漸變得離群索居,有人認為這是Carr影響或虐待的直接結果。布朗在49歲時死於一次羊排晚餐時的噎食。他的遺體被發現有明顯的傷痕,讓很多人開始相信Carr對他有身體上的虐待。更多疑點在Georgina Hambleton的自傳《被"我的左腳」所激勵的生命》中被發現,其中揭露了被認為是更準確並且不健康的布朗與Carr關係的版本。這本書將Carr描述為酗酒者並慣於說謊。在Hambleton的書中,她引用布朗的兄弟Sean的話:「Christy愛她,但是並未換回她的愛,因為她不是那種人。如果她真的愛他像她說的一樣,她就不會與男人和女人都有風流韻事。我覺得她是在利用他,以多於一種的更多方式。」 (我譯的, 你就湊合看吧:)

布朗's health had deteriorated after marrying Carr, despite what was portrayed in the film of My Left Foot. He became mainly a recluse in his last years, which is thought to be a direct result of Carr's influence and perhaps abusive nature.[9] 布朗 died at the age of 49 after choking during a lamb chop dinner. His body was found to have significant bruising, which led many to believe that Carr had physically abused him. Further suspicions arose after Georgina Hambleton's biography The Life That Inspired My Left Foot, revealed a supposedly more accurate and unhealthy version of their relationship. The book portrays Carr as an abusive alcoholic and habitually unfaithful.[10] In Hambleton's book, she quotes 布朗's brother, Sean, as saying: "Christy loved her but it wasn't reciprocated, because she wasn't that kind of person. If she loved him like she said she did, she wouldn't have had affairs with both men and women. I feel she took advantage of him in more ways than one."

http://en.wikipedia.org/wiki/Christy_布朗

這讓我想起Jane Eyre的作者Charlotte Bronte在現實中對Constantin Heger只不過是deeply attached to, 沒有來得及象小說里Jane Eyre與Rochester那樣的愛情感動過多少當年的高中女孩。

反正現實總沒有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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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愛情的墳墓」,"自己去愛過就好沒必要一定的有個好的結局」….

什麼樣的愛情?
什麼是婚姻?
怎樣的愛過?

實在忍不住再來寫幾句:


「愛過」這個說法讓我想起威廉·霍加斯的《時髦婚姻》那一組油畫。包辦的貴族婚姻中個人的感情需求難以得到滿足,只有婚外偷情這樣的行為長期被默許,才使得貴族們能在一段利益婚姻下維持表面的平和。恐怕現在中國的社會風氣也是這樣時髦的。不管是利益婚姻還是因為自身不獨立尋求依賴的婚姻,婚里婚外愛來愛去最終都迷失在那個沒有主體的所謂的「愛」里。「愛過」是不是也就是這樣一些只管當下不顧前途的「愛」。你忘了延遲滿足的糖果試驗。

又或者每個人對愛情的定義都不一樣;也許可以依據馬斯洛的需求層次來定義處於每一層次的人所理解的愛。越是處於需求層次底端越需要滿足生理本能的愛或者用來維持生存的帶有利益關係的愛,沒有安全感的人尋找可以依賴的愛,這些「愛」的確都應該是「愛過就好」,因為人要成長嘛,總要走過些挫折。而位於需求層次頂端一個追求自我實現的獨立之人的愛一定是與自由相伴,它是一種不受束縛的承諾與陪伴,是不需要承諾的承諾。真愛不會因為承諾而消失,還是愛過就好嗎?

婚姻是社會契約,而伴侶關係不是。對的伴侶只會給你自由,在這種既親密又彼此獨立的關係中,最大限度探索內在的自我與外在的世界;這種關係的難得,以致於除了死亡之外,無法分離。太理想了是嗎,對,她還會和你一起體驗身體的愉悅,他也會為誰去洗碗和你爭來爭去,真實了吧。找到對的伴侶,婚姻只是一種形式,它不是墳墓,至多算棺材。

我又扯遠了。

事實總會不一樣,忽略一些難堪的事實讓故事更吸引人,讓主要觀點更容易被接受是電影的處理手法。如果是紀錄片,就不用我在這裡提起這些尷尬事實了。但我不是來暗示所有的愛情童話都是謊言的!不是想說真愛根本不存在,所以隨便愛愛,愛過就好了。


真愛可以從容面對突發的災難,而沒有真愛的婚姻就不必奢望了。比如因為乳腺癌切掉乳房,對任何一個女人來說都是恐怖的事情,很多人因此家庭破裂,但就是還有人和自己的伴侶接受現實,調整生活而不是勉強,繼續在一起的日子。如果能夠真正接受無法改變的狀況之後,它所帶來的問題也就不存在了,而可愛之處還在那裡,就還會在一起。當他接受了她是貓變成的人,就只會取笑她偷吃了家裡的金魚。霍金也好,布朗也好,接受自己身體殘疾的事實,讓自己的閃光點越來越亮,並相信自己值得一份真愛就可以了。「是真愛就能熬下來,不論環境多麼艱苦。命運這東西從來都是把握在自己手裡。」

真愛難得,但值得期待;所以要讓自己不斷成長,而不是愛過就好,那個真的是愛嗎?愛過就好,我看就是沒有誠意勾搭調情的把戲,要嘛就是一個有考古價值的觀點。

一生只夠愛一個人。所有的相遇別離,都是在尋找這一個人。那些沒有勇氣走近,還有不敢向自己承諾的感情,或者是一種考驗,或者是煎熬,都會成為過去。哪有那麼多的「愛」過,你不會把愛耗散在那裡,一堆淺薄廉價的愛,不及一次徹骨銘心。先要有心才行哈。與其「愛過」那麼多,不如讓自己閱讀更多書籍,走過更多地方,見識很多人很多事,做出些讓自己得意的小小成就....

總有一天,你愛上一個人,而他也剛好愛你。經過一見鍾情,再次相遇,三次離別,四次轉身..... 終於終於,愛帶來持久的喜悅。
一切的一切,都只是一個問題,是不是真愛;以及一個前提,夠不夠獨立。

婚姻,愛情,愛過,我也給不出準確的定義。我到是寧願相信愛著就好。

遇到有關愛的問題,再怎麼用批判性思維看起來都是漏洞百出; 關於愛,就此收筆。
想看就看,看看就好,看過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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