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二
2014-03-28 15:32:00
其實很簡單--殺人回憶觀後感
其實很簡單:
對於罪犯來說,警察的角色,是判定其是否有罪--當然,前提是誰也不知道那個是真正的罪犯。
如果你懷疑其有罪,你可以採用強權的「辦案方式」。正如同那個時代的韓國政府,不信任他的子民,對子民的集會、示威、防空等採用「強權的統治」一樣。政府懷疑子民,懷疑其「有罪」。
即是,是如同連環強姦殺人,摧花的兇殺一樣。
然而,「他們」,即長相普通,且弱勢的「子民」。他們是真的「罪犯」嗎?
「政府」做的對嗎?
「警察」的行為,可以理解嗎?
為何,最終會選擇,用美國的DNA鑑定。正如韓國政府,依靠美國,依靠美國的高新技術、戰機、軍火一樣。
能找到「真正」的兇手,給充溢著「稻田」,「田園風光「的韓國普通民眾,帶去寧靜的生活嗎?
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