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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命俱樂部--Dallas Buyers Club

达拉斯买家俱乐部/续命枭雄(港)/药命俱乐部(台)

7.9 / 521,745人    117分鐘

導演: 尚馬克瓦利
編劇: 梅麗莎沃雷克
演員: 馬修麥康納 珍妮佛嘉納 傑瑞德雷托 丹尼斯奧黑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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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vender

2014-04-12 17:33:46

只為主演和題材喝彩!


1. 馬修.麥康納主演的。其實,在看這部電影之前,我都不知道他是誰。至少他的名氣絕對不會比雷昂納多出名。看過之後,我也覺得雷昂納多真的很憋屈,別人一輩子也沒拍太多太好的片子,只拍了一部還不錯的能打9分的片子,便拿到了奧斯卡;而他,拍的每一部電影,《泰坦尼克》《血鑽》《禁閉島》都是我這些年看的特別棒,演技特別好,題材也特別好的影片,部部都可以打9分,10分,而卻每年都不給他奧斯卡。這回,他又拍了《華爾街之狼》,依舊拍的那麼讓人深刻,同樣也可以打9分甚至10分,可仍舊只混了個陪跑的結局。不知道是命運對他太好還是太不好的結果呢?命運對他太好了,讓他具有演戲的天賦和外表,又給他寶貴的機會,然而,他實在是太出色了,那麼年輕就成名讓很多付出巨大努力和時間的老人情何以堪?所以,評委們唯一能做的就是以他還年輕還有更多的大好機會為理由,讓他一再的錯過奧斯卡的認證。而這又是他的不幸吧。所以,從這樣的角度來講,上帝又是公平的。而他雖然一直沒有得到應得的世俗的認定,而這又不妨全世界都承認他是一個很棒的演員,給予他應得的一切——金錢,物質,美女和聲望。話又說回來,在《華爾街之狼》裡面竟然也有馬修麥康納,在裡面飾演他初出茅廬步入華爾街的師傅,而這兩部電影同時角逐2013奧斯卡,讓馬修麥康納獲獎,似乎也是一種命運開的玩笑——師者為大嘛。


2. 這部電影題材不錯,它大概主要想表達的就是一個社會底層的濫人在荒淫無度的生活中得了愛滋病以後如何頑強求生的事情。他想要活下去,但影片卻沒有介紹是因為他怕死還是因為他還沒有享受夠生命,反正,他窮盡一切手段而努力求生。為了活下去,他通過各種方式繞過美國的藥監局從各個國家進口違禁藥品,自己使用的同時也通過這種手段斂財。這部影片是根據一個真人真事改編的,其實我覺得現實中的男主成立這個治病的俱樂部其實就是謀生的手段,好讓自己有點錢,有錢治病。而電影把他的這一求生本能在最後給昇華了,讓他後來變成了一個挺有愛的人,所以當他的同性戀搭檔死去的時候,觸動了他內心比較柔軟的地方,讓他具有了想既能讓自己生財,又能幫助別人的品格。我覺得每個人對「生」的意義理解不同,有的人認為「生」就是一定要有意義的生,要有一個目標,做一些能昇華自己生命的事情,否則只不過是行屍走肉;有的人「生」就是為了享受生命的過程;而有的人「生」只是為了生而已,只是為了活下去,一直到死,是不得已或無所謂的選擇。我覺得第一種人在現實的社會中能佔到5%-10%,第二種人能佔到20-30%,而70-80%的人都是最後一種——只是生命的一種慣性,被動的活下去而已。而我自己大概也是屬於這最後一種。


3. 螻蟻尚且貪生,更何況於人?而現實的世界裡,又有多少人並不貪生?看看我們每年自殺的百分比就可以知道了。我總覺得,生存的壓力和你所遭受的一切入生苦難,難道還比親手殺死自己更可怕嗎?如果你都有勇氣親自結束自己的生命,那麼為什麼沒有勇氣苟活下去呢?除非你得了某種不治之症,活著的每一天都要忍受極度的身體和精神上的折磨和痛苦,如此沒有質量和尊嚴的活著倒真是不如死了舒服。而如果不是這種情況,那就勇敢的活下去吧。一切精神上的痛苦和折磨還有你所要承受的所有壓力,其實都是一種生命的體驗,只要你還有養活自己的能力(或者被別人或社會養活),那就苟活下去,或者努力一點,有點質量的苟活下去,才會不枉此生——畢竟生命於任何人來說,都只有一次。少年,青年和暮年,都至少經歷一次,見識夠了,你再死不遲。


