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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秘密--Kill for Me

为我杀人/受害者/为我而杀

5.5 / 3,696人    95分鐘

導演: 麥可葛林斯潘
編劇: 克里斯多夫陶德
演員: 凱蒂卡席迪 Tracy Spiridakos 唐納羅格 萊恩羅賓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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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1 06:51:45

標尺


一開始我以為故事是A,後來我發現實情是B,到影片結尾我發現故事確實是A。
這是一部還不錯的懸疑影片。
劇中的海利是個比較複雜的人物,不能用簡單的惡或善來形容,不過,這就是一般人本來的樣子吧,不是絕對的惡,也說不上是完全的善。人會因周圍環境的不同而產生相對的反應,有時惡有時善,或對一些人來說是惡,對另一些人來說是善。
令我印象比較深刻的不是主角之間激情的橋段,而是電影借那位夫人之口說出的,人犯錯後應有的勇於面對、積極改正的態度以及法律並不是規制人行為唯一且最終的手段。
現在每每法院沒判殺人犯死刑時就會有人說,怎麼能這樣?ta殺了人就應該以命抵命,就應該也去死。但就如這部影片所表達出的,法律不是萬能的,也不是懲罰一個有過錯的人唯一且最終局的方法,同樣的,死刑並不是對一名殺人犯最嚴厲、最能令其恐懼、懺悔的唯一有效的方法,甚至,可能不是最有效的方法,就像那位老婦人所說:
「我們都是普通人,你知道,我們都會犯錯。但我們能從當中學習,我們不總是需要法律……因為我們有我們的內疚和道德,並且有時候比我們認識到的更多。」
當然,我不是說法律是不必要的,死刑是不必要的,社會需要法律的規制,對罪刑特別嚴重、主觀意思特別惡劣的罪犯,為了防止其對社會、對他人繼續產生嚴重危害,我們可以將他們永遠監禁甚至剝奪他們的生命。
只是作為一般的、平凡的、正常努力生活的人,我們不應把法律當作自己行為的標尺,法律的作用是有限的,也是有空缺的,我們每人心裡都應該有一把標尺,融合了法律規範、道德規範,還有我們的價值觀、信念,正是這把標尺而不僅僅是法律告訴我們,我們應該做些什麼。   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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