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9 07:40:38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激戰》很好看(有人稱《基戰》)。他很老實地講了一個故事:富二代林思齊的父親在房地產生意破產後一蹶不振,一方面由於生活能力有限被迫為臨時工,一方面需要照顧父親的生活起居。為了喚起父親的生命意志,他選擇參加MMA比賽。中年人程輝,綽號賤輝,欠下大量賭債被人四處追殺,其兄弟介紹他在一家運動館做雜工,並與一對母(王明君)女(小丹)合租一處,母親精神狀態不是太好。偶然間,林思齊與賤輝相識,得知輝曾為兩屆拳王,而讓賤輝對其訓練。早在林父破產時,林與一個女孩邂逅,兩人互有好感,只是礙於各種原因未能告白心跡;賤輝得知這對母女遭人拋棄後且失去兒子致使精神失常,此間朝夕相處中,母女與賤輝找到了家的感覺。這時,林作為一個新人進入比賽,前兩場林完全靠著自己的訓練和意志力及賤輝的指導而奪得擂主。由於電視的播出,債主查到賤輝住址,在打鬥過程中,母親失手殺人精神再度失常,女兒摔下樓梯住院。比賽進行到第三場,賤輝在醫院未到現場,而林則遭遇了史上最強敵李子天,無論在體能和技術上完勝林。林仍頑強抗擊,終於李子天一個背摔下腦部受傷昏迷進院。林父在酒吧電視看到從第一場到兒子受傷情況下仍有堅持而幡然醒悟。賤輝面臨諸事不順後,決定報名MMA。他在林的身上看到自己年輕的身影,不想給這輩子留下更多的遺憾。儘管人過中年依舊一事無成而負債纍纍,在此事上毅然決然。賤輝所面對的對手正是強大的李子天,除了準備,他只以一個男人的身份登場一種玩命的姿態勝得比賽。賽後,小丹歸於原父親,賤輝還了債去精神病院看望王明君;林父成為一名經紀人,林成為一名職業拳手,並再次與那位女孩在公交上重逢。
電影和小說有一點是一樣的:講故事。電影可呈現出比小說更好看的畫面感,畢竟它要在兩個小時內把這個故事說完,讓你聽明白或看明白這個故事。身體本身的直接展示出動物本能的熱血,不需要太多情節夠吸引人。這些畫面,男人的世界,女人有些多餘了。於是,感情戲始終沒成為主線。打得很好,意志力讓人想到《洛奇》,場面直接翻版《勇士》。這裡仍講了一個關於夢想的故事,而它的講法並未落入俗套。林很需要錢,於是打拳。這裡,他不僅僅是為了錢,更為了父親的振作,因為他完全可以選擇其他手段掙錢。賤輝需要錢,然而錢似乎並非唯一理由,這包括受到小丹和她媽媽的刺激,林的堅持和自己曾經不堪的生活讓他的想法發生了改變。一般看到林參加比賽,滿以為故事這麼四平八穩下去,贏得資金抱得美人歸父親東山再起最終賤輝亦是有情人終成眷屬,結局花好月圓。事實上,沒有這樣。林輸了比賽,那女孩並未和他好上,其父只做了經紀人,賤輝還了債,小丹卻離開了他,明君卻住進精神醫院。也許,這是還原生活的最好方式。它不是去說教,也不是顯得那麼圓滿。人們並不寄望於中了五百萬,亦未想過出門定遇貴人。生活的美好不在於巨大地變好或巨大地變壞,而在於我們的努力下,它確實一點點地好了起來,比從前看到了更多的希望。
電影終有它的不足,或許面對故事本身永遠來得微不足道不盡人意。比如,賤輝的回憶,關於明君和小丹與他同在一個屋簷下生活的記憶,這些片斷確是賦予了這個硬漢許多溫情的時光(角色扮演讓人聯想到《這個殺手不太冷》的大叔);然而為了故事的完整性,採用回憶的方式交代小丹的媽媽精神狀況的原因,由於拍攝的手法讓人覺得講述很奇怪顯得生活扭曲。另外,賤輝比賽時,小丹在場卻沒給任何表情和鏡頭,反而林的潛女友顯得頗為激動,情景設置十分費解(不想讓小孩看到血腥場面?)。沒有明君對於賤輝參加比賽的任何描寫。對於林父的轉變表達不夠充分,林父作為兩人比賽的觀看者亦是極重要的參與者。很多時候,人生像是在做一道選擇題或是一個證明題。面對夢想,賤輝做的是選擇題,他不是為了證明給別人看,只是選擇了人生的一種可能性;林若按題量分配比例說,他更多是在作證明題,一是證明給自己看,一是證明給自己父親看。於是,和我們很多人一樣,做給某些人看的。如果這些人不在了,那麼去做這件事的意義也不大了,好似完成一位將死之人的遺願。故而林父作為一個沉默的角色扮演著極重要的地位。
儘管電影面對故事總會黯然失色會遭人抱怨,我依然覺得這個電影好看,把故事說明白了。它不是藝術上的大片,不似賈璋柯直接把生活最壞的一面拋與你,亦不像王家衛為了讓人記住電影而刪去了前因後果讓你去猜,它只是這樣了。不好也不好壞,你抱一個不高不低的態度去審視,出來會說,還不錯。福斯特在小說面面觀中講道,小說的成功端賴於它自身的敏感度,而不在於它選材的成功。興許電影有著同樣道理,事情發生在時間中,而有些情感卻處在了時間的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