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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對決--Law Abiding Citizen

守法公民/重案对决/知法玩法

7.4 / 321,264人    109分鐘 | 118分鐘 (director's cut)

導演: 蓋瑞葛雷
編劇: 寇特威默
演員: 傑瑞德巴特勒 蕾絲莉畢柏 傑米福克斯 布魯斯麥吉爾 薇拉戴維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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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敷夜歌

2013-07-12 02:30:20

以暴制暴的快感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我心底有不少黑暗情結,最明顯的是快意恩仇的不健康不理智情結,作為一個女生,看武俠劇有時比男生還血脈賁張。甚至新版《水滸》,也能讓我如痴如醉沉浸劇情,在那段時間與現實嚴重脫節。它是10年播放的,我看的時候已經是11年下半年,不存在追劇的問題,但如有活動我卻是能推則推只為回家看《水滸》,沉浸在那個世界不願意被人打擾。老話說「少不讀水滸」也許真有幾分道理,關於正義,我知之甚少,關於衝動,我卻頗有體會。

前些天看了部電影《守法公民》,司法系統的漏洞及檢方匪方的勾結使真兇逍遙法外,男主角為替被姦殺的妻女報仇,醞釀了十年的復仇計劃,第一步是手刃主犯,繼而步步為營向美國司法系統挑戰。 手刃主犯是全劇的高潮,接下來的表演則有些失色:我以為他會利用司法制度的漏洞開展高智商犯罪,以彼之道還施彼身,但劇情卻是利用他的專業知識開展高科技犯罪,不僅沒預想的給力,而且大開殺戒牽涉到了許多無辜者(以主人公的思維他們並不是無辜者而是體制的幫兇,不過我覺得評價標準未免嚴苛)。當然主人公也覺得這是「以彼之道還施彼身」的一種,一步步用殺人為籌碼要求檢察官做交易,一步步讓檢察官落空,換來最後檢察官的一句「我不會再與殺人犯做交易」,主人公十年前的心結終於放下。
有點火力打偏的感覺。用網上的評論來說「如要批判制度,那就應該讓主角充分利用制度漏洞,開那麼猛的外掛幹嘛? 」
但如果不去苛求虎頭蛇尾,這部片子還是看得很過癮,尤其是報復主犯的情節。過癮與否的區別就在於看完的當晚我是能順刺入睡還是場景在我腦海盤旋久久不散。
 
我的膽子不大,不敢看恐怖片、懸疑片(懸疑小說能接受,因為讀書的節奏是緩慢的,恐懼感不是突然來臨而是有前奏的,能提前做好扔書的準備,但恐怖片和懸疑片通常眼睛來不及閉、窗口來不及關就被嚇慘了),更不能接受血腥鏡頭。
所以其實在我看到片頭打出的那句「未分級版」時就應該有警覺猶豫要不要看的,但心裡還是有個聲音「我倒要看看未分級的電影到底能暴力血腥到什麼程度!」
所以其實我看到他第一次親手殺人的時候的確是震驚到了:「原來人是可以這樣殺的!」這是我所知道的最殘忍的殺人方式沒有之一!

奇怪的是,看的時候儘管害怕,更多的卻是激動。
一是這個片子喚醒了心底本性的惡,一種潛在的嗜血本性,也許是人類都有的獸性,只不過在文明的進化中被稀釋了。對於幾個血腥場面,我的興奮多於害怕。
二是復仇的快感,我恨你,所以我要毀掉你。簡單粗暴的毀肯定是不能滿足的,我毀掉你時,要你的痛苦,比凌遲更痛。當生命中只剩下仇恨,一切不過是工具而已。
當這兩點讓我看得過癮後,我才有空間去思考一些別的問題。很多人把它和《十二怒漢》結合在一起,談論司法的公正性。程序的正義與正義本身孰更重要一直是爭論的話題。其實電影裡檢方匪方的勾結並不能說是真正意義上的「勾結」,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檢察官與主犯進行了交易:你做從犯的污點證人,我對你從輕發落。對於檢方來說,或是不得已而為之,否則很可能犯人會被無罪釋放。但男主人公是無法接受的,他寧願看到檢察官為自己據理力爭最後犯人無罪釋放,也不願接受檢察官連努力都沒有努力就直接和犯人談好了條件決定了結果的事實。檢察官是性格內斂的人,我無法揣測出他的真實想法,但保持職業記錄上高定罪率的佼佼成績的私心是肯定有的。

作為對法律根本不了解,即使了解皮毛也比對不來中美法律異同,更無法改變法律大環境的普通人,我更關心的是,當我們不能用正當途徑保護自己時,我們是否可以用自己的手段來解決問題?針鋒相對予以還擊、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否理智?這一直是一個廣受討論的話題。
在幼稚園老師虐童事件頻發的時候,我和其他人討論過這個話題。有一個新聞是某老師拎起小孩耳朵向上拎起讓小孩懸空,後來在該老師空間裡又發現大量虐童照片。我當時想,這件事情官方的解決肯定是比較溫和的,以調解為主,和和稀泥。在中國並不把對未成年人的體罰當很嚴重的事,體罰的事情太多了,在我的中小學時代,這種事層出不窮。如果有老師這麼對待我的孩子,我肯定不會寄希望於官方,我肯定要想辦法親手或僱人把老師打殘,該承擔的法律責任我承擔。後來這新聞風頭過去後,我再回想,冷靜了不少,考慮到我或被判刑或賠巨款也會嚴重影響我小孩的生活質量,也許我還是不應該以暴治暴。不過人哪裡能那麼冷靜呢,到時候我一時衝動做出了什麼事情我也不好講。
打人當然是不對的了,大家都這麼說。可是人能控制住自己的怒氣嗎?老謀深算精心報復者究竟少,大部份人是即時出氣,尤其是觸及到自己的核心利益時,Hold住自己的血性很不容易,還有一種情況是自己受委屈能忍則忍,自己至親受委屈忍無可忍。
突然想到小學的時候,我有一個特別喜歡的老師,他也很喜歡我,對我很好,但是他打起不聽話的男同學來暴戾得很。後來有一天他被人打了,傳言是學生家長打的(其實我到現在都不能證實),住進了醫院,學校組織我們去醫院看望他。當時還比較小,印象比較模糊,只聽說他是被學生家長打了,也不把這個當大事,也沒有很大的是非觀,就是在心裡覺得老師受罪了一定要早日康復哦。現在想想,這個老師這麼打人是否應該?其實現在隔了這麼多年,我想,如果我很喜歡一個人,但是ta傷害了別人,被人報復了,我該站在哪一邊?突然覺得這其中的是非對錯真不太好講。


寫到最後,想起了以前上微經時,老師提到犯罪經濟學:有人疑惑法律的作用,人人都知道殺人要判死刑,但仍然有人要殺人,法律並不能杜絕犯罪。
老師說,從犯罪經濟學的角度來看,法律從來不是為了杜絕犯罪的,它只是一本菜單,明碼標價,想要什麼就支付什麼。
每個人要對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那麼是用合法還是不合法的方式解決問題,好像都不重要了,如果你覺得犯法比守法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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