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六電台節目
1966年,當巨型電腦和小型手機還沒來得及成為娛樂的標準。
每個人都捧著一個長方形的盒子,聽電波裡的繽紛。DJ像一粒既迷幻又神奇的藥丸,又吸引又神秘。
要是別追溯到這麼遠,每個人十來歲時都曾經試過戴著耳機,一邊做作業一邊聽電台偷著樂;又或者,晚修時噗嗤地偷笑讓老師同學朝你望過去;又或者,去哪兜里都裝著一個橢圓形的小小的盒子,耳朵里永遠有兩條天線;又或者,趁父母不留意偷偷打電話到某節目,在播放廣告的時候窮緊張要點什麼歌。
電台,是一個新的魅力產物。當然了,在網路日益發達的今天,魅力,或者僅限於上下班時陪伴司機大哥的交通台。電台,現在已經舊了。
可是它曾經是我們生活必不可少的神奇物事。
小時候切切實實迷戀過電台節目,也經常打電話上去唱唱歌說說話,大學的時候家這邊有大型的DJ選拔比賽,人數實在不少,好歹殺進了24強;也曾經上過節目,真真正正地對著麥克風說著不找邊際的話。而現在,罕有地扭開收音機,還會不恥那些無意義的笑聲,那些充斥著商業和炒作的虛假娛樂噱頭。
《海盜電台》,只適合我們這些,因為了解所以鄙視的人。
對於一類人,包括我,電台是一種啟蒙,對理想,對人生,對music sense。高三轟轟烈烈地衝刺的時候,我每晚躺在宿舍的硬板床上聽一檔叫《逍遙音樂館》的節目到深夜,清楚地記得第一首是Rihanna的Rehab然後是彭玲和黃耀明的漩渦,我完全中毒,一直中毒到現在,而當時我還是一個除了Mariah Carey不知音樂為何物的傻貨;人大了點,浸淫多了點,喜歡Tom Waits,喜歡Massive Attack,喜歡Rammstein,喜歡 Gotan Project,從pop到trip-hop到techno到heavy metal,這檔節目是我在歐美音樂路上第一位老師。我總覺得聽眾能分別出用不用心去做節目,作為一個DJ,我能聽得出你對電波的熱愛與否。
寂靜的人生,因為穿梭於空氣裡的聲線而不寂靜。
甚至喧鬧。
《海盜電台》,就是喧鬧的一群。有性,有毒品,有搖滾,電台在一艘大船里,大船在海洋上浮浮沉沉,怪異的造型,花花綠綠的衣服,浮誇得不著邊際,連敬個禮都得萬分rock n roll。大概很多坐咖啡館裡聽小野麗莎的人會覺得這片子很裝,就像很多人拿Tom Waits沙啞的聲線說事。我這種不聽爵士的人,我不會去批判,因為自己無知,你總不能一竹篙打死一種音樂;正如,搖滾,你不喜歡它的節奏,就請不要為其套上頹廢和垃圾的罪名。畢竟,很多愛著搖滾的人其實生活里都很正常很成功。《海盜電台》的主節奏,該是想大肆宣揚一種切合搖滾精神的樂觀和積極,愛生活,嚮往自由,無拘無束,對夢想至死不渝的追求。因為是大英帝國出品吧,原本老掉牙的思想層面被套上了一個極度有趣的背景,充塞了無數有趣的小故事:婚姻詐騙,直播破處實況,禿頭爵士叔原來是我爸,等等等等,很歡樂,很funny;沒必要一定畫黑眼線弄得很哥德,只要快樂,穿著件爛襯衣在街上晃頭晃腦的,誰敢說你不懂搖滾?
英國人一定會玩冷到極致的黑色幽默,不諷刺下政府,對不起電影投資方。所以,政府成了必定會出現的惡人,要把這一堆滿嘴髒話崇尚肉體享受和精神自由的人趕盡殺絕;最終好人必定會扭轉劣勢生機再現。電影裡沉船獲救的一幕,是挺狗血的,可是也正正切合每個人心裡狗血的一面,我們誰沒當過某個DJ的小粉絲啊?誰沒有因為他聲線極度性感就忽略他是禿頭或者大胖子啊?粉絲們磅礴的救援行動,既氣勢又盲目,在這樣歡快的片子裡做結尾,卻又是不會覺得突兀的。演員嘛,基本上是較為小眾的但又屬於國寶級的演員,是不是啊一看見IT CROWD的兩位已經想笑翻了,是不是啊加勒比海盜章魚老伯戴著墨鏡穿西裝跳ago go帥氣得要命;值得一提的是在一群英倫咔中間以一敵十的Philip Seymour Hoffman,果然是美利堅影帝級中流砥柱,出彩同時入型入格。而這麻鷹捉小雞的英美大混戰居然明目張胆地安排了一張打籃球的戲,確實能會心一笑。
再孤僻的人,必定會有你捨得用生命去交換的東西,你一直深愛的,追求的,不屈不撓地對待的,東西。你可以變得圓滑變得虛假,但如果放棄你一直堅持著的那團火,你什麼都不是。社會就是這樣,有一群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打著領帶穿著碎花裙不煙不酒禁慾禁菸作息定時,也有一群翹著二郎腿喊著NMJB一手把菸頭彈你跨下的不思進取群體。我們沒有海盜電台,所以兩派人在心底相互鄙視的同時又相安無事。誰的生活方式都沒有錯,Rock N Roll Never Die,別理會誰比較瀟灑,只要快樂,做自己就好。
原聲無限好。
題外話,上文提到的《逍遙音樂館》,DJ叫陳靈偉,一個非常,非常,非常優秀的好電台節目主持,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搜搜他的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