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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公民--12 Citizens

十二公民/12公民/十二个中国人

7 / 973人    108分鐘

導演: 徐昂
演員: 何冰 韓童生 李光復 趙春羊 王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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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音

2015-05-23 09:48:02

個體記憶對社會集體認同的置換與闡釋者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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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齊格蒙鮑曼在《立法者與闡釋者》的《導論》中就旗幟鮮明地指出了作為由不同職業人士所構建的集合體的知識分子,其所指稱的公眾人物「通過影響國民思想、塑造政治領袖的行為來直接干預政治過程,並將此看做他們的道德責任和共同權利」。知識分子從現代的「立法者」到後現代的「闡釋者」的角色轉換,則是從「對權威性話語的建構、仲裁與抉擇」,到使「此形成於此一共同體傳統之中的話語能夠被形成於彼一共同體傳統之中的知識系統所理解」的過程。換句話說,就是從對話語的建構,到話語的交融的過程。也即,知識分子的任務之一是使得話語在不同群體之間取得交融的平衡。具體到《十二公民》,影片本質上所想表達的兩個主題:不同階層的社會人對「法律」與「正義」的理解,知識分子的啟蒙。它們卻分別出現了「游離」,一是個體(創傷)記憶對社會認同的置換,二是作為「知識即權力」的象徵的檢察官對「公民」進行啟蒙的實質失敗。
 
       為了創造一個可以公開「言說」的公共空間,《十二公民》的編導真是煞費苦心,居然創造性地利用英美法補考的陪審團模擬來聚合不同階層的社會人。儘管這裡有著電影翻拍與改編的考慮,但我還是要給這一設計點讚。這個設計將原作中具有真實效力的美國陪審團討論案情置換為公民對社會事件的觀點交鋒,從而賦予了影片開展後續故事的合法性。更重要的是,這個設計創造了一個虛擬空間的真實言說語境。片中人物一再強調「我知道這是假的」、「這沒什麼意義」——這些話都是導演在不斷提醒觀眾這一虛擬的真實言說的有效性。因此,再糾纏於諸如「在沒有陪審團制度的國家討論陪審團」等問題就顯得有些無理取鬧了,因為導演希望觀眾關注的是言說本身,而不是言說的外在形式。但遺憾的是,這一言說是如此無力,以致每個陪審團成員最後都從陳述意見轉向了對個人(創傷)回憶的敘事,計程車司機痛哭流涕地回憶自己和兒子的矛盾,房地產商痛斥「社會」(由小賣部老闆的指責代表的)對有錢人包二奶的仇富想像(令人驚訝的是這裡竟然還出現了勞動人民與資產階級的對立),曾遭遇冤案的男人冷靜而「殘酷」地敘述自己被冤案所影響的人生,小賣部老闆無奈地宣洩自己小本生意遭遇的圍追堵截與菁英艱難,歷經文革風雨的老人的傷痕敘事,城鄉結合部收租寓公對外地人的歧視(他是個地圖炮),屌絲警衛兩次考研失敗而只能在「合理懷疑」這樣的零星名詞中重溫虛幻的名校夢……每個人的敘事都在個人創傷回憶中進行著自我的解構,這種解構在將一種本該達成的社會集體認同置換為個人創傷敘事的同時,也將本片片名解構得支離破碎。片中沒有理性客觀的「公民」,只有從義憤填膺到妥協於事實的「人民」。當然,從法學專業去要求公民或人民都是不合適的。他們沒有必要也沒有義務服從/屈從於嚴謹的條分縷析與環環相扣的事實分析,他們的服從/妥協與否都與其知識背景、思維模式和智力水平沒有關係,本質上來說,這是兩個不同群體之間的對話,即群眾與闡釋者/知識分子/權力的代表。

