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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Gone Girl

消失的爱人/失踪的女孩/失踪女孩

8.1 / 1,068,536人    149分鐘

導演: 大衛芬奇
編劇: 吉莉安弗琳
演員: 班艾佛列克 羅莎蒙派克 尼爾派屈克哈里斯 泰勒派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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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色bullet

2015-01-02 00:30:21

凡人就安心做凡人,不要進入天才的世界,否則,天才玩死你


世界上有很多「與眾不同」的人,比如割掉自己左耳的人,比如邀請他人觀看自己切腹的人,比如在第一堂課要求學生撕書的人,比如將小便池當做藝術的人,比如把男人睡眠拍成電影的人,比如被蘋果砸到腦袋的人,比如在婚禮致辭中說婚姻無意義的人,比如將命案看做一場遊戲的人,比如相聲演員也想做手機的人……

儘管按比例來看這類人少的可憐,但他們很耀眼並且值得尊敬,所以這個名單其實可以幾乎無限的長下去……

世界上還有很多「自以為」與眾不同的人,這個比例就相當驚人了。

比如讀過兩本詩集就覺得世界俗不可耐
比如去過個把古鎮就開始質疑人生的意義
比如亂搞男女關係就覺得自己不為凡塵所累
比如唱句「顏色不一樣的煙火」就覺得自己超凡逸塵
比如紋個身,飛個葉子就覺得碌碌庸眾都是虛偽
比如睡個老男人就覺得凡人都不懂啥是真愛
比如買個某品牌手機就覺得品味高潔倍有情懷
……

這樣的人實在是太多了,這種「自以為與眾不同」的行為,被統一的稱作「裝逼」。


那麼問題來了:「真逼」和「裝逼」之間該如何區分?

答案超級簡單:第一種人是天才,第二種是凡人。簡單說:看智商。


就拿本片來說,amy就是天才,nick就是凡人。

凡人nick第一次見到天才amy時,就對愚蠢的大眾進行了無情的嘲諷,藉此告訴天才amy:「我和你一樣,不是凡人」。天才amy作為一個反社會人格(這是當然了,如果你混在一群猴子中間,你也不願意成為猴子的一員),開始留意凡人nick。

求婚就更明顯了。天才amy不得不參加一個令她厭煩的聚會,接受一幫愚蠢記者的採訪。凡人nick再次表現得「與眾不同」,以一種令他人尷尬的方式(裝模作樣的採訪,大聲稱讚amy的陰部)將天才amy從低級愚蠢的社交中解救出來。

結婚後,天才amy發現nick變回了區區凡人,或者說,nick唯一天才的地方,在於出類拔萃的「作秀」能力,這也是天才amy唯一欣賞凡人nick的地方。而結婚後,凡人nick失去了作秀的慾望。

比如nick對amy借給父母信託基金錶示不滿,這實在是太俗氣了,就像中國那些計較財產的普通夫妻一樣俗氣;
比如nick搬回了老家的小鎮,這更是俗氣的難以忍受。擠滿了神經病和奇葩的大紐約永遠是天才和與眾不同者最好的歸宿,在中國的八線城市,一個多讀了幾本書的小鎮文青都顯得格格不入。
開酒吧、打遊戲、泡胸大無腦的小妹,nick變得和一個普通男人一樣沒有任何「與眾不同」的地方,這是天才amy不能忍受的原因。
可笑的是,凡人nick在拒絕生孩子這一點時,還要用「與眾不同」作為藉口。「我們才不是那種靠孩子維繫婚姻的凡人」。

為什麼天才amy願意用生命作為代價報復凡人nick,試想:你是一個智力正常的人,卻被丟進了全是傻子的精神病院(這就是天才在凡人堆裡的感受)。突然有一天你遇到了一個智力正常的人,他說他有一個逃出去的計劃(這就是天才遇到天才的感受)。你興緻勃勃的加入了計劃,卻發現對方只是一個患有「我是正常人」病的弱智(這就是amy對nick失望的原因)。

那個「與眾不同」的天才amy被迫成為了一個庸俗的凡人,她要報復。

在計劃中,天才amy處處體現出對鄰居、媒體、警方智力上的碾壓和鄙視。(這樣一個人怎麼可能融入俗氣的小鎮生活)

而當天才amy又一次看到nick那出類拔萃的「作秀」表演時(訪談節目),她覺得那個她愛的nick又回來了:就是這樣!演的真好!用你那充滿魅力的微笑去蠱惑那些愚蠢的愚蠢們!欺騙他們!忽悠他們!把他們騙的團團轉!就像我一樣碾壓他們的智商!!這才是你!!這才是我愛的你!!!

