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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鄉民謠--Inside Llewyn Davis

醉乡民谣/知音梦里行(港)/关于勒维恩戴维斯

7.4 / 172182人    104分鐘

導演: 伊森柯恩 喬柯恩
編劇: 喬柯恩 伊森柯恩
演員: 奧斯卡伊薩克 凱莉墨里根 賈斯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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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lsea與岸

2015-02-15 00:22:30

如果我帶著醉意出生,我或許會忘掉所有悲傷。


1、
        上了十二天的英語課,到了最後一天,整個人就垮掉了。晚上坐在父親的車上時,牙齦就痛得要命,回家躺在床上捱到好不容易睡去。醒來喉嚨腫痛,下午又開始發燒。
        於是喝著熱水裹著衣服繼續臥床,原本列的假期計劃也徹底散了架。百無聊賴中只想刷片子。想起昨天一個公眾號裡的推送,推薦的唯一一部電影就是這部,就順勢找了來看。
        推送裡的作者寫的多是個人的東西,對片子本身倒沒怎麼介紹。而我看之前只知道是部音樂電影。一直看到結尾,我還一度以為是記錄某個著名歌手成名前生活的傳記片。
        這種風格讓我想起過去看過的兩部電影——《玫瑰人生》和《曾經》。講歌手故事的電影的一個獨特之處,是都不存在背景音樂。每一個音樂都是遺世獨立的,隨著劇情推動一首接一首的出現,從不重複,而音樂自身也成為了劇情發展的一部份,所以觀者面對每一首曲子都有空間拿出十二分的感官去欣賞,而不是僅僅將其作為陪襯。
        大概也是這個原因,總覺得音樂電影相比其它類型的片子更淡一些。一首又一首串聯而來的完整曲子註定了情節不能有過份誇張或者戲劇的高潮。所有悲傷或者平靜都蟄伏在旋律和聲線的細微之處,不會隨意顯露出來。
        這樣的敘事風格,或許更接近生活本身吧。

2、
        中學時便時常聽到科恩的名字,後來大一上的一門電影課,老師還放過《老無所依》的片段,只是那位老師軍人出身,分析起來也往往著眼於對社會對體制的關懷與反省,不是太對我的胃口。因此,竟也沒細細領略那片子的好。後來和一個朋友聊起對電影的偏好,還曾經十分肯定地說:「科恩昆丁這類黑色風格,應該是不會喜歡的那種。」
這是第一次真正接觸科恩。看片子過程中,多處為片子的反類型而傾倒。而看後才知道導演是誰。心裡不免有些誤讀的慚愧。
        隨著年齡增長,逐漸不再喜歡看到過於輕易流露的悲傷。一半是對青春期過於矯情的傷春悲秋有所反彈,另一半也是慢慢領略了哀而不傷的好處。越發覺得真正切膚體驗了人生的人,都不會太過顧影自憐,往往越是摸爬滾打艱難求生,越懂得世事艱辛乃是恆常,並非只針對自己。退一步講,忙於活著的人大抵也顧不上思考這些。
        Llewyn Davis大抵是這樣的人,Jean和Jim大抵也是這樣的人。
        像所有在掙扎、抗爭與妥協的漩渦中生存的人一樣,他們的錢永遠不夠用,才華永遠不被欣賞,不幸永遠多於幸運。生活的種種帶來暴躁、憤怒與焦慮,他們也只能用粗糙與將就的面目面對生活,對旁人對自己都談不上寬容。
        於是,Llewyn的不幸不是他一個人的悲傷,而只是一群人面對的真實。比如,Jean只能靠被老闆fuck換來駐唱酒吧的機會,而她與Jim吸引來的聽眾,也只是想要fuck他們。比如,hitchhike遇到的英俊司機是蹲了無數監獄的懷才不遇的演員,他是那樣用力地給自己的僱主念著那首黃色詩歌。再比如,從未出現的Mike,他早就跳下了GWB。

3、
        讓人唸唸不忘的是那隻貓。看過的很多關於孑然一身的故事裡,貓都是一種漂亮的隱喻。孤獨的人總會和貓建立情分,而結局又總是狠下心來的分道揚鑣。或許貓也慣於漂泊,似乎也能體會漂泊之人包裹著無奈的薄情,就總是給出一個驕傲的不回頭的身影、
        結局那張海報,多少有些戲謔的意味吧。一隻貓也好,一個人也好,世界從來不缺乏感人的傳奇。然而,不屬於你便是不屬於你。體悟了後者,卻依然不乏生命力去生活的人,或許才是真正可敬的。