       這就引出了第二個問題,何冰的角色究竟代表了誰?一個有意思的安排是,片中除了團長、2號陪審員和何冰的角色,每一個人都在自己的台詞中或隱或顯地交待了自己的職業/背景,這裡的2號陪審員也可忽略不計,他所扮演的基本是一個只會呵呵傻笑的和事佬的角色。而何冰的檢察官身份是影片最後才交待出來的,當他撿起丟在椅子上的證件時,所有的觀眾都恍然大悟。自然,這種恍然大悟在片中其實也是有跡可循的,何冰的角色的謹慎、用詞的嚴謹和對證據的推斷無論如何都不能不讓人懷疑他的職業是否與法律相關。拋開這一點,觀眾恍然大悟的正是對檢察官身份的一種「確認」。他之所以一路都這麼反對、謹慎,原來是因為他本身就是幹這個的。由此,權力的「重拾」在取得合法性的同時,也使得檢察官通過「隱藏」到「顯現」這一過程得以從群眾中脫離出來,從而得到身份的「恢復」——也是權力的恢復。與其說檢察官的抗辯是對案件本身的職業敏感,毋寧說是帶領群眾完成了一次「公民性」的啟蒙。當然,這個「啟蒙」是未完成的,或者說,是胎死腹中的。一方面,正如前文所說的,本該達成的社會集體認同被個體創傷敘事的記憶所置換;另一方面,「十二公民」最後所達成的僅僅是對結果的妥協,而非公民性的一次昇華。計程車司機在回憶了自己和兒子的矛盾後,莫名其妙地在悔恨與哭泣中舉起了手,我們有理由相信他對殺人案的觀點依舊是富二代有罪(在真相出現之前),其他人改變決定,也不是對事實的接受。這其中最明顯的當屬疑似賣保險的天津人,他的舉棋不定不是出於個人意志的轉變,而是受到群體影響的左右徘徊。包括表面上被說服的房地產商,他的改變也並非出於事實判斷方法的習得,他的改變僅僅是「無話可說」。檢察官不遺餘力地將每一條如山鐵證一一擊破,變換各種方法,但頑固的計程車司機依然堅持到了最後一刻,與其說這是愚民的固執,毋寧說是啟蒙命中注定的失敗。原因很簡單,當知識分子將自己的邏輯強加到民間邏輯上時,他從一開始就已經失敗了。民間邏輯不是逐條分析事實、確認權利義務責任的「契約精神」,拒絕站在民眾視角上將自身的邏輯強加於民眾,是菁英主義的自視甚高在作祟。作為「盜火者」如果不能教會人怎樣使用火而一味怪罪民眾不接受自己的施捨,這就違反了鮑曼所說的「闡釋者」所應有的交融話語的義務。按照福柯的觀點,檢察官和警察一樣是國家權力的引用者。但本片中我更願意把檢察官看成是啟蒙的知識分子。否則的話這場啟蒙之旅也就變成了檢察官對群眾進行意識形態詢喚的過程。但無論如何,本片中作為知識分子的檢察官也在有意無意中是失敗的。交融、引進話語的嘗試最終徹底變成了一場為了輸贏展開的舌戰群雄。與其說是知識分子嘗試的失敗,毋寧說是他壓根就沒想引導群眾。從這個角度上來看,作為「闡釋者」的知識分子是與群眾分隔對立的。表面上看,檢察官的說服最終生效了,但實質上,這只不過是精疲力竭的群眾對結果的又一次妥協。人民還是人民,至少在本片中,他們沒有成為「公民」。不知片尾何冰略帶沉重地撿起自己的證件,究竟是出於啟蒙失敗的無奈,還是目睹群眾法律正義觀後「恢復身份」的不能承受之輕。

       順帶說一句,對於本片在豆瓣上的高分,有些「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感覺。幾年前的那部《全民目擊》記得評分也極為可觀,大概褒揚者都選擇性地忽略了《全民目擊》背後所指向的資本運行邏輯下的父愛神話對司法公正的主題置換。本片的高分一方面情有可原,大概這些年我們看了太多的《何以笙簫默》或者《小時代》,即便是嚴肅片諸如賈樟柯的《天註定》這樣,也沉淪成了社會新聞的粗暴拼接與怒吼。而嘗試表現社會不同階層對於法律、正義等問題的認識,是本片的加分項,同時,對這一主題把握上的游移不定也造成了本片虎頭蛇尾的平庸。無論如何,我對國產電影的發展前景仍舊抱以危機之感,如果這就是近些年國產電影的優質作品,這不啻於矮子裡面拔高個。

       另外,關於北京市檢察官文藝聯合會的梗和結尾撿起證件的「曲終奏雅」不能更多地顯示了本片的「根正苗紅」,這些就放過劇組吧。   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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