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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血神探--A Walk Among the Tombstones

行过死荫之地/墓林漫步/亡命救参(港)

6.5 / 127,261人    114分鐘

導演: 史考特法蘭克
編劇: 史考特法蘭克
演員: 連恩尼遜 丹史蒂文斯 波伊德霍布魯克 艾斯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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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ceptor

2014-09-29 01:40:48

世紀末的硬漢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這部電影改編自勞倫斯布洛克著名的硬漢偵探馬修斯卡德系列中同名的小說。因為口味問題僅僅看過整個包含十八部作品這一宏大體系中的少數,如這一部,但對於書中陰沉晦暗的別樣紐約以及風格典型的硬漢偵探馬修斯卡德還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得以在大螢幕上體驗二者的具象化自然是令人期待。

究其本源,硬漢派偵探小說應該算是傳統偵探推理小說與美國二三十年代動盪不安的社會背景結合後誕生的。社會黑暗,秩序混亂,司法腐敗,維護正義的重任於是便落在了私家偵探的肩上,這些孤膽英雄則通常是單槍匹馬臨危不懼,以硬漢式的意志熱血與偵探的敏銳洞察深入虎穴九死一生,在法律範圍之外伸張自己心中的正義。此類故事和其中的人物骨子裡幾乎都帶有濃重的時代和地域特徵,即便是在本片這樣一個發生並不遙遠的上世紀九十年代末期的故事中,我們依舊能夠察覺到源自幾十年前那如同古舊的咖啡館木製吧檯所散發出的陳舊而獨特的氣息:總是在灰色天空籠罩下暗流湧動的大都市,格局傳統而狹小的酒館,一襲帶有彈孔的舊風衣。

電影頗為忠實地還原了小說中而非現實中的紐約市,偏灰的色彩基調,遠離喧囂與人群,現代化的痕跡被沖淡。整片的構圖色彩以及敘事節奏也都帶有一絲不容忽視的文學氣質。連姆尼森飾演的馬修斯卡德在形象和氣場上都和小說裡的主人公比較吻合,這當然也得益於連姆大叔一直以來在螢幕上塑造的同類型硬漢形像已經深植於心中。馬修斯卡德是典型的硬漢私家偵探,有多年警察工作的專業訓練和經驗,行事作風卻逐漸背離體制和法律,行走在灰色區域並行使著自己的正義。整個案件偏重口,狡詐的變態殺手,綁架虐殺分屍(雖然對於硬漢派而言是家常便飯),偵探循著蛛絲馬跡步步為營,最後因果報應各得其所。劇情上沒有太多的波瀾起伏,人物關係也比較簡單,在警匪片編劇們絞盡腦汁試圖提高劇情複雜度然後一直從頭到尾抖包袱來創造驚喜的當下,這種小說般的簡明敘事反倒另有一番滋味。

有原作作為劇本基石,有著精妙的分鏡和攝影配合,本片其實可以做的更好。但可能是出於商業化和完整性的原因,相對於原著的改編部份很多,有些是化繁為簡,有些則弄巧成拙。主人公馬修片頭時神龍擺尾以一打三,槍戰中跳彈誤殺一小女孩,從此退役戒酒(小說中這不是其戒酒的原因)。這一段並不是在本部小說中出現的,和故事的呼應程度不大,而更多的是為了豐滿人物的目的而加入的,畢竟硬漢沒有點慘痛不堪回首的過去怎麼好意思當硬漢呢。小說中主人公和伊蓮娜(男主的妓女女友,和風塵女子的羅曼史也屬於硬漢的基本素質之一)的感情線在電影中被直接抹殺,雖然對於讀者而言二人關係在本部中有了質的飛躍,但在沒有鋪墊的電影中加入這個人物可能也略顯多餘。小男孩TJ戲份的大幅增加算是為電影沉悶肅殺的氣氛中加入一絲活潑作為調劑,一老一少一靜一動一主一輔的組合構成的反差萌點還是很有觀賞效果的。

