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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Dearest

亲爱的/亲爱的小孩/打拐

7.6 / 2,653人    128分鐘

導演: 陳可辛
編劇: 張冀
演員: 趙薇 黃渤 佟大為 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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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電影院

2014-10-01 02:01:49

不完美的完美——關於《親愛的》一些觀影感受及淺析(持續,未完)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週日在電影院看了這個電影,是早場,算上我,總共三個人,所以,可以安安靜靜的看場電影。
欣賞陳導的上一部電影《中國合夥人》,在北上的港導中,覺得他是個很用心的人,很接地氣,很懂大陸。
電影結束,感覺很好,但是,沒有想像中震撼,不完美的完美吧,離理想中的,只差一點點。
下面開始劇透……
其實,看沒看過,都可以往下看,因為,這部電影,本身注重的,就不是故事和情節……

開局,雜亂的城市小巷,城中村,或者,是國際大都市的貧民窟,開黑網咖的老闆(雖然沒有明說,但我相信,黃老闆是拿不來網咖經營許可證的),一切,很真實,就如同我們曾經經歷的身邊。
離異的夫婦,一個成了屌絲,一個成了白領,曾經的山盟海誓,只剩下一個孩子牽繫的蒼白——如同兩個演員,黃渤演慣了小人物,貝兒媽詮釋大家閨秀。

第一個疑問:為什麼離異?
應該是兩人從陝西來深圳打拼,同甘共苦,後來丈夫做生意失敗,妻子和別人好了,國強哥不是企業高管就是公司老闆,總之兩人在有了孩子之後,走上了不同的道路,終於離婚了。
於是,便有了,第二個疑問:為什麼要把孩子,判給黃渤?
根據《婚姻法》,父母離婚後,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兩週歲以上的子女,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怎麼看都是女方有利。
從後面的故事發展看,妻子對孩子的愛不比丈夫差,讓她在經濟條件好的多情況下放棄孩子的撫養權,有點說不通——
——我想到的,唯一的解釋,便是現任丈夫堅決不同意撫養前夫的孩子,他們希望再有一個孩子。
從孩子角度看,似乎,他對爸爸更加喜歡……從網咖門口,孩子學陝西話讓媽媽走,看得出。
但是,他也很喜歡媽媽,從出去玩,別人的孩子在看遊樂場,他卻在追媽媽的車……
或許,有時候,愛,也是悲劇的根源。

悲劇的另一個根源是黃渤的小市民心態——貪圖小便宜,讓不到18歲的混混上網,結果混混網咖里打架,他只顧處理,忽視了孩子,成為另一個讓孩子走丟的因。
所謂的惡果,有善因,也有惡因,茫茫然的上天,或許註定要導演這場悲劇。
蝴蝶效應。

兩個細節:
1、小貓——我不知道,這是流浪的貓,還是他們養的貓,總之,代表著一些隱喻,很好。
2、電線上的紅繩——開局給了一個大大的特寫,後面,卻再也沒有出現過,是隱喻,還是伏筆?我不懂……(個人認為,是導演想埋的伏筆,但是後面卻忘了)

接著,孩子丟了……
瘋狂尋找的父親,憤怒的母親,火車站,擦肩而過的遺憾,派出所,和小混混的再次重逢——我很希望黃渤能在派出所打那群熊孩子一頓,我一直認為,熊孩子是社會不穩定不和諧的重要因素——但是,這些熊孩子,是從哪裡來的呢?不負責任的幻想一下,鵬鵬如果什麼事也沒發生,就在網咖老闆爸爸的教導下成長,在他十幾歲的時候,是個什麼樣子呢?學校的好學生,還是一樣的混混呢?——這個問題不敢想,其實,我知道的身邊,很多小混混的父母都是如同黃渤劇中所演的那樣普通人……教育問題,是個國家層面的,說不得。

第三個疑問,孩子失蹤時,派出所失職了嗎?
一般情況下,失蹤案件都是24小時作為時間限制的,但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可能會受到人身安全,或者是10歲以下的少年兒童,隨時都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不受時間限制的。
電影中沒有說明,只是電話裡說按24小時報案限制的制度——這個所謂可怕的制度在後面還會出現——我感覺,陳導應該知道這個法律常識的,他安排這個電話報案情節,其實在說明孩子最終丟失的另一個惡因……

