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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od and Ties

共犯/

6.4 / 1,532人    9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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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J的熊熊

2015-04-15 21:32:01

好爸爸 壞爸爸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看了豆瓣下面關於這部電影的點評,大家對於共犯各有各的理解,簡單說說我的看法作為對這部電影的觀看記錄:

首先建議看這部電影之前,先去看一下《那傢伙的聲音》,會對這個綁架案的原型有更多一些的了解

電影中的2個案件:
1.多恩剛出生不久就被鄭順滿綁架,後作為自己的女兒撫養長大。
2.鄭順滿的小舅子知道鄭綁架了多恩後,勒索要一億,鄭於是綁架了醫院院長的兒子,並且在拿到贖金後撕票。(我認為是鄭而不是小舅子殺了那個小孩的的原因是,如果真的是小舅子殺了孩子,那麼訴訟時效對於他來說同樣是一道坎,按常理來說,他不可能冒著在訴訟時效到期前的風險去再犯案或者使得有關案件的線索被警察掌握),聰明一點的做法是等到訴訟時效過去之後再出面。更極端的想法是或者他根本不知道鄭真的實施了韓采進的綁架,因為片中有一段多恩給他聽綁架犯錄音的片段,他開始似乎並不明白那是什麼對話,而且他一直以來用以威脅鄭的都只是多恩被綁架的案子,而沒有提到韓的案子。此外,順滿最後也沒是否有認自己沒有殺害韓采進,只是說是小舅子逼他的,且說孩子死了也沒辦法了,不要再去想了。

關於共犯,我覺得有以下幾層:
    多恩嬰兒時期被綁架,主犯是鄭順滿,共犯是他的老婆和小舅子。前者實施了犯罪,後者知道了真相而沒有舉報更甚者利用之進行勒索。
    韓采進的綁架案中,主犯是是鄭順滿,共犯是他的小舅子和多恩。是小舅子的勒索使得鄭實施了這次綁架(小舅子在片中有說過會幫助鄭實施綁架的話,但究竟有無參與,不確定),而多恩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寫了勒索的小紙條並且沒有將自己知道的實情告訴警察
   醫院院長最後開車撞死了鄭順滿,主犯是院長,共犯是多恩和韓國的法律訴訟期限定。多恩沒有將自己知道的實情告訴警察,縱容了鄭,而後者實際為壓垮院長的最後一根稻草,因為今後即使查明了罪犯,也不可能對其進行法律的裁決,對方不會受到任何懲罰,於是他用了自己的方法,殺死了他認定的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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