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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攻略--EX-Files

前任攻略/EX-Files

5.6 / 349人    n/A

導演: 田羽生
編劇: 田羽生
演員: 韓庚 姚星彤 鄭愷 王麗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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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笑西

2014-02-07 09:25:43

我們曾是這般的固執


 愛情這點事兒,說到底又是什麼呢?很多人都在猜答案,加上前輩們的,已經給出了不少。可它會因為這些猜測和定義就變的面目全非嗎,當然不會。無論我們怎麼人為的定義,誤解,甚至鄙夷,它都還是愛情,無非是金庸或者是瓊瑤的差別,時而插上幾段亦舒或者張小嫻也說不定,表現形式不同罷了。其實這也得依人而定,不同的人眼中愛情也是不同的模樣。都說自己的前任是極品,如何如何的不可思議,可是反過來想這個世界上又哪有這麼多極品呢,他們也有朋友·有家人,都再正常不過了。時間久了才知道,原來只要是不合適的愛情,在兩個人眼中都算得上極品,你興緻滿滿的拿去給別人說,其實也聽不出個所以然來。
    婚禮上,新郎新娘設了前任男友桌和前任女友桌,結果「前任」一個詞卻折射出了截然不同的場面,男前任桌幾杯酒下肚,新仇舊怨一筆購銷,按和新娘的戀愛時間排起輩分稱兄道弟。而女前任那一桌,婚禮開始的和諧場面頓時消失殆盡,互相攻訐對罵起小三。哎,人生百態,盡顯無疑。我們說女人更痴情,男人更健忘也好;說女人愛的糾結,男人愛的灑脫也好,該過去的都過去了。電影裡的台詞說「我們成為了別人幸福的墊腳石」,可別人卻說:「誰沒愛過幾個人渣」。
在愛情裡面,沒有對錯。石頭也罷,人渣也好,說的還不是我們的青春,我們的夢。
影片裡,孟雲在婚禮的現場對夏露一見鍾情,當即兩人就纏綿在了一起,其實說起來也和其他前任一樣,酒吧認識,一見鍾情云云。所以當孟雲說這次是認真的時候,羅茜不屑的指著他,「你每次都是認真的。」似乎到了32歲,他依舊活在各種男女關係中,前任無數。可「你說泡妞吧,無非兩種結果,要嘛走心,要嘛走腎,這回你走哪?」
但即便是孟雲自己,又哪裡判斷得出來呢。不過是四處旅遊,喝酒嗨歌。
直到影片的最後,趙明才說出了孟雲的心裡話:你們這代人和我們最大的區別就是,我們這一代人,東西壞了是要修的;你們這一代人,東西壞了是要換的,所以總會有下一任。
如夢初醒。
我們總在不斷的追問,愛情是什麼。我愛他,他不愛我,這是愛情嗎?他愛我,我卻還愛著別人,這又是愛情嗎?我愛的是你喜歡我的這種感覺,這又算得上愛情嗎?我們相愛,但卻抵不過時間,沒有堅持住的感情,依舊算愛情嗎?........一遍又一遍的追問,不僅讓我們失去了答案,最後連自己想問什麼都忘了。有句話說,不要因為走遠了忘記了初衷。愛情里,又何嘗不是呢。
我們挑著每一個人,卻總有感覺不對的地方。孟雲對羅茜說,雖然很愛夏露,但要走到結婚哪一步,卻怎麼都還覺得還少點什麼。而羅茜卻又在自己的婚禮上,當著丈夫的面傾訴說對孟雲十四年的感情。
我們總想擁有完美,說自己堅守著對一個人的愛情,再也容不下別人,哪怕任其荒蕪,哪怕用來祭奠。可一年後,當羅茜再次遇見孟雲,卻笑著發現這份愛只是自己心裏面的,要當初真的在一起,恐怕破了最短的分手記錄。而擁有無數前女友的孟雲,此刻也容不下別人,一心等著夏露回來。
生活就是這麼奇妙,無論我們對愛情有多少的憧憬,又多少的質疑。在恰當的時間,恰當的點,總有一個人會默默的打破一切計劃。每一個宣稱自己不會再愛的人,在下一段感情里又何嘗不是陷的如此之深。「相信或不相信」每個人都有一個標準,更或者說自己都不知道。真到了那一刻,才意識到有些東西依舊無法控制。要不然這世上又哪來那麼多幽怨的故事和催人淚下的悲情呢。一個人"愛人"的能力,是不可能那麼輕易的被磨滅掉的,他是上帝賦予我們最珍貴的禮物,也是人之為人的全部意義。只是我們習慣了在別人的故事里落淚,以此來掩埋自己鮮活的內心。也許一年,也許兩年。但總會有一天它會不經你同意,悄悄的跑出來,再次和另一顆心緊緊的依偎在一起。
    喜歡電影裡的一句台詞:很多不能做決定的事情,只有邁出了那一步,就什麼都明白了。
正如羅茜婚禮上的言辭:「有人說,你結婚的那個人,一定不是你最愛的,我不信,我不信了十幾年,可是,我輸了。趙明,謝謝你對我的好,我願意嫁給你,但是,我最愛的人不是你。那個人,我們從認識到現在,十四年。這十四年里,我愛了你十四年,你不可能不知道!我恨我自己,我恨我為什麼跟你是同學,為什麼那麼早認識你。我恨我為什麼那麼了解你,而且不能自拔。我倔強,可是我膽小,我高傲,可是我害怕我的自尊,我害怕萬一你不喜歡我,我們是不是連朋友都做不了了,我這一害怕,就是十四年。同時,我又自信,我認為你是愛我的,你是屬於我的,這一自信,又是十四年。今天,一切都結束了,你有了你愛的人,我也要嫁人了。」
其實很多感情,困難的並不是表白,而是一起經歷的風風雨雨。一直孤獨的等待並不是什麼明智之舉,連IE都敢問你要不要把它設為預設瀏覽器,我們這麼大的一個人,表達一下喜歡會死嗎。很多人是不明白這個道理的,包括我也曾單純的相信,愛一個人就默默的為她守護,說出來了,恐怕就失去了。後來才知道那樣只會錯過的更多,傷害的更深。
當然,對於夏露離開孟雲時丟下的那個理由:「如果想考驗你們的愛情,就先分開。如果痛苦,如果難過,就說明是真愛,請相信緣份會讓真愛重逢」。我也只想說一句:不作死,就真的不會死。心愛的人不是家門的那顆櫻桃樹,多少年回去它還會在那裡的;有些人一轉身就是一輩了,再回首已是百年身了。
    不可避免的,我們也多多少少都有些故事,無法磨滅,也不可能忘卻了。孟雲站在橋上對夏露喊:「我不想欺騙你」,就是想說這個道理。不要在一起時不知珍惜,反倒失去了再說相思。其實每個人有每個人的位置才好,不用計較太多。正如這部影片,不是每一個都能叫前任,而前任也並非只是某個人,它是走過的人在你心裡留下的痕跡。
    只可惜我們每一個人,曾都是這般的固執,這般的自以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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