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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店--The Shining

闪灵/鬼店(台)/幻觉

8.4 / 1,105,496人    146分鐘

導演: 史丹利庫伯力克
原著: 史蒂芬金
編劇: 史丹利庫伯力克
演員: 傑克尼柯遜 雪莉杜瓦 丹尼洛依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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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婦女柴斯卡

2013-09-23 00:39:40

《閃靈》:理想主義的喪鐘


《閃靈》的魅力,很大程度上在於它的意義空白與不確定性。從來都是沒邏輯(或至少是看不出邏輯的東西)才最恐怖,而《閃靈》恰恰在一個成邏輯的體繫上加上許多沒邏輯的細節,它們與主體的關係若即若離,背後的意味則令人不寒而慄,從而成就一個意蘊豐富且耐人尋味的文本——於是幾十年來的人們總結出了種種解讀:山莊是男權社會的縮影、預示著美國夢的破裂、事件其實是在影射白人對印第安人的慘絕人寰大屠殺……這些說法均非常有道理,不過未免過於宏觀了,如果編劇從一開始就想這麼多,後續工作是很難進行下去的。竊以為,解讀它的關鍵還是在於牢牢抓住影片中真正成邏輯的故事、即傑克尼克爾森由慈父演變為狂魔的悲劇,其餘元素皆是以它為基礎的,編劇所做的更多是把握住了作家夢碎、種族屠殺、男權倒塌幾大事件之間的共性:無意義的驕傲。
 

誠然,《閃靈》的母題根植於在民權(黑人)和女權(妻子)運動下搖搖欲墜的白人男權(這個主題在當時許多恐怖片中都有所體現,我曾寫過一篇講《驅魔人》的:http://movie.douban.com/review/5890748/),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山莊中的兩代殺人案,都是由隸屬於社會底層的看管員犯下的,換言之如果他們是山莊的所有者(即成功人士),這個故事也便不再成立了。《閃靈》與史蒂芬金的許多其他作品一樣,帶有強烈的自傳色彩,是一部不折不扣的宅男與喪男文學;如果說影片就這一層面的發掘還不夠震撼的話,那麼原著中那連篇累牘的心理描寫,道盡了酒後幻覺的猙獰與靈感枯竭的頹唐,滿紙悲涼令人不忍回望。傑克的悲劇從影片開始處就已經註定了,因為他是一個在理想和現實的巨大鴻溝間痛苦掙扎的失敗者。是人就做夢,偏偏他的夢是最二逼的那種,比整天幻想往夜店裡一站就被大老闆包養還要二逼上很多——他想成為一個作家,並身體力行地在這條路上跋涉了許多年,終於到了這個拖家帶口卻兩袖清風的地步。

 

不僅現實本身給予了他無窮的壓力,妻子的賢惠亦令他無比的痛苦。她起初想必也是他的書迷(當被告知山莊中曾發生過惡性命案時,傑克說「我妻子不會在意的,她最喜歡讀恐怖故事」),結婚之前大概也同他有過極為浪漫的時光(傑克在樓梯上發飆時曾說過一句「light of my life」),至今仍在堅定地支持他的寫作,只不過起了一點變化:孩子降生以後,她的柴米油鹽醬醋茶程度要遠甚於以往了,兒子而非丈夫佔據了她生活的中心。這一方面將這對夫婦劃分到了「理想」與「現實」兩個平行世界——永遠埋首家務的妻子,一舉一動都彷彿在暗示著他這個世界有多麼的世俗;另一方面,縱使瑣事纏身、境況貧窮,妻子也始終滿面笑容,這就沒有給傑克任何發洩的藉口,只能把種種鬱結堆積在心靈深處。

 

至於兒子,傑克顯然是很愛他的。他之所以會傷害兒子,是因為丹尼把他的卷子扔得到處都是,即嚴重影響了他的工作。教書本身就是他賴以謀生的輔職,主職不順利,輔職還與兒子一起牽扯他的精力,壓力之大可想而知,做出過激舉動也不是不能理解——養育後代著實是一件很考驗責任心和人格成熟度的事情,其實很多人在為人父母之初乃至為人父母很多年後,仍會難免產生「後代是負累,自己不配為人父」的想法。傑克曾向「酒保」抱怨「只要我活著,她就一天不讓我忘記那件事」,可實際上妻子對傑克誤傷兒子一事還是比較通情達理的,故真正令傑克煩躁的是他內心的負疚與焦慮:步入而立之年,事業上卻毫無建樹,連妻兒都無法養活,淪落到要來旅館看門的地步,拖地洗碗養兒子的妻子,成了這個家庭實際上的頂樑柱。

 

更令他不堪重負的是她無條件的包容——在影片第43分鐘左右,傑克坐在打字機旁陷入靈感枯竭的痛苦,胡亂敲些見不得人的字句,不想妻子忽然出現,問候一番後來了一句「也許你能給我看看你又寫了些什麼」,導致一直努力壓抑怒火的傑克瞬間爆炸。或許不少人都曾有這種體會:在你極度沮喪、極度自我懷疑的時候,別人越說你牛逼,你就越覺得對方是在矇騙你、憐憫你、傷你的自尊;但如果說你愚蠢呢?你會想揍他一頓。很多時候躁鬱的根源往往都不是外部壓力,而是自高自大的同時自暴自棄,由於和直面挑戰相比自暴自棄要來得更容易,所以我們寧可做一個總是處於躁鬱狀態的大愚蠢。

