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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Dearest

亲爱的/亲爱的小孩/打拐

7.6 / 2,484人    128分鐘

導演: 陳可辛
編劇: 張冀
演員: 趙薇 黃渤 佟大為 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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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暖生

2014-09-27 04:59:44

一場法與倫理的探討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親愛的》第一、第二版預告片的發送,確實爆足了眼淚點。故看完電影以後,很多朋友問我的問題不是電影好看不好看,更多的是關心,我用了多少紙巾,哭了幾把。說實話,從頭到尾也僅是紅了一把眼睛,但是落淚還真是沒有。
  並不是說這不是一部好的電影,不是一部感人的電影。恰恰相反這部電影有太多的感人之處:失去孩子後,田文軍對著鏡頭說:「如果誰買了我的孩子,請記得不要給他吃桃子,他過敏」,電影的最後李紅琴對田文軍說,「大哥,不要給孩子吃桃字,他過敏」;孩子找回來後,田文軍問前妻魯曉娟,「你說孩子用了多久,才問那個女孩喊媽」的無奈;尋子團體去廣東尋子晚宴上韓德忠唱戲的橋段……
  
   整部電影在處理上了,採取了比較質樸的畫面,他沒有多少華麗出彩的場景和畫面。整體看起來像是一部生態的紀錄片,又想是一篇記流水帳的日記,他只是記錄了這個故事而已。恰恰也正是這種表述,更加還原故事的真實性,不嬌柔做作,不煽情。
  
  
  而覺得導演的表述,在感情戲上提筆太重,落筆太輕。對於苦難得描述太過面面俱到而導致面面不到。始終給有一種打在棉花的感覺上軟綿綿的沒有回擊。整場電影看下來,竟然不知道為誰去哭泣,整部電影每一個人都是值得同情,值得哭泣的。
  
  正如塞內加所言:君不見全部人生皆催人淚人。而當你耐心,看完整部電影回味之餘,你會發現,整部片子就是你在講述社會的現狀,中國的現狀:法律和倫理的矛盾,法律,倫理的探討和期望;而不是如宣傳片拼接的苦難戲。
  
  
  最為典型的莫過於韓德忠大聲訓斥計生辦的場景:丟失6年孩子的韓樊夫婦,意外獲子,去計生辦辦理生育證。卻被計生辦工作人員以沒有「第一個兒子的死亡證明」為由不予辦理。這是一處爭論,一處法與情,法與法律空白的爭論。正如韓德忠所說:我的做為一個納稅人,我從來沒有逃過稅,我對的起國家,我盡了納稅人的義務。我們堅信我的孩子沒有死,我的孩子丟了整整6年了,我們找了6年了,現在你告訴我們要給他開一張死亡證明,我的兒子他沒有死啊。我老婆現在懷孕了,你說他是生還是不生。」這是他說出口的,那麼他沒有說出口的應該還會問一句:「這6年來,你們這些為人民服務的人員都做了什麼。」
  當然,最後的最後我們知道韓德忠孩子的生育證辦理下來了,這是導演給出來的。導演沒有告訴我們的是,計生證如何而來:是韓樊夫婦通過關係而來?拿錢買來?還是屈服於法律規章制度辦了死亡證明得來?亦或者是法律的退讓?
  
  
  這樣的爭論和探討細細品來,無處不在。田文軍和田曉娟的離異,是以什麼養的考慮把兒子天鵬判給了生活在弄巷裡的田文軍而不是開豪車住豪宅的魯曉娟?如果是因為考慮到孩子生活在貧窮的但是親生父親的身邊比生活在雖小奔卻又繼父家庭的母親身邊好?那麼為什麼卻用福利院條件比李紅琴從三個月養到3歲大的山村養母好為由拒絕李紅琴呢?難道僅僅是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
  
