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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回憶--Memories of Murder

8.1 / 267662人    131分鐘

導演: 奉俊昊
編劇: 奉俊昊
演員: 宋康昊 金相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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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rch®

2014-10-06 16:52:31

殺人回憶,顧名思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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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電影改編自真實案件,名字叫殺人回憶。既然是回憶,那不管是誰的回憶,都將帶有一定的主觀偏向,註定不會很清晰。而這部電影對於犯人的傾向則是那個長相清秀的退伍軍人,卻又並不明了。

先來說說犯罪嫌疑人。之所以認定是退伍軍人除了這兩個人物是同一個人演的因素以外,還有犯案手法。就是放到今天,網際網路普及的年代,要找個精於捆綁人體的人目標也不會太大。現在想學什麼技巧容易得多,網上搜一下大概就能找到,即便如此真的去學的人也並不會太多,更何況還要大量練習,查起來不會毫無線索。而在那個年代,在那種偏僻的小山村,每家每戶對之間基本都知根知底,目標則更小了。目力所及,那個從過軍訓練有素的青年似乎是嫌疑人中唯一有可能具備這種能力的。每到雨天兇手行兇的時間電台就會放他點的那首傷心情歌,而他也沒有不在場證明。要知道這個線索其實並不好找,可遇而不可求,要不是女警員愛聽電台心思細膩,可能永遠也找不到那個青年了。如果放在福爾摩斯里,當福爾摩斯發現這個巧合,案件也就離解開不遠了。不說那個青年一定是犯人,至少和犯人必然有著某種關聯。

當然,還是有反對意見存在的,比如衣著。退伍軍人在脫離帥警探的監視之後又去作案,可那個背影的衣著和離開警探後穿的不符,次日找到青年他又依舊穿著原來那身衣服。沒人看見他沒必要換。可這顯然站不住腳,如果穿著衣服只是為了給人看,可能會有相當一部份人選擇不穿衣服。犯案時換套衣服,結束後再換回來即使沒人看,這也不難理解。可能是怕有氣味沾染;怕被雨淋濕;覺得那身衣服是他作案時的制服,就像超人蝙蝠俠那樣的;覺得那是神聖的時刻要穿新衣服,平時穿舊衣服。理由要多少有多少,沒必要揣測。一般來說去幹壞事,是個正常人都會換身衣服吧,比如夜行衣。

還有就是DNA不符,這個可信度高不高還當另說。測DNA本來就是僥倖行為。犯人會射衣服上他還用得著去作案?犯人必然是對女性內部及其感興趣,到了一定程度才會動手。他跟自慰男一樣可以射外面他還做什麼案。而且可以看出射裡面還遠遠不能滿足他,那個塞在裡面的桃子,文具無不揭示他對裡面變態的渴望。還有就是這樣一個心思細膩的犯人是留下證據的可能性高還是留下證據誤導警方的可能性高?這是不言而喻的。要弄到其他男人的經驗雖然難度不小但也不是做不到,比如哄騙弱智,去找個gay當小受,他不是長得清秀嗎,想必不會不受歡迎。目力所及,能做到這些而不被周圍人注意的,就只有孤僻的退伍軍人了。

接下來需要排除一些可能性。例如多人作案,每個案件的犯人都不一樣。從捆綁手法上就知道這不可能。就算每個人都會那種綁法,可不同的人綁也會產生些許區別,這是不可能不被發現的。一個村子存在那麼多變態那還得了。女性作案也不可能,同樣是女性,如果誰能毫無壓力的制伏另一個女性然後抬著她走幾百米那平時一定會非常非常顯眼,說不定還會被國家隊招募去舉重摔跤之類的。就算是男人也不能說一定能得手,像弱智和自慰男這樣能屈打成擔心理素質不過硬的怎麼下的去手。群體作案分工明確的可能性大一些,但被看到的可能性和留下證據的可能性同樣大得多,能做到的比如退伍青年和他的軍人兄弟共同行動,如果都是訓練有素的軍人那也不是沒有可能做到。但要知道這有多匪夷所思啊。一個村莊同時多出幾名退伍軍人恐怕也很難不被注意到。

由此可見,目力所及就只有退伍青年符合犯罪嫌疑人的條件。再加上他性格怪癖長得清秀,誰知道在軍隊是不是受到了什麼非人對待導致性格進一步扭曲。

而當鏡頭回到現在,在首爾做起銷售的胖警探回到小村莊聽到路過的女學生說和他一樣看那個洞口的是個長相普通的人時那個迷離的眼神也就不難理解了。這個殺人回憶是誰的?恐怕就是他和那個首爾過去的帥警探的。要知道在他們的印象中,那個清秀退伍青年可是頗受這類少女歡迎的,喝著酒的他惹得路過的女學生頻頻回頭。此時胖警探迷離的眼神彷彿是在說那一定是犯人,可我難道又錯了?帶著些許無奈。

回憶告訴我們的犯人無疑是退伍青年,最後放他走也是無奈之舉,沒有證據,警察殺人也是要承擔責任的。可放他走卻又沒有絲毫錯怪了他的意思。然而回到現在,小女孩的訴說似乎又否定了他們心目中的犯人,但小女孩畢竟也是主觀認為,也不能說每個女生都對退伍青年那樣的感冒,更何況時間過了二十多年。但一切彷彿又回到了原點,他們始終沒能破案,甚至離真相有多遠都無從判斷。

影片本身帶有影射意味,只有兩個警探查案還意見不合,那個首爾過來的警探看似厲害其實也就那樣,沒有警探該有的沉著冷靜。如果這是警探與犯人的一盤棋,在一旁觀看的職業棋手一定會連連感嘆,明明可以吃了對方一個子的卻走了另一邊,始終摸不著頭腦任人擺佈。面對可能掌握著決定性證據的證人和可能有關聯的人只會一味的懷疑他們就是犯人施以暴力,錯過了太多能抓到犯人的機會。而群眾不配合,警察傳遞出去的壞名聲無一不是干擾了他們破案的難度,犯人才會更有恃無恐。這是一種社會現象,明明警察並不是那麼壞,他們也想破案,只是以前敷衍慣了,辦案手段相對這次案件落後的太多,人手又不夠。有點類似於外星人欺負地球弱小前來侵略地球,地球派出自衛隊可發現竟然傷不到外星人的怪獸分毫,奧特曼也沒有出現,然後就沒有然後,帶著無奈的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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