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記憶裡的人,你是永遠打不贏的
走心的才算前任,走腎的充其量算個炮友兒。人家婚禮能上桌的,好歹也能說的上「愛過」。
愛這個字眼太重了,大家天天活在交完房租一夜回到解放前的帝都里,愛情這東西本就是個負擔。
我那麼愛你,所以週末晚上要來陪我睡覺。
我那麼愛你,所以我生日你要給我買件新衣裳。
我那麼愛你,今天晚上不准在會議室裡開會,要陪我看電影。
我那麼愛你,為什麼不能讓我查查看你的微信。
你瞧,愛情瞬間就能變成一個砝碼,逼迫你切割自己的生活。不是所有人都有這個資格的。
活在記憶裡的人,你是永遠打不贏的。無論讓你惴惴不安的EX們是活著還是死了,她們永遠都佔據了他過往的一段美好時光,一起共度過歡笑和痛苦。這些記憶在某個深夜裡悄悄的湧入他的腦海,一個對於你來說像密室一樣的地方。
她了解他的脾氣、口味、身上的氣味、喜好還有床品,她可以輕鬆在你面前講出一段你從未聽說過的關於他的歷史,就算你擁有他的全部現在,還有不確定的未來。
我也曾經活在諸多EX的恐慌之中,莫名打來的電話,他沒有理由的消失。收穫的解釋無外乎是單純看看電影或者失戀給予安慰。可我和所有現任一樣,依然是沒有辦法原諒在這「單純」約會中的牽手、擁抱甚至親吻。
關於「前任」的價值,大概就是在「沒有得到」。曾經擁有過,最終無奈放開手。從一種情感依託中被迫抽離的苦楚,像是身體上反覆被撕裂無法癒合的傷口。一個疤留在那,像是隨時都能開啟的重播鍵。
被前任需要,幾乎能滿足所有人那無法解釋的類似於虛榮心的內心需求。夏露享受朴恩浩每日的簡訊問候,孟雲也無法拒絕前任們在失意時需索的安慰。
無論擁有多少愛,大家的本性還是淺薄的。
羅茜其實是贏了的。她花費了14年青春用來等待孟雲的答案,終於在婚禮上等到了。
他值得,不是嗎。
她不曾擁有過他,他們沒有過幸福的共處,亦沒有過彼此的懷疑與怨恨,一切的情緒都在沒有言說的期待里。想像才是最美的,它沒有現實那些無法避免的罅隙恩怨。
「愛過」,聽上去又美又奢侈。完美的完成時態,卻不知發生在何時。留白的藝術,不過如此。
可在真實的生活里,你我有多少想要找到的答案,最終是融化在了深夜酒醉後的眼淚當中。
不小心撥出的電話。打了許久又刪除乾淨的微信。那個在等待的答案,可能是殘酷的吧,都不忍心去發現。
真正愛的人,放手之後真的還會在人海中遇見嗎?
誰沒有在鬧市中遇見熟悉的背影頓時心跳加速的經歷,可終究是失望。
我曾深愛你,但我還是要和別人共度未來。
再見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