接著便是找孩子——各種找,但都是突出了父母一方的努力,尤其是父親,忽視了有關單位,順便黑了一下新聞單位——人口失蹤不是刑事案件,至少兩年內不是,2009年,公安部打拐辦曾經規定凡是接報兒童失蹤和被拐的案件,立即要立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但是執行與否,不好說……失蹤孩子,主要依靠親生父母找,這是個現實。
順便說個不著邊的事情——某年,在武漢,一個日本人丟失了一輛自行車,他去派出所報案,次日,他的自行車找到了——丟失的孩子和丟不了的自行車,我寧可相信,這只是一個段子,不是事實。

找孩子途中的一些細節,個人覺得有點處理不好,主要是黃渤去河北找孩子,被騙子騙了,一群人圍追堵截他要錢,他最後跳河逃跑了——主要有點不真實——一般而言,那麼多人圍追一個初來乍到的外地人,那個人是很難全身而退的,我身邊有位朋友就有過類似的經歷,在自己所在的城市,被一群騙子生生搶去了幾千元。這是一個導演戲劇化的處理。——類似的戲劇化,後面還會再出現一次。

關於搶劫的另一個細節:黃渤逃跑,騙子在火車站大喊,搶包了!——騙子希望火車站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能有好人幫忙攔住黃渤——但是,在這個見義勇為比鳳毛麟角的還珍貴的社會裡,廣場上的芸芸眾生不出所料的沒有一人出來阻攔。不能說,這又是導演的一個小小的諷刺,本來是應該善的舉動,卻被惡人用來希望用來作惡,但是善的不作為,卻又讓惡果難以實現……
順便說下自己一個小小的疑問:黃渤如何把一把尖刀帶上火車,並縱橫大半個中國的?在這個買把菜刀都要實名制的非常時刻,這樣囂張的舉動是在黑我們鐵路的安檢部門嗎?

故事進入了下一個框架,尋找失蹤孩子的聯盟,一個僻靜的小屋,如詩如畫的小溪旁,美景里卻隱藏著一個個最悲慘的故事。影片裡的第二個完美好男人張譯出現——第一個是張國強,他把一個大丈夫所有的包容詮釋的甚至讓人不覺得真實,他對妻子的愛是如此偉大,這種人,在我們的生活中似乎有些過於理想化,但事實上,確是總是存在著的。
張譯扮演者這個聯盟首腦和組織者的角色,他集中了所有的優點,有情有義有頭腦有能力,最主要的,他還很有錢,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這場集體尋覓中,為自己,也為身邊的每一個人——他的妻子,扮演者張雨綺(開始我以為是張馨予,這兩個演員我實在分不清)也很好的詮釋了自己的角色,台詞不多, 有時候,花瓶不代表不能出好角色,安靜的存在,本身就是一道最美的風景。

他們在一起的分享活動,互相鼓勵,我第一時間想起了保險公司的早會——沒有任何貶義,為了渺茫的希望,付出自己全部的心血,心中留著最痛的血,嘴裡卻要唱著最堅強最快樂的歌——他們唱的是《隱形的翅膀》,一首卑微的流行歌曲,而電影上映的時間正值65年華誕,走出影院後,周邊洋溢著《愛我中華》、《我和我的祖國》等諸多讚美這個美麗國家的讚歌……

鮑蕾其實在這部電影中演的不錯,但是,總覺得缺了點什麼,她演的很好,一位有一個幸福家庭一個可愛女兒的母親去演一個失去孩子的母親,確實很難很難……
關於她的一個細節,化妝:失去孩子前,失去孩子後,找到孩子後,三個階段,所有的妝都一樣,尤其是在失去孩子後,還畫出那麼美麗的妝,沒有一點憔悴的感覺,讓人有點默然……這怪不得演員吧,只能怪化妝師,我們的電影,所有演員的妝都化的太好了,尤其是女演員,好的如此不真實……

