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l99
2013-09-21 07:11:24
完全是沒腦子的編劇
不懂這片子憑什麼有7.7的豆瓣評分。照我看,這編劇真是爛到家了,兩次庭審,沒有一個直接證據可以定罪的,全憑自證,如果司機和林泰都認定是自己殺人,法庭到底憑什麼來定罪?先說女兒,後面的錄像缺失無法證明是車把人直接撞到釘子上,完全可以辯護為過失殺人,憑什麼至少15年;另外,司機已經認罪,檢察官並沒有其他證據的情況下,有什麼理由把假錄像寄給律師(別說林泰同情司機,因為他在法庭上已經演戲,表示了對司機定罪的認可),而不是寄給檢察官,憑什麼認定律師會倒貼200萬把錄像寄給檢察官;最後,檢察官居然能輕而易舉的找到機械廠,我只能說,編劇帶你去找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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