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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Dearest

亲爱的/亲爱的小孩/打拐

7.6 / 2,653人    128分鐘

導演: 陳可辛
編劇: 張冀
演員: 趙薇 黃渤 佟大為 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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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牛

2014-10-08 10:14:22

逗比眼中的親愛的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換上最帥的衣服,穿過夜晚商業圈繁華的街道,經過短暫卻焦急的等待,我終於來到了她的面前.兩天沒見,思念中帶著激動,聲音都變得羞澀:
       「親愛的」,我對她說。
       她抬頭看我,眼神充滿期待。
      「最早的一場」
      「7點45《親愛的》 ,您一個人嗎,選下座位」
      「這個吧,三排一號……」指下螢幕,再遞上卡
      「已經給您出票,2號廳,提前十分鐘可以入場」
      以上就是全部對話,沒期待,我是不敢多說的,據說電影很感人,說多了怕都是眼淚。提前帶好了紙巾,找個角落,畢竟是一個淚點低的大男人獨自看電影。除了紙巾,心理準備也是做了的:出現催淚的情節時要警戒,條件反射式的提醒自己這是電影,騙「小傢伙」的。看完後發現這些準備是多餘的,電影確實感人,但也有幾處笑點,可能是平衡了情緒的緣故,整個觀影過程還算輕鬆。
        不知道什麼時候起養成了一個壞習慣:看完每部電影都要琢磨一下整個電影的意義何在,或者是自己從中收穫了什麼。真的很討厭這種感覺,它就像是進入了汪峰老師的「夢想班」,就算唱首歌也必需要有個偉大的願景。
        那麼,這部電影的導演想表達什麼呢?親情!電影以2009年兒童被拐賣為起點,以下內容輕微劇透,但不影響觀影體驗,不喜慎讀,觀影后看更佳。

1.母子的親情
李紅琴(趙薇飾)——為了女兒的撫養權,獻身給能幫住她的齷蹉男人。為了能再看兒子、女兒一眼,兩三個夜晚守在狹小街道、爬上二樓的窗外。她被丈夫告知是沒有生育能力的,能為了兩個不是親生的孩子做到這般,是出於女人的天性吧,成為母親、撫養孩子的天性,不輪是否是親生。就像部落格上會看到有些動物的例子,母貓或狗會照顧餵養剛出生的其他動物幼子。影片結尾,當她得知自己懷孕的時候,她哭了,痛並快樂的哭,被死去丈夫騙的痛,肚中孩子身份難以啟齒的痛,但她作為母親是幸運的,終於有了自己親生的孩子。

魯小娟(郝蕾飾)——為讓親生兒子和他一起長大的妹妹能住在一起,不惜與成功男士(張國強飾)離婚。這裡「成功男士」引用最通俗的定義——有錢。當然這個定義還有別的說法,最近聽說兩個:如果一個男人說「我終於成了自己年輕時最討厭的那種人」,那麼他成功了;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親密的在一起,如果旁邊有人說「這女的怎麼會喜歡他」,那麼他成功了。扯遠了,不過從現今全民一口一個「思聰,老公!」這樣半玩笑半認真的價值觀來看,魯小娟捨棄高品質物質生活的做法讓人感動。老公,你說我說的對嗎?

2.父子的親情
韓總(張譯飾)——這個男人給我的感動最大,他是尋親互助團的負責人,一個「總」級別的人物,有自己的事業,有漂亮的老婆(張雨綺飾),卻跑去嫖妓,誒~好像哪裡不對~穿越了……他不顧自己的事業,帶著漂亮的老婆,以及一群尋親團的刁民,定期組織Fight club式的傾訴和安慰,實在是有痛處。集中表現在飯桌上,他給自己倒一杯酒,幹了,感到愧對大家,因為他違背了互助團的約定——不能再生孩子,否則對不起已經丟失的孩子。這個約定在我看來簡直就是一坨翔,但男人是要信守承諾的,他真的是「找不動了」,心累了才放棄,媳婦懷孕了,違背約定卻又無能為力,所以他只能用男人的方式,借酒給大家賠罪。但是他什麼都沒做錯,他們之間的約定是反人類的,就如同某局公務員口中的「規定」一樣,我不禁要問:丟了孩子憑什麼不能再生?學挖掘機到底哪家強?!他沒錯,反而贏得了大家的掌聲、歌聲和「鼓勵」,這種「鼓勵」的方式像是邪教和傳銷組織才會有的,但我可以理解,承擔著失去孩子的痛苦的人確實需要強大的精神力量支撐。

田文軍(黃渤飾)——這個男人的臉真的很難讓人不笑,兩天前剛看完《心花》,笑點餘額還沒用完。黃渤演技沒的說,就是他讓我突然萌生一個從未有過的可怕念頭,找個心愛的媳婦,和她一起生猴子。不,還是生孩子吧,猴子也會被販賣的。生孩子的念頭為什麼可怕呢?我是不想要孩子的,如果父母想抱孫子那可以領養,我是認真的,這是我一貫的想法。但不知在電影的哪個片段的瞬間,我產生了生小傢伙的想法,不管養孩子多苦多難。這大概也是男人當父親的天性作祟吧。

高律師(佟大為飾)——這個男人是要點讚的。讚他對母親的親情,能始終耐心陪著患有精神病的母親,即使是被掀桌,飯菜濺了一身也能微笑面對母親,承認「錯誤」。還有對李紅琴的同情,在他把5000元律師費還給李紅琴的時候,我想我們能真心地原諒他之前的貪婪和無情。知錯能改,回頭的浪子總是能得到更多的贊,他們讓我們感覺這個世界在變好。

       電影中提到了通過網路尋子,回家的路上壞習慣又犯,回想起前兩年部落格打拐,現在街上已經沒有乞討的兒童,這應該有網路的一部份力量吧。正思量著,看到黑暗的小路上,迎面走來一個婦女牽著一個走路還不穩當的兒童,左右手還各拎一個袋子,心裡一驚。走近發現他們很親密,我想多了。不過這位親愛的大姐,這麼晚你一個婦女帶個兒童走小路,真的不怕被搶嗎?似乎應該提醒她小心壞人,猶豫中已經跟她們相向而過,這時再去提醒肯定會嚇到人吧。想了一下,決定遠距離跟著,直到她們到家。還好只走了幾十米她們就拐進單元里了。我停下腳步,有點恍惚,問問自己:這算是「成功」護送了吧!那我特麼算成功男士嗎?   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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