 

因此傑克的怒火是一種遷怒:他覺得自己的理想被理想的家庭毀滅了,對妻兒的愛正撕扯著他對寫作的愛,理想主義者那顆脆弱的理想主義心靈,在嚴苛的現實面前四分五裂得極其徹底。是放下這份根本看不到半分前景的追求、履行對家庭的責任,抑或是假裝忘記自己身為男人的尊嚴,念叨著「凱撒一旦越過盧比孔河便不再回頭」,厚顏無恥地繼續跋涉於這毀滅之路?梅爾維爾也是在死後很多年才得以千古。在第59分鐘左右,傑克夢到自己「親手殺了妻兒,並將他們的屍體切成一片一片的」,這個段落反應了他的真正願望:毀掉家庭、回到沒有負累的時代,那時他年輕而富有活力,總能恃才傲物、憤世嫉俗,能夠自由地追逐理想,天真地以為一筆在手,未來一片坦途。

 

不過,傑克的處境,還遠遠未達到一定要以滅妻殺子來解脫的地步(甚至可說是人生得此一妻復何求?),真正打垮他的其實是自身的大男子主義(以及種族歧視思想——這兩者在某種意義上其實是一回事)。傑克,或者說史蒂芬金,所追求的都不是純粹的文學,而是在保有風骨的同時,藉助文學財源廣進、功成名就,所以從酒店宴會一幕中可以看出,他的奢望是非常直男式的:美酒、豪宅、美女與排場,特別是與酒保的對談,字句間充滿了對女性與少數族裔的輕蔑。現實呢?只有空空如也的錢包和寒酸廉價的夾克。如果他能放下這對他來說意義不大的大男子傲慢(當然這很難做到),以純粹的心態專注於寫作、珍重他所擁有的一切,一樣可已經營起一個清貧卻幸福的小家庭,不管能否收穫成功,結局總要好過埋屍雪地。

 

山莊之所以能對傑克產生這麼大的影響,是因為它釋放出了傑克浮躁的幻想,令他沉淪於虛幻的慾望,不願再回到妻兒所處的「現實」之中。殺妻兒的前任看管員對傑克所說的最後一句話為:「you』ve always been the caretaker.」你一直都是這裡的看門人!意即你就是我,我就是你,這個酒店是一個恐怖而貪婪的幻境,禁錮著無數戰勝不了自身糾結、寧可沉淪逃避的卑微靈魂。所以傑克最終的結局,就是被釘在那張標有「1921」的黑白照片上,身著華貴西服,面露志得意滿的笑容,處在宴會人群的中央,在虛幻的時空中成就一場爵士時代的美國夢——比起在山下敲打字機、收退稿信、忍受心靈的煎熬,他更喜歡這裡「功成名就」。

 

因此《閃靈》的真正恐怖之處,在於你7歲聽見名號,14歲看個熱鬧,21歲勉強讀出門道,28歲你逐步朝其中靠近,待到35歲,你恐怕已經置身於漩渦中心——傑克的掙扎就是你的掙扎,人人都處在一樣的悲劇里,畢竟一個出身平凡的人所能擁有的完全屬於自己的時間是很少的,充其量是十幾歲到二十歲這幾年而已,若浪費掉了,就再也無法回頭。很快你就要去低三下四地裝孫子,花很多時間養孩子,變成自己最討厭的那個人,把曾經迷戀過的一切都忘記,鬥志一喪千里,光陰白駒過隙,寫字時手會抖個不停,看過的書立刻拋到腦後,最後意識到自己的理想都被別人實現了,滿懷鬱郁地落進棺材裡。為了做一個正常的「社會人」,你不得不把你一多半的生命分給你的孩子,不巧在他學會承擔責任之前,他會固執地恨你十年,認為你沒有擔當、勇氣和能力,像你當初一樣,沉浸在「殘酷青春」的幻覺里。其實什麼不比青春殘酷呢?幼年的殘酷無法表述,老年的殘酷沒有盡頭,中年的殘酷是一片荒蕪的黑洞,誰人都掙脫不出。

 

生命是一條不歸路,越往前走越淒涼,終點是死亡。你是流連於那座幻境重重的賓館、讓自己被釘死在永恆的痛苦輪迴上呢,還是去珍重那些真正關心你、支持你、喜歡你的人,然後拋開那些無意義的驕傲,勇敢地走下山去呢?從道理上,我們都知道後者是對的;可在現實中,卻總是選了前者,因為逃避來得更容易。史蒂芬金最終成功走下了山重獲新生,可是還有更多或許比他更有才華的人還攀爬在通往山頂的道路上。



THE END


又及:

有關為什麼要引入屠殺印第安人的元素,我想原因有二。其一是強調酒店建在墳場之上更能凸顯恐怖感,如果故事發生在歐洲,想必就是建在集中營遺址上了;中國觀眾對這段歷史相對陌生,所以才產生了這種不清不楚的效果。其二是影片上映於1980年,越戰陰雲還沒有散去,把這個背景加進去,也算是一種諷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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