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ie
2013-09-29 06:43:27
只想說,這片太不符合邏輯了,被踐踏的正義還是正義?
1、當公民生存權利遭受侵害,公民有權予以反抗(正當防衛)。
2、執法者對正在實施的侵害有權予以暴力手段制止(合法擊斃)。
3、在目睹強姦犯數次行兇未遂和既遂的情況下,我們偉大的為了自己SP工作的豬腳,仍然可以忽視其犯罪事實,可以忽視其侵犯他人生存權的犯罪事實(刺殺老頭),而且好像很牛逼一樣的繼續予以保護,甚至不惜飛身堵刀眼,這是對正義的維護?對正義對執法工作的負責,你應該是果斷拔槍擊斃他,而不是對其犯罪事實坐視不理,哪怕自己飛身擋刀眼(自己的生命也遭到侵犯,自己也屬於公民好嗎?)。還說維護司法權威,維護警視廳權威,這就是放屁,漠視犯罪是瀆職好嗎?還SP,我覺得應該叫SB。
4、幾百個警察目睹嫌煩行兇,不是拔槍怒射,養你們是來吃乾飯的?
總之這片典型的為了導演腦海中的某個「正義」,全然不顧法理,公然反人類,但效果沒出來,抹了屁股一手屎,漠視犯罪即是配合犯罪,何況是執法者?
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