  電影的開篇,如果做為老闆的天文軍能夠遵守法律,拒絕容易衝動的未成年人進入網咖。那麼也不會發生這個未成年和別人打架而導致自己無暇照顧孩子而讓孩子丟失的結果。
  
  如果,在孩子丟失3個小時後,田文軍在報警的同時。我們的警察同志能夠不那麼公事公辦,不以不到丟失24小時,就不立案為由迅速的調動監控錄像,哪怕是幫助田文軍去火車站找孩子也不至於鬧出這一悲劇。當然如果這只是第一場拐賣小孩子的時間,警察叔叔拒絕了可以說是明證言順,如果你足夠細心,你肯定會記得,田魯夫婦在警察局報案時,警察叔叔淡定的告訴他們:在這一年我們已經接到了xxx起,孩子丟失的案子,他們剛開始的樣子就和你們現在一樣,你們也別激動了,去留個DNA存檔就回去吧。
  對於這樣的對話,我們不得不說,既然一年有那麼多的案子,接到孩子丟失的消息,第一反應是不是應該是孩子被拐賣了?迅速的行動起來,而不是以不符合規章制度而拒絕。恐怕是虱子多了不怕咬,也抱著或許不是被拐賣了,即便是真的被拐賣了又如何,反正那麼多都找不回來,就慢慢的等吧。
  
  
  故事再往後,李紅琴被拘留以後。兩個孩子都吵著要媽媽,李紅琴也哭著要求能夠見一下孩子,妹妹一直都沒有吃飯。可是被禁止了,當然這也是按規章制度辦事。假如法律制度至於能有點人情,動之情曉之以理,李紅琴也不至於鬧到最後以妨害警察伴辦案為由而入獄半年。
  李紅琴在去福利院求見女兒被拒絕後,帶著律師,帶著能夠證明白己女兒是領養的證據時,院長能夠讓李紅琴帶著孩子走。而不是用警察「千辛萬苦」解除出來的孩子,最後又被人販子的老婆帶回去,這讓社會怎麼想,這讓法律的尊嚴放哪裡為由而拒絕,恐怕也不會造成楊吉芳小小年紀不合群每日站在窗台邊的守望的結局。
  
  
  而最可笑的便是,法院審閱的過程中,在高夏試圖和對魯曉娟的律師講事、講請的時候,我們法官大人讓講法律。在魯曉娟的收養因為不合法之後。高夏和法官將法,講證據的時候,我們的法官大人又去和高夏講事,講情。
  當然,這個時候的法官也是值得原諒的,畢竟工作量大,缺乏休息,身體不適還堅持工作。
  
  
  至於,關乎倫理的呼籲則更多了:如果再對孩子和是講國語的時候,田文軍能和律魯曉娟好好講話,那麼也不至於魯曉娟帶著氣離開,而導致,即便是覺得好像看到兒子在後邊追自己也被可以忽略了;如果農村人能夠不那麼重男輕女,不嘲笑不會生育的李曉琴夫婦,那麼也就不會出現偷小孩的這一幕了;如果那麼一群丟失孩子的人,在孩子丟失以前能夠不那麼冷漠,像在尋找孩子消息回家的路上那樣發現可疑人物,就去見義勇為,自己的孩子也不會丟失吧;如果幼稚園的院長能夠不能那麼不近人情,也不會出現李紅琴為了找證據,而去找自己丈夫的工友,導致懷孕,而永遠的失去收養吉房的權利吧;如果魯曉娟和李紅琴在爭孩子的時候能夠為對方想一想為孩子想一想,那麼也不至於楊吉芳孤獨的守望吧……
  
  
  
  在電影中,這樣的探討和情節太多,但是在表達和思考上對於現在的社會卻也只是杯水車薪,淺嘗則止更何況還是含蓄的披在這個牽動著人心的拐賣兒童的故事之上,多多少少來說顯得太過於蒼白和無力。
  
  正如魯曉娟在尋子團的哭泣,田文軍和眾人的無力;正如兒子面對自己卻不認識自己的田文軍在警察軍樓梯拐角的痛哭,魯曉娟和韓德忠的無力;正如李紅琴在得知自己懷孕後醫院長廊的痛苦,高夏的痛苦。
  正如文章的最後,沒有給出的結尾,李紅琴的選擇,楊吉芳的何去何從?
  這些,導演不知道也幫不了,高夏不知道也幫不了,警察、福利院院長、法官不知道也幫不了,這些坐在影評前的你我也都幫不了。但是好呆,正如電影鏡頭後一個虛晃的光,給我了希望。
  李紅琴和楊吉芳的何去何從,他不是我們任何一個人可以改變的,他需要未來法律制度的完善,社會文明的進步,道德理論、人性的光芒去解決。
  
  
  
  第一次寫影評,純個人的認知。   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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