4、
         《最後的召喚》
   戴夫•范•朗克

   於是,我們又過了一夜,
   吟誦表演什麼都有,
   每個人都知道他終會孤寂,
   當酒店關門之後。
 
   於是我們幹掉這最後一杯,
   敬每個人的歡喜與憂愁,
   但願這杯酒的勁道,
   能撐到明天酒店開門。

   我們踉蹌走出酒店,
   像一群麻木不仁的舞者,
   每個人都知道他必須問什麼,
   每個人也都知道答案會是什麼。

   所以我們幹掉這最後一杯,
   酒如利刃腦子碎成片片,
   反正答案一點也不重要,
   問題也就無人提及。

   我那天心碎不已,
   但明天自然又能修補完好,
   如果我帶著醉意出生,
   我或許會忘掉所有悲傷。
  
   所以我們幹掉這最後一杯,
   有一句話我們永遠也說不出來,
   誰有一顆玲瓏剔透的心,
   他就會知道何時心碎。

5、
        對著這片子回味了太久,像看過《午夜巴黎》與《布達佩斯大飯店》一樣,忍不住翻起各類影評開始考據,從時代背景到片中角色的原型。有些遺憾的是,始終找不到關於 戴夫•范•朗克的生平,唯一能找到的,只有他寫下的這首歌的歌詞。
心頭一熱忍不住要寫點東西。一遍遍循環起了《five hundred miles》,打開word隨意地寫著寫著,最後就有了這些散亂之筆。
        仔細想來,也是好久沒有再認真地寫些什麼。猶記得上學期期末寫唯一一門文學課的論文,刻意選了篇有難度的作品,調動每個神經去構思,後來還得到了老師的稱譽,心裡也是一片虛榮。後來回想期末季中的那幾日,大概是唯一隻覺暢快而不覺壓力的日子。只是除此之外,倘若說自己認真想寫過些什麼,恐怕要追溯到近一年前了。
        兩年前,陰差陽錯進了一個和讀書沒太大關係的專業,半是思慮不慎,另一半大概也是對高中那個敏感孤僻的文學少女的隱隱不滿。總想找點什麼激進的方式,學會怎麼去生活。然而,一年來幾經糾結和徬徨,最後明白的是兩件事情:一是書的世界遠不是自己當初所知曉得那樣淺薄狹窄,敏感孤僻的根源無關讀書,是自己的狹窄;二是,其實是正是一路走來所真正愛過認同過投入過的事物最終塑造了自己,所愛的事物可以變化,卻不能被丟棄。這一點即便可以掩飾起來欺人,卻不能自欺。
        那篇推薦了這個電影的公眾號,是大學裡牽涉不深卻又極為喜歡的一個組織。仔細想來,如果不是大一下那個頭腦發熱的夜晚,做出嘗試邁出一步的決定,大抵永遠也不會感受到同一個校園裡這樣一群人的存在,大抵自己僅有的所謂情懷也會被眼下這個專業的功用氛圍與現實氣質一步步侵蝕磨掉,大抵後來,就不會做出那個決定。
        由此,又一次忍不住感嘆生活不可重複與不可回頭的奇妙所在。
        命運中大多數場景只是順勢而下,而每一個具有轉折性的瞬間,都顯得那樣脆弱而微妙不可言。1961年1月,Llewyn走出門,而Bob Dylan在他的身後登上舞台。如果Llewyn是Dylan,他會繼續過和此前相似的生活,輪著睡沙發,四處兜售才華,某一天憑著幸運被發掘,登上雜誌封面。如果Llewyn是Dave Van Ronk,他會與Dylan一起夜夜喝酒,成為他的「吉他老師」,為他侵佔自己的原創大罵fuck,寫一本這樣的回憶錄,回憶一個時代的浪潮,順便也讓自己的名字和那個時代有些看得見的關係。而如果Llewyn只是Llewyn,那扇關上的門或許就會永遠地關上,像每一個被埋在時代中的人一樣,被埋在民謠的浪潮之中。 那扇關上的門,如果用一個時代作背景,大抵也只是洪流之中的淺淺悲慼。而用一個人來做背景,大抵也只是深夜裡醉著的一首歌:「我那天心碎不已,但明天自然又能修補完好,如果我帶著醉意出生,我或許會忘掉所有悲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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