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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在第七大街--Vanishing on 7th Street

消失在第七街/消失在第七街

4.9 / 27,435人    92分鐘

導演: 布雷安德森
演員: 海登克里斯坦森 譚蒂紐頓 約翰李古查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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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妮海格

2014-02-12 18:34:34

光明與黑暗 有知與無知 ——影片《消失在第七街》的思考


很久前我的頭腦中產生過這樣一個問題:漫長的深夜裡T先生迷失在原始叢林,用僅存的一根火柴生起了一團火。這團火是他這個晚上賴以生存的根本,他可以用它來烤熟食物、取暖、驅走危險的野外生物。然而,正當他懷著惴惴不安的心情靜坐在這團火的旁邊,不知從何時起更加危險的生物——一群人的腳步聲正大張旗鼓地向他接近。問題就是這樣顯而易見卻又無比艱澀:當T先生聽到人的腳步聲時,危險正在向他靠近。除了聽覺辨別的方向外,T先生無法分辨黑暗中的真實情況,對即將面臨的危險沒有準確的認知。但他從腳步聲能知道,他們是一群來勢洶洶的人,在這種境遇下又怎能隨便奢望一起共存、共享火焰?因而自己必須在短時間內做出求生的最壞打算,否則手無縛雞之力的T先生很可能是坐以待斃。然而如何打算?如何選擇? 熄滅火焰,黑暗中偷偷溜走? 那即便能夠逃生,沒有了火焰也等同於自掘墳墓。倘若留住這團火焰來轉移視線,自己隱藏起來呢?那麼即便自己沒有被抓到,火焰又怎會被別人拱手相讓,自己失而復得。當然還有另一種選擇,那就是守在火焰旁,等待未知的降臨,必要時奮力反抗,興許還能拼出一條生路。當然這種選擇有可能使他死得最慘,因而這個選擇看似最簡單其實更複雜,看似最有效卻極有可能最愚蠢。

 

真實的情況是,那是一群黑暗中不明數量的強盜,同樣落難到蒙昧的原始叢林,他們正竭盡全力尋求一切可以生存的手段(當然火是必然選項),當黑暗中某一處火光乍現,他們絕不會看不到,又怎能視而不見。搶奪火焰,乃至於殺死T先生,這是強盜們的必然選擇。

 

經過思考與權衡,我替T先生找到了這樣的解決方案或是出路:小心的取出一個火種,用衣服遮蓋起來,迅速的熄滅火焰,在黑暗中偷偷溜走。

 

「世間萬物無一不是隱喻。」 很明顯,T先生,我用他來隱喻真理的保有者與捍衛者。真理,就是那火焰。在黑暗中招人眼目,帶來無可預知的吉凶。有些時候,火焰要隱忍為火種,T先生要委曲求全,與火種相依相存。否則,火焰有可能被引向佞妄之路,T先生也難以保全。留住火種,保全護衛的人,等候黎明。由此我表達出關於真理的一個初始想法:真理需要在蒙昧的時代有所隱忍,等待開通的時代開誠佈公,與人共享。

 

這個思考最早是我很久前在頭腦中產生的。現在再次提起,是在我這幾日看到影片《消失在第七街》之後。

 

 "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 《聖經》----- 約翰福音1:4 1:5 ) 就是聖經中的這兩句話,最大程度上成就了這部影片的暗喻。正如同宇宙的產生只是在一瞬之間,光的出現也只是一瞬之間,如此一來,宇宙的彤縮又如何不能在一瞬之間,光的消逝又如何不能在一瞬之間。由此可見,滅頂之災,或許恰恰就在那一瞬之間。就如同本片。當然,以何種方式成就世界末日並不重要,那只是影片中扣人心弦的情節,重要的是突如其來的世界末日中人們的反應及其各自的命運,會帶給我們思考,這個沉重而又神秘的境遇,充滿了隱喻與啟示。或許,末日是最大的啟示,但卻只能是最後的啟示。無限未卜的命運,極端狀態下人的內心與行為,恐懼、憐憫、懷疑、悔過、懷念,似乎沒有什麼不是深不可測的。而這些,都因一瞬間而激發。這瞬間,能有多長,有多短,換來一切的改變。

 

有形的災難能無限蔓延,那內心中無形的災難呢? 災難中孤獨的倖存者孤獨地面對整個災難,他們既然還活著,就不得不繼續處在遠未消失的災難中,這是倖存者的不幸。但災難尚未遠去,就來不及負擔前因後果,這似乎又是倖存者的萬幸。對未知的不確定性產生的恐懼遠遠超過了災難本身帶來的傷害。痛苦之外,正如尼采所說,負罪感與過失感無限加重了純粹的苦難,因為他們總會有那一刻,他們的大腦將他們牽扯到有形的災難之外,涉及他們永遠無法負擔的前因後果,無論從理智上還是從情感上。因而,或許只有身處災難中的倖存者才無意中能將災難本身作為避風港,來逃避內心中無可避免的災難的蔓延。但是,只要倖存下來,便終究會喪失麻木的慰藉。只有足夠幼小的孩子,或許才能在倖存後接受這一切,沒有罪責,沒有恐懼。

 

光照與黑暗之間的關係是一個很難的命題。「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 《聖經》----- 創世記1:3 1:4 ) 這是聖經中最初對光與暗的闡述,整本聖經也多次出現光與暗的內容。光與黑暗格格不入,如同智慧慇勤與無知偏執的對比。光消失的地方,就是黑暗,而在黑暗中會有另一種黑暗在蔓延,它更黑,更加深藏不漏,更能吞噬人的靈魂。或許,還有另一種黑暗........ 然而,一旦光明乍現,無論何種黑暗都頃刻消散,了無蹤影。多麼巧妙而深刻的暗喻!無知永遠因無知而膨脹,因智慧而死無葬身之地。人只有在光明般的智慧中才能直面現實,而在黑暗的無知中就要迷失自我,無法安守靈魂。但是,又有多少人在漠視靈魂的存在,等到它被剝奪後,便再也意識不到了。

 

為何我引用聖經,因為這個影片我想是在講類似於『諾亞方舟』的故事。只不過諾亞方舟的故事是靠水作為末日的懲罰與新生的洗禮,而這個故事則是靠光。諾亞方舟是靠水的氾濫,而這個故事是靠光的缺失。光與火在《聖經》中都意味著某種存在,然而是什麼?這又是一個難命題。但我想,水與光在《聖經》中都與真理相關:真理的歷練與真理的依託。 災難中真正在最後倖存下來的,其實就是在最後充當了真理的保有者與捍衛者,他們保守著永不消逝的光。他們是孩童,他們在用僅存的、純粹的視角(或許就接近於上帝的視角)與信(而不是再靠手段)在新的世界裡點亮,摸索著前進。這個世界曾經對他們來說意味著什麼,今後又當如何,只有他們的視角才能看懂,這或許就是末日的啟示,未經末日洗禮的人,又怎能懂呢? 「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聖經》----- 馬太福音 6:22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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