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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testone

2013-06-27 12:40:06

兩個問題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看到前面覺得很精彩,本來想打五星。但是後面的結尾還是產生了一些疑惑,所以打四星。

第一個疑點,被告第一次與律師見面的時候,一臉輕鬆的樣子說自己覺得不會被捕,是妻子覺得他有可能被捕,建議他找一個律師,所以他才來的。而在結尾被告妻子的信中,妻子給情人寫到自己打算作偽證證實被告有罪,以此獲得自由來永遠和情人在一起。這難道不相互矛盾嗎?如果妻子希望被告被捕,應該讓他什麼都不做直接被逮捕,何必還要勸他找辯護律師,而且還是有「絕境逢生案件之王」之稱的大律師呢?這不明擺著不想讓他被逮捕嗎?律師若是注意到這一點矛盾,就應該意識到被告的妻子的控訴性證言有問題。

第二個疑點,按劇情設計,死者死於9點30分以後。被告如果確實在9點25分回家,意味著無罪。如果在10點10分回家則傾向於認定有罪。被告妻子如果簡稱自己丈夫在9點25分回家,那麼有可能因為是親屬而被當作無效證言。妻子知道這點,便聲稱丈夫在10點10分回家,並且衣服上有血,說了殺人的話。之後又設計機關推翻了自己的全部證詞。使人們相信妻子是為了出軌才背叛丈夫的,因此丈夫並沒有10點10分回家。

可是,沒有10點10分回家並不代表就有在9點25分回家啊。換言之,一個控訴的證據被證明是偽證,並不是被告人可以被判定為無罪的充分必要條件啊。甚至「偽證」之所以被判定為「合法的偽證」,也只是由於被告妻子的自己坦白,實際上法庭只要稍微調查就知道,並沒有Max,也就是妻子的情人這個人,因此給被告帶來優勢的「偽證」只是「偽偽證」,而被告的優勢也就不存在了。

影片最後說,根據英國的法律制度,被告一旦被判定為無罪,就不能再被起訴了。既然這麼嚴格,那判定無罪的時候不是更應該小心求證麼,就這麼隨隨便便判定清白了,而且還不能改判。這也太不合理了。

除了這兩個問題有點搞不清楚以外,電影的其他方面都很棒,尤其是演員的一些細節動作,非常精彩。
我蠻喜歡克里斯丁的,但沒看過這本原著,有空也找原著來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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