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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目擊--Silent Witness

全民目击/SilentWitness

6.9 / 958人    119分鐘

導演: 非行
編劇: 非行
演員: 孫紅雷 郭富城 余男 鄧家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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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luoyi

2013-09-24 21:58:46

披著懸疑庭審劇外衣的《全民目擊》


        (純吐槽,非劇透)

        有人說《全民目擊》是懸疑片,有人說是庭審片,我觀看之後則感覺本片是披著懸疑庭審外衣的煽情片,而且是一部煽不到位的煽情片。本片的結構非常簡單,主線就是孫紅雷扮演的爸爸為了拯救犯了殺人罪的女兒,找來替身演員精心排演了自己代替女兒殺人的一幕同時錄像,然後逐步洩漏相關偽證給女兒的辯護律師(余男)以及檢察官(郭富城)來操控庭審過程,達到以己身入罪換取女兒自由的目的。支線基本沒有,全片通過郭富城、余男、孫紅雷三人的回憶來推進情節發展,逐漸揭露真相。

         既然說是煽情片,重點當然就是塑造足以讓人同情的人物形象配以催人淚下的情節來打動觀眾。可惜本片在這方面作得大為不足,儘管片中人物不乏落淚鏡頭,卻讓觀眾有種不知為何而哭的感覺。本片煽情的重點無疑是作為父親的孫紅雷捨身救女的偉大情操,主要人物則有4個:孫紅雷(爸爸)、郭富城(檢察官)、余男(辯護律師)、女兒(忘了戲裡戲外叫什麼名字)。導演編劇花費大量篇幅去建立起孫紅雷的形象:一個富有(坐擁數十億資產的公司)、深情專一(據新聞報導自髮妻死後多年未再婚、無緋聞,僅有一個固定女朋友)、熱愛女兒(命都可以拿出來!!!)、關心員工(給患癌症的司機兩百萬)、深得手下愛戴(司機主動要求為女兒替罪報恩,並有司機老婆和另一手下大力協助)的完美中年男人。說他完美,不僅因為上述優點,更因為你找不到缺點。雖然郭富城說孫紅雷的財富得自金融詐騙,但這隻出自郭之口,即無旁證且歷經幾場經濟官司也無法入罪,法律上欠缺證明。在庭審過程中,孫更無尋常富豪惡霸打官司常使用的收買恐嚇綁架殺人之類的手段,而是一門子心思想著犧牲自己,這還不是一個完美父親完美男人?

        相對應的是其他主要人物卻弱的可以,當然這不是演員的錯,實在是編劇沒在他們身上花心思。郭富城作為孫的一號對手,整個庭審過程的所有應對都被孫準確預測,可以說是被孫玩弄於鼓掌之間。即使是本應最有爆發力的一場法庭戲——郭讓孫自己開口承認殺人——也不過是孫的自導自演而已,郭直接就是一個陪襯。事實上,戲中孫的所有問題都是出自郭對旁人的描述,可以說是出郭之口人人之耳,與上面描寫孫的優點不同,除了口述之外沒有其他事實支撐。這就讓人懷疑郭十幾年對孫的糾纏到底有幾分出於公義幾分出於私心(郭說孫害死了他的大學同學的爸爸…),也讓郭的形象流於蒼白。其次是女兒這個形象的問題。作為煽情主體的另一頭,女兒必需要令人同情,而且她殺人的動機必須佔據道德製高點,否則女兒就會淪為「我爸是李剛」或者「李天X」之類的衙內形象,同時孫犧牲自我的行為也會降格至「夢X」女士對子女的無限制溺愛。但本片的女兒也很難讓人同情(儘管她經常哭…),在片中她沒做過任何善良的事,唯一的善良評語是出自郭富城的女友(吐槽一下,居然沒交代到底是女友還是老婆,完全是硬塞進來的一個人物,姑且當是女友)之口,同樣沒有任何具體事例支撐。相反,一個晚上泡吧、酒後駕車、醉酒殺人的人(開的還是寶馬),活脫脫一個紈絝子弟;如果放在現實生活中,早被網路上的唾沫淹死。在殺人事件上,女兒也毫無道理,雖然老爸的女朋友出軌是不對,但也罪不至死吧?城管抓小販固然讓人同情小販這一弱勢群體,要是小販一磚頭拍死城管,意義就完全不同了。至此,孫的行為已經從一個甘願為子女做出無限犧牲的父親;降格為一個包庇子女犯罪,不願讓子女承擔責任的父親…還有餘男的角色也只是陪襯。她雖然是辯護律師,實質上也是孫的一顆棋子,孫偽造的證據都是通過她洩漏到郭手中及庭上。從某種意義來說,余和郭一樣,都是孫的對手。不過這個對手也很弱,缺乏一個大牌律師必備的精明和審慎,反而像一個初出茅廬的衝動新手,憑感覺行事。比如說余直到開庭前,去法庭的路上,才在車上向手下佈置辯護策略(早幹嘛去了)。然後接到一個簡訊之後就決定改變策略(早前白準備了)。說是辯護時要打煽情牌,但是提出來的兩個煽情點——女兒才二十歲年齡小(二十歲已經是成年人了可以承擔責任了好不好)以及善良人好(如上所述,無事實支撐)卻毫無力度。余搜集證據的過程不過是被孫牽著鼻子走,直到最後發現視訊中的問題才算稍微顯露出一絲精明強幹。總體而言,主要人物塑造不力,起不到烘托孫紅雷的作用,反而拉低了孫紅雷的父親形象。作為一部長達兩小時的電影,不應該在人物描寫上如此厚此薄彼。

         既然披著懸疑庭審劇的外衣,本片至少應該在邏輯推理上做到基本合理。觀眾不奢望編劇是柯南道爾,但也不要出現無法自圓其說的 現象。像法庭有電視錄像組進駐,或者停車場無閉路電視覆蓋這樣的細節,我可以接受為合理的虛構。至於法庭辯論表現、證據是否足夠有力,我要請法律專業人士指教。問題是那孫為什麼不自己把替罪視訊發給郭,而要通過余之手?這裡面存在太多風險:要是余不肯花錢做交易怎麼辦?買了視訊不發給郭怎麼辦?而且留下了一個口子讓余可以發現真相。余也確實發現了,她完全可以把自己的發現告訴郭,導致重審。既然孫花了那麼大的氣力造假,卻在發送假證據這一步採取最不保險的辦法,無法解釋得清。還有,郭在調查完龍背牆傳說後,黑天大雨下是怎麼找到造假工廠的?余男可是分析了視訊、調查了孫的交易記錄還把車頭撞壞了,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的。郭這麼輕易就找到,前面余做的都是無用功?這根本就是為了留一個翻轉的尾巴而生搬硬造出來的嘛。否則,本片就成為一部宣傳:「富人爸爸為殺人女兒頂罪,富二代殺人後憑財富脫罪(重造殺人現場和造假錄像很花錢的說),無需承擔責任」的影片。(吐槽一下宣傳部,多少港產警匪片為了所謂意識正確,被宣傳部閹割或者改結局,怎麼本片就可以順利通過?!)

          以上吐槽純屬個人意見,與我一起觀影的眾人都認為本片很不錯……與小時代相比……   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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