關於拐騙孩子罪犯的一個細節:罪犯出現過兩次,一次是在監獄裡的幫派,一次是後來大家都知道的趙薇死去的丈夫,他們的特徵——都是男的——監獄裡有一個長頭髮似乎是女的,但是張譯卻對他說兄弟,加上他的聲音有些中性,我不好說這個是男的,還是女的。但在實際生活中,拐賣兒童幫派絕對是有很多女性的,甚至,要占一大部份,我搜索過今年破獲的案件,主犯和從犯中,女性都佔有相當多數,這也是所有刑事案件中,女性罪犯比例最高的一個犯罪——其實不難理解,一個孩子面對陌生人,面善的阿姨,永遠比高大的叔叔警惕性低,除非是搶奪,否則女性永遠是拐騙孩子的首選。
因此,對影片中我又有了一個疑問:趙薇的丈夫是個農民工,黃渤的孩子是個智力正常的男孩子,一個大男人怎麼會如此順利的拐騙成功一個男孩子的,在整個過程中,這個男孩子就沒有一次大喊大叫大哭大鬧過嗎?現在的熊孩子,親身父母在身邊都不好帶,更何況一個不是高智商犯罪的農民工大男人?

影片在結構上我認為是有點脫節的,脫節點就是找到孩子前後,或許這是一種導演認為的電影寫實手法,但是故事的連貫性,尤其是主人公的連貫性,是一個好電影不可或缺的東西,缺少真正的主人公,我認為這是電影最大的遺憾——因為,在我們都認為黃渤夫婦是主角的時候,趙薇出現了。

趙薇在這部電影裡奉獻上了精彩的演出,可以說演技大爆發,用盡心思不計形象的去詮釋一個村婦角色,很好——但是,我覺得,離完美還有一定差距——幾個因素吧,首先,還是化妝,這個妝其實已經很好了,很鄉土氣息了,不過還是差點,因為我感覺花完妝這個人再怎麼土,也一樣是趙薇,可以對比一下影片結尾的人物原型,那個臉上佈滿了農村紅的大媽,那才是真實的生活——如果不對比真實人物,也可以對比一下《金福南殺人事件的始末》電影裡的徐英姬,她的妝很好,和真人完全是兩個人。另一個因素,是演技,不是說趙薇的演技不好,只是還有差距,這個差距在哪裡,不好說,我只舉幾個例子,一個是羅伯特德尼羅,他為了演拳手,去練習打拳,結果在真實比賽中打壞了一個前拳王的下巴,一個是克里斯蒂安·貝爾,為了扮演好一個深受失眠折磨的角色,體重本來170多斤,在2周內迅速減到110斤,還有一個是洛陽一個記者,為了採訪,裝智障人士,在火車站撿垃圾吃,最後被成功拐賣到山西黑煤窯里當黑工,最後是一群演員,肥頭大耳的,在《1942》里演災民,美其名曰是浮腫……趙薇呢,個人認為比前三個差點,比第四例裡的眾生相強點。
一個細節:趙薇的蕪湖鄉村話。好不好另提,只是有點不好的是,不穩定,在很多陌生人面前一口鄉村話,但在自己老公同事的面前,卻是不時的彪出國語來……細節,做的不好。

趙薇演的是一個村婦,我只能說,這個村莊太美了,非常和諧的小山村,幽靜而美麗,美麗的有些虛假——後面的故事情節,我確實覺得有點虛假:三個陌生人,到村子裡,大白天,搶了一個男孩,全身而退,太不真實!一群扛著鋤頭的農民,打不過城市裡的一個大款,他是撒錢了,還是趙薇平時在村里人緣不好,大家關鍵時刻都是光喊聲不出力?我見過真實的村民打架,只是因為一個外人偷了村民的東西,大家便把他打得死去活來,如果彪悍點的村民打架,死人都可能發生,有時村與村的互鬥,警察都拉不住。所以說,黃渤搶孩子,我個人認為,只能發生在電影裡。這個重複了前面黃渤在河北逃脫騙子的圍堵情況,這次,是團隊行動,無論男女,跑步都不帶喘氣的,郝蕾和黃渤不參加亞運會中長跑真可惜——真不是諷刺,只是在哀嘆我們電影裡處理的一些細節,記錄真實的願望,卻用不切實際的手法。
一個疑問:警察制止村民打黃渤他們三個時,開槍對嗎?我覺得陳導本片中涉及法律法規反面都有很大疑問,要嘛他真的不懂內地法律法規,要嘛就是在故意黑我們的人民警察,《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九條規定了15種人民警察可以使用武器的情形,電影中的警察在這時開槍雖然在實際生活中,也有類似的例子,但確有違規使用槍械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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