4. 馬修麥康納,本來是一個很帥的帥哥,現實生活中的他更應該被貼上「帥哥+紳士」的標籤。看過他日常生活中的照片和《華爾街之狼》裡面的扮相,再看他在《達拉斯俱樂部》裡面的表演,讓我覺得,憑藉他的演技,他奪得2013的奧斯卡最佳男主也算當之無愧。先不說他顛覆自己的日常形象,把一個下三濫的愛滋病人的齷齪與不堪的生活和嘴臉刻畫的入木三分,光是他為了拍這部戲,把自己減重幾十公斤,餓得骨瘦如柴的那種精神和毅力,也足以讓人感受到他對演藝事業的認真和敬業。所以,小李還年輕,就先讓師傅拿這個獎吧,畢竟為了拍這部戲,他在肉體上受到的折磨更多些,而你拍《華爾街之狼》可是享盡了人間物質繁華啊。


5. 如果用一個動詞來形容這部影片,大概就是「抗爭」了。男主對疾病的抗爭,對命運的抗爭,對藥監局的抗爭,讓他把他的生命從30天延長到了2000多天。關於抗爭,之前看到一份影評的標題是「你若不抗爭,活著給誰看?」,我想了好久都不能理解這後一句「活著給誰看」是什麼意思?難道生命就是為了抗爭?而活著就是為了給別人看?先說抗爭,在我三十多年的人生中,年輕氣盛的時候也曾經把「爭強好勝」和「不肯為五斗米折腰」的清高當作是「抗爭」,而生活卻好好的教育了我,讓我懂得什麼是「木秀於林,風必摧之;行高於人,眾必非之」,儘管,我還遠遠達不到「秀於林」和「高於人」的水平,或者用「槍打出頭鳥」來形容更為貼切些。在經歷了一些世事以後,不再年輕的我更願意把「對一切的抗爭」理解為一種對命運安排的頑強和不屈不撓,而這更應該是有「能力」的人而為之。而我認為的「能力」,應該包括:金錢,物質,權力,智商和情商以及天時、地利、人和的的綜合體現。當你這些集合的「能力」讓你有能力去抗爭一些命運或者人世的安排的時候,那你可以去抗爭;否則,不具備這種能力的時候還是逆來順受的好。譬如片中的男主如果不是在自由和民主度都比較高的美國而是在中國的話,你想出國去採購藥品,像這樣的三無人員根本連去大使館簽證的資格都沒有,而美國人只要拿著護照就基本可以想去哪裡就去哪裡根本不用簽證的;而如果你相與政府部門對抗來個上訪什麼的,只怕死得反而更快。大概,將近「不惑之年」的我,開始逐漸信奉道家的「道法自然」和「弱者道之用」,「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 的以弱勝強,以柔克剛的理論。因為,經過了這麼多年,不論我情願還是不情願,我其實真的不是一個有「能力」的「強者」。尤其對於身為女人的我來說,只知道強勢而不懂得「柔「和」弱「,也註定了只會在感情的經歷中成為最終的失敗者。再來說「活著給誰看」,即便時至今日的我早已清醒的明白活著只是自己體驗生命的一種歷程,活在別人的眼光里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然而,被世俗的枷鎖捆綁著,想要輕易的擺脫世俗的眼光灑脫自我的活著卻又何嘗不易?更多的時候,我們願意把自己的生活當成是一場表演,期待周圍的人看到自己「活得很滋潤,活得很體面」。我們需要這些標籤來麻痹自己,讓自己也認為自己「真的活得很好」,然而,自己活得好還是不好,其實只有自己心裡最清楚。大概想說「活著給誰看」的人,其實本意是想說:即使我活在地獄裡,也希望別人以為我活在天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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