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攻略》:所以 你倒了多少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打開一罐可樂,緩緩注入杯子。溢上來,等上一會兒。倒,停。抿一口,點開WPS。不知道自己到底想寫些什麼,我只知道,剛剛看了《前任攻略》。
家,紅酒,婚禮。以及,淚流滿面的我。
我記不得,孟雲的家。擺設,似乎是黑白格調到粉色哈囉 Kitty。就這麼多,也就只有這麼多了。
羅茜的家。椅子,沙發,牆面。白色底面上,怒放的玫瑰。照片牆,錯落有致,滿滿當當。唯獨中間偏左的方位缺了點什麼。相框拿去修了嗎?哦,也只有夏露是真的相信了。是的,俐落如她,也藏不住小女人的心思。
和她(露)吵架了,跑出去了。好久沒單獨去她家了。枕在她腿上,聽她說的話。終於下定決心要結婚了,對像是她(露),不是她。籌備婚禮,拍婚紗照,發了請帖。她消失了。老趙說,只有他才能找到她。他去了她家。久扣不開,輸入密碼。嗞——開了。寂靜的夜,推倒的燭台,散落一地的紅酒瓶。白底玫瑰的沙發、牆面綻放出更加絢爛的曼珠沙華,血一般寂靜,血一般悽美。滿地都是破碎的相框,七零八落,兩人合照穩穩得掛著。
他果然還是找到了她。在大學校園裡,三天三夜。回憶,被收拾整整齊齊。
她終於要把自己嫁掉了,那個穿禮服迎接她的人,依然不是他。婚禮上,她依然端莊美麗。笑靨如花,卻被自己灌得叮嚀大醉。跌跌撞撞得拐到舞台前,拽著麥克風,顫抖著掙紮著近乎絕望得喊出那段話:「我,羅茜,今年三十二歲,今天,我終於,把自己嫁出去了。雖然我不是小女孩,可是我也幻想過,我結婚那天,是什麼樣的場景,我會穿什麼樣的婚紗,最重要的是,那個穿著禮服迎接我的人,究竟是誰。有人說,你結婚的那個人,一定不是你最愛的,我不信,我不信了十幾年,可是,我輸了。趙明,謝謝你對我的好,我願意嫁給你,但是,我最愛的人不是你。那個人,我們從認識到現在,十四年。這十四年里,我愛了你十四年,你不可能不知道!我恨我自己,我恨我為什麼跟你是同學,為什麼那麼早認識你。我恨我為什麼那麼了解你,而且不能自拔。我倔強,可是我膽小,我高傲,可是我害怕我的自尊,我害怕萬一你不喜歡我,我們是不是不連朋友都做不了了,我這一害怕,就是十四年。同時,我又自信,我認為你是愛我的,你是屬於我的,這一自信,又是十四年。今天,一切都結束了,你有了你愛的人,我也要嫁人了。可是,我就是想要一個答案,我就是想問一句,我就是想問一句,我就是想問一句!」
那是孟雲願意結婚的人,心之所愛。前女友們的物件可以不要,黑白格調可以不要,哈囉 Kitty怎麼了,只要她(露)喜歡。但是對她,也只是她,卻不可以不聯繫,不可以丟棄。
中間偏左是什麼位置,是心臟的位置。她愛了他十四年,他不是不知道,不可能不知道。
他問過她,我的生日你為什麼沒有來?她笑著說,等你哪次生日不去KTV過了我就參加。她不想去看那些他的舊人,不喜歡糜爛的生活,不喜歡他喝酒,卻因為他,灌了自己一瓶又一瓶。
他知道密碼。讓他找到。
白色婚紗著身,依舊不改俐落本色。驕傲如她,近乎痴狂近乎絕望,十四年都沒說得出口的話。要的多嗎?也只是一句而已。
愛情真的很像倒可樂。不知道什麼時候該停,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滿,不知道什麼時候要溢出來。我想,羅茜是倒滿的吧。至少,她得到了,她想要的「愛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