影片個人認為比較失敗的改編在於對毒販克里斯托兄弟倆戲份的削弱以及結尾的對決部份。在小說里,肯尼是個有著自己一套人生哲學的毒販,個性上堅毅果斷,雖然工作為人不齒,但亦有底線,他的哥哥彼得則是肯尼身邊能力突出的協助者。電影中的二人不但戲份縮水,更是慘遭編劇毒手:肯尼被已經制服的匪徒反殺,彼得則是一副癮君子的模樣,在槍戰中掛掉。二人的命運終結之處恰恰是最大敗筆的結尾:在男主面會匪徒交錢贖人的高潮之後,TJ藏身匪徒的車廂並引導主人公等將匪徒一網打盡,男主在把劫匪制服後交由肯尼處置報仇血恨——等下,影片就這麼結束的話,連一場最終對決也沒有的話豈不是太不過癮了!連姆大叔的身手得不到展示那可怎麼行!——連姆尼森的粉絲們、電腦遊戲玩多了的和打著拍子看電影的觀眾們發出了異議,正好編劇冰雪聰明洞察人心,他當然要把結尾改成喜聞樂見的那種。於是被銬住被打暈的匪徒像終結者一樣啟動了備用能源,將五感被編劇屏蔽的肯尼擊殺。之後就耐心埋伏等到男主故地重遊時與其展開殊死肉搏,當然最後還是需要乖乖地被男主幹掉這才算完成任務。

相比之下,小說的結尾可能缺少驚悚的衝擊力,卻更為聰明且引人深思。TJ並沒有躲入車中,馬修能夠找到劫匪的老巢是根據劫匪之前用於確認綁架對象家中是否有人的試探性電話,和電影中相反,內訌被殺的是匪徒雷的同夥,而雷被制服後則是被肯尼肢解。當然小說的表述方式不同於電影,最後肯尼和馬修的談話,以及之前在墓地時匪徒雷和馬修的談話,無疑對於配角人物的塑造更為充實,但在條件有限時,顯然電影試圖突出的只有連姆尼森一人。這段老套的八股式改編,讓人想到TJ在小說裡的一段調侃:「如果我們現在在拍電影,我就可以鑽進車裡......等我們到了,我再溜下車,打電話給你,告訴你我在哪裡。可是我又想,TJ啊,這不是電影,你太年輕,還不能死。」遺憾的是,編劇把作者的吐槽當真了。

在配角弱勢的情況下,連姆尼森一人撐起一場戲,距離理想型的硬漢偵探也基本不遠了。電影版的馬修斯庫德更加正面,黑白交織的人脈和不乾不淨的歷史隱而不宣,只留下前警察這一個身份。脫離了國家機器,馬修斯庫德這一頭頑固而虛弱的老熊只能憑藉嗜血的本能和執著的意念追蹤獵物。在中國農村路口都架設起了監控攝影頭的今日,好萊塢的硬漢英雄們早就已經全副武裝,特種兵一般的身手,搭配高科技的裝備,更有駭客技術強大到視隱私於無物,上可竊取國家機密下可查人開房紀錄的輔助團隊,百萬軍中進上將金庫如招搖過市,取人性命之賞心悅目如同弗拉明戈舞。回首再看曾歷歷在目的1998年,這一年,威爾史密斯《全民公敵》上映,讓大家意識到個人的資訊是如此的不安全,一個手機就可以讓你無處遁形。而同一時間的紐約市,居然還有一個私家偵探,拿著記事本在大街小巷間東奔西走,謊話連篇地搜集情報,用經驗和直覺代替監控攝影,用拳頭和威脅作為審訊工具,用血債血償行使正義。這樣的形像已經同20世紀一起老去,同布洛克的文字般沉澱在紙頁間的那個紐約,在墳冢間踟躕而行留下一個風衣殘卷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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