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前任 給你未來的他及他的前任
其實我一直搞不懂,為什麼人可以愛很多人,甚至同時愛很多人。就如其實並非每個人都真正了解,與身邊的他是否是愛情一樣。
「我一直不相信最終結婚的人一定不是你最愛的人,我不信了十幾年,現在我信了」 是的,我信了。終於也到了這種年齡,每個人身邊都有個他,奔著結婚目的的一個他。每每提起,往往都不再是學生時代那種一臉羞答答寫滿的甜蜜。被問及的,大都是薪水行業房車。而我每次都願意很白目的問道,你愛他嗎?因為我一直一直以為這是要不要在一起的唯一判斷。可我已經很少能聽到肯定的答案。我得到的回答往往是,他對我還不錯 / 我需要這麼一個人,他對我事業有幫助,或者他工作穩定薪水優渥巴拉巴拉的。其實婚姻也許與愛情不再有太多牽連。我在努力愛他,因為我需要結婚,只是因為如此。這是很多人不敢說出的話。
有時候覺得可惜,我們浪費掉了這麼多的時光,錯過了那麼多人,扼殺了一段段海誓山盟的戀情,難道就是為了最後,最後找一個並不怎麼愛的人嗎?我不甘心。
前任是在你心裡留下痕跡的人,不是隨便一個人就能被稱作為前任。我覺得這句話很對。每個人都有前任留下的小習慣,然後慢慢成長為如今懂得如何去愛的自己。
但你會因為他有了新歡就不愛了嗎 會因為他窮途末路就離開嗎?其實都不會。我一直覺得什麼性格不合價值觀不同年輕莽撞之類的都是藉口。該在一起的情人,想盡辦法也會握緊彼此的手。真正珍惜你的人,會一直一直等你。與痴情無關。愛,本來就是專屬的事情。人無法左右自己愛誰,就像吃飯睡覺一樣自然。
觀影時我一直被露露的角色吸引著。不只是因為她漂亮,還有每次對於前女友的各種行徑都裝作忍讓大度。因為愛,所以忍讓,因為過去了的前任的確是不值得分開的理由。不過直到羅茜婚禮上痛哭說愛了孟雲十四年。露露說,我可以忍受你的眾多前女友們的各種行徑,但我拿什麼去贏過一個愛了你十四年的女孩。然後淚奔。時間也許在每個人眼中,是對戀情來說是很大的考量。可是時間並不能挽回愛,即使等待再長時間。還記得《了不起的蓋茨比》結尾說,蓋茨比花了近乎一生的時間去讓自己成為富人有資格娶心愛的女孩,可是蓋茨比不會懂,失去了的就是失去了,在你缺席的那段時間會發生很多事情。也許女孩最愛的是你,但該變的都變了,時間變了,而生活還是要繼續,也就失去了在一起的意義。羅茜是幸福的,因為她很堅定默默的愛著,可以以朋友的身份繼續留在孟雲身邊。雖然沒能得到最想愛的那個人。但是 愛過,有時候就是最好的答案。真實而直接。
對前任說聲 謝謝。即使我們之間有再多的不甘心。愛的不夠,所以還是只好分道揚鑣。最好的祝福給你。是你教會我如何去愛。
對現任的前任說聲 謝謝。謝謝你照顧他那麼久。我會好好待他。用盡力氣去愛他。不是因為要得到什麼,而是 想愛。而恰巧我們都想愛。&請你也幸福
愛情需要很多的運氣,也需要很大的勇氣。好好珍惜你身邊的他,如果你愛他。因為愛情,它脆弱而頑強。
好好在一起。好好珍惜。然後再給感情一個對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