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ifer
2013-05-04 20:31:30
在別處
看了《變身殺人事件》,很有些感觸。
殺人事件的過程如下,律師的妻子婚外偷情,丈夫一時失控之下錯殺第三者,這位精明的律師乾脆放棄自己的身份冒充第三者開始了新的人生。
分外令我驚異的不是這位律師的精明和世事的多變,而是為什麼他的妻子會偷情呢?她擁有這世界上絕大部份女人都渴望的一切:英俊的丈夫、漂亮的孩子、精緻的生活、充裕的自由。她卻寧可毀掉這一切與一位業餘攝影師戀愛。
為了愛情?
似乎不是。
為了金錢?
一定不是。
她只是想體驗另一種生活,她中了「熟悉的地方沒有風景」、「生活永遠在別處」的毒。「城外的人想進來,城裡的人想出雲」的圍城困境不只發生在愛情上,也發生在生活上。再美的風景看多了會厭,再幸福的生活過久了會不自覺,人們格外相信別人比自己幸福,別人的生活是更好的生活,人們格外相信山那邊的風景一定要比這邊的風景更好。
於是,人們就躍躍欲試到山那邊去探險,如果幸運,會發生兩種結果:
第一、人們發現果然山那邊的風景更好,於是搬了過去,開開心心生活,等待下一次毒藥發作;
第二、人們發現山那邊也不過如此,於是又搬了回來,更加堅定地過自己的生活。
如果不幸,也會發生兩種結果:
第一、人們發現山那邊也不過如此,卻因為行囊收拾得太過徹底,已經搬不回去了,只好咬牙苦受,別人問起,還要一臉幸福模樣堅定地說:「我過得很好」;
第二、人們發現山那邊也不過如此,於是偷偷地往回搬,假裝沒有出發過,卻被別人發現了。
妻子的情形屬於第二種,偷情事敗,不僅當下的生活瞬間破碎,未來的生活也不再完整,丈夫的不幸則是第一種,錯手殺人,萬事皆休,被逼逃到了另一個山頭重整旗鼓,卻豁然發現——原來這才是自己要過的生活。人生禍福相依弔詭變幻莫過於此!
這樣說來,「生活在別處」這一劑藥是毒藥還是良方?
若說她是毒藥,可一個人願意扭轉人生軌跡說明他(她)心還未老,血仍未冷,還願意嘗試新事物,願意追逐風的變遷。試看那些固守舊生活的人,有多少人是因為深諳世事變遷而超脫於生活之上?太多的人只不過無能,或者不敢改變現狀,只好麻木不仁得過且過而已,更有的人明明知道自己的生活是一艘必將沉沒的泰坦尼克卻因為已經把全部身家買了船票而醉生夢死,只等撞擊的一刻。
若說她是良方,這世界也不缺深夜買醉的傷心人。他(她)拋棄一切賭上身家卻發現山那頭也過如此,甚至還不如老地方,遍體鱗傷還要故作堅強,想要再回首卻已是百年身,一離故鄉土永為異鄉人。
這兩者孰錯孰對?
人生沒有萬全之計,唯一正確的或者就是不停地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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