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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正義--Michael Kohlhaas

马贩子科尔哈斯/英雄本色(港)/最后的正义(台)

6.1 / 8,819人    122分鐘

導演: 阿若戴帕里耶
編劇: Christelle Berthevas 阿若戴帕里耶
演員: 麥德米克山 阿蜜拉卡薩 布魯諾甘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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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景朋

2015-02-28 19:35:29

憤怒及其所創造的


「歌唱吧,繆斯!歌唱裴琉斯之子阿喀琉斯的憤怒——他的暴怒招來了這場兇險的災禍,給阿開亞人帶來了受之不盡的苦難。」西方文學的源頭是一部關於「憤怒」的史詩,而海因里希・馮・克萊斯特的原著並不是。《米夏埃爾・科爾哈斯》寫的就是16世紀的商人在諸侯統治的德意志無法維權的憋屈事兒。原書中這個故事發生在薩克森和布蘭登堡的邊境,用了不少筆墨描寫貴族階層的明爭暗鬥。最後科爾哈斯能夠得到所謂的「公道」,實際是這兩國諸侯相互角力的連帶結果,而不是統治者的良心發現或當時的「法治」發生了作用。現在電影版大量砍掉了這些內容,把情節簡化到一個更高大上的主題,那就是「科爾哈斯的憤怒」。

憤怒是災禍和苦難的源頭,這從荷馬的時代起便是真理。阿蘭・布魯姆對此的解釋是:憤怒總是與「保衛一個人自己的東西」息息相關。科爾哈斯的例子正好印證了這一點:他的憤怒一開始是為了馬匹和僕從無故被虐,接著因為失去妻子而上升到「不顧一切」的暴怒——有趣的是,這也是「阿喀琉斯的憤怒」所經歷的過程:先是阿伽門農無理搶奪他的女俘引發的怒火,接著是失去愛友帕特羅克洛斯帶來的狂暴。而無論是半神的英雄還是普通馬販,都將用他們的憤怒開啟一場「災禍和苦難」,也必然將自己引向滅亡。

對每個神智正常的「理性人」來說,這裡有個無法迴避的終極問題:這一切是否值得?地方官從一開始就問科爾哈斯:「你難道承受不起兩匹馬的損失嗎?」是的,因為兩匹馬的受虐,最後搭上很多條人命,任何理性的估算都不會支持這種性價比。但在當事人的眼裡,這個帳不是這麼算的。一個人在世上生存,有其「應得的東西」。這些東西無論來自個人的辛勤勞動,還是來自祖先的傳承饋贈,甚至對如阿喀琉斯這樣的「職業戰士」來說,是來自戰爭和掠奪的戰利品,總之是其合理、合法、應當受到尊重和保護的財產。這是人類一切倫理和價值的根基。無故侵犯他人的財產,不止是個法律問題,在倫理的意義上,它暗含著對對方個人尊嚴、地位的一種貶低:只有不被當作人的奴隸或觸犯法律的囚犯才不被允許擁有自己的財產,或被迫交出財產作為懲罰。能夠擁有並捍衛自己的財產,是定義一個自由人的重要標誌。

在科爾哈斯的時代,封建的等級社會是現實存在,貴族確實高於平民——雖然商人是自由人而非貴族的農奴。在原作中,因為男爵的親戚是選侯的寵臣,才導致了徇私枉法的判決。電影略去了這個情節,不免容易令人誤會當時的社會背景。其實科爾哈斯不但擁有田莊和土地,還可持有武器,說明他應當屬於鄉紳階層。即使是那個時代的法律對他的財產和權利也有明確的保護,至少在字面上是與貴族平等的(因此他能夠發起訴訟)。是具體操作中發生的不公令他憤懣不甘,最終走到暴力對抗的地步。在他眼裡,如果沒有法律的公正,自己的財產和權益就無法指望得到社會的保護,而只能訴諸於自我保護——依靠原始的個人力量來捍衛它。

這就是「憤怒」的問題所在。在柏拉圖的闡釋中,「憤怒」是城邦和法律的對頭。除非能夠消滅每個人身上的這種危險情緒,否則不可能得到一個永遠穩固、完全遵守秩序的「理想城邦」。然而,這種「憤怒」是人類天性的一部份,保護「自己的東西」是每個人必然會產生的生存本能。如果一個人可以任由別人拿走或破壞自己的財產、失去家人而毫無反應,那麼他多半是腦癱了。以此推論出所謂的「理想城邦」必然是違背人類本性的東西,也是不可能存在的。

但這不等於說「憤怒」就是正當的。因為「憤怒」是一個悖論。它的目的是為了保衛「自己的東西」,卻唯獨不在意犧牲一樣東西,那就是生命本身。按照布魯姆的觀點,為了給「憤怒」拿生命作為賭注的行為尋找合理性,人會有意或無意地將這種犧牲的意義無限拔高。「憤怒的趨向是為自私賦予理性和道德的色彩。」當女兒問科爾哈斯:你是為了馬打仗嗎?是為了媽媽嗎?回答都是「不」。更大的詞兒當然是「尊嚴」和「權利」。但無論如何構建支持「義憤」的邏輯,大部份的憤怒行為仍然只是「失去理智」而已。原著中科爾哈斯的妻子是在求見選侯時被衛兵打傷致死,電影版也刪去了這個細節,突出了這個事件的模糊性:她的死到底應該歸因於馬販的「纏訟」,還是權勢者的冷酷?或者只是一起意外?對當事人來說,這些細節已不再重要,因為「憤怒總是把責任歸結給造成傷害的東西」。

丹尼斯・拉旺飾演的那個來「招安」的神父,在原著中正是馬丁・路德本人(所以馬販子會說「我讀過你的《聖經》)。路德在16世紀的德國農民暴動中始終站在貴族一邊,還說了不少惡言惡語。拋開個人人品等因素,路德的宗教觀念確實不支持「憤怒」。他強調個人對自我靈魂的自省和約束。「憤怒」雖然維了權,卻造成了心靈的失衡和混亂,其過程中發生的殺戮和破壞更是分分鐘就可以消解「義憤」為自己製造的合理性。所以,「憤怒」只能是一種危險的罪行,順服和接受命運才是美德。在那個年代,這種宗教的價值判絕對科爾哈斯有著最直接的精神影響力。他因此放棄抵抗也並不奇怪。

憤怒的終點是毀滅。社會的秩序必然要求馴服這些「憤怒者」,而憤怒自身作為一種情緒,也終歸有它平息的時刻。當它消散之後,留給曾經激情滿懷的當事人的,往往是迷茫和更大的糾結。從這個意義上看,死亡未必不是一種解脫。片尾長達幾分鐘的大特寫一直集中在科爾哈斯的臉上,那些風雲變幻般的表情,正是這場「憤怒」的傑作。   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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