於是她略施小計,乾死了富二代備胎,改變了自己的計劃,回到了nick身邊。而nick不得不繼續自己擅長的作秀表演,和amy一起成為大眾眼中的模範夫妻。

nick終歸是一個凡人,他害怕大眾的看法而不敢離開amy,他為了父親責任留在amy身邊。名聲、責任這些俗氣的標準讓他不得不留在amy身邊,還要不時利用自己擅長的「作秀」技巧。天才amy像養寵物一樣把凡人nick留在了身邊,這也正是她的計劃。

總而言之,電影告訴我們了一個道理:凡人就安心做凡人,不要假裝「與眾不同」,否則,要嘛被天才玩死,要嘛就裝一輩子。

amy對nick是真愛嗎?當然是!

我們不能用凡人對愛的理解去判斷天才的愛,「愛一個人就要讓他幸福」這是凡人的觀點,天才不會接受。正如「香蕉是世界上最好吃的東西」是猴子的觀點一樣,人類也是不接受的。


再來談談富二代備胎,他也是裝逼的典型。

巴甫洛夫有一個實驗大家都知道:搖鈴鐺,然後給狗食物,久而久之,一搖鈴鐺,狗就會分泌唾液。
那麼把這個實驗改進一下:99隻狗以搖鈴鐺作為信號訓練,1隻狗以搖滾樂作為信號訓練。久而久之,將這100隻狗放在一起,可以預想的結果是:搖鈴鐺,99隻狗就會流口水;放搖滾,那1隻狗就會流口水。

請問:那一隻狗和其他99只有什麼不同嗎?沒有,它們只是接受了不同的訓練。如果這隻狗產生了「本狗與眾不同,本狗熱愛搖滾,你們這些喜歡鈴鐺的愚蠢」這樣的想法,那它就是一隻愚蠢狗。


其實人類在神經元上,和狗差不了太多。

教育、成長環境、接受的資訊……這些後天的外界影響,讓人和人之間出現不一樣的地方,這就和搖鈴鐺和放搖滾這兩種訓練方式對狗造成的結果一樣。

所以,所有的由於讀書、家庭環境、接受教育之類的外界條件而產生「我與眾不同」的想法的人類,就和那隻聽搖滾的狗一樣蠢。

富二代備胎就是一隻這樣的蠢狗。他自以為有錢同時又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就與其他人類不一樣了。他以為和天才amy之間有凡人不能理解的感情,故意用信件這種非常規的方式聯繫以彰顯與眾不同,他以為自己是那個能理解天才amy的人,他以為這是一種凡人不能理解的精神戀愛。在amy不慎丟了現金不得已找他的時候,他以為這是一種精神上的回歸和共鳴,甚至妄圖指導和撫慰天才amy。(這和豆瓣上那種女文青精神小三真是一模一樣)

裝逼的結局就是被天才分分鐘玩死,呵呵。

什麼樣的人才算值得尊敬的「與眾不同」,答案只有一個:天生異於常人。要嘛是智商,要嘛是對藝術的敏感,要嘛是對科學的天分。


如果有一隻智商特別高的狗,像《猩球崛起》的凱撒一樣站了起來,大吼一聲「NO!!」,把實驗員嚇得屁滾尿流,那才是一隻「與眾不同」的狗。會有人寫篇文章叫《一隻特立獨行的狗》來歌頌它。

凡人就安心的做凡人,不要標榜「think different」,不要妄圖進入天才的世界,否則,天才玩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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