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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公民--12 Citizens

十二公民/12公民/十二个中国人

7 / 989人    108分鐘

導演: 徐昂
演員: 何冰 韓童生 李光復 趙春羊 王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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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5 01:11:07

一個喜歡比較法的政法大學大三學生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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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忙過了一個凌亂的月份,和同樣不懂基本法的師妹一起,懷揣著對美俄兩個版本的「12 angry men」的美好印象走進了萬科。
在看電影之前,筆者一度以為這是一個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側影和實驗的劇本,結果和許多稍有法學知識的觀眾一樣,我看到的是:「暑期一所政法大學內,未通過英美法課程期末考試的學生迎來補考」,既然是英美法課程,應當普及一下陪審團的作用:在不區分大英國協或者美聯邦或者各州法律的情況下,概述陪審團的話,引維基的一段描述
 Modern juries tend to be found in courts to ascertain the guilt, or lack thereof, in a crime. In Anglophone jurisdictions, the verdict may be guilty or not guilty (not proven, a verdict of acquittal based on the state's failure to prove guilt rather than any proof of innocence, is also available in Scotland). The old institution of grand juries still exists in some places, particularly the United States, to investigate whether enough evidence of a crime exists to bring someone to trial.
即通過合理科學的程序挑選成為陪審團的公民,使得這些沒有法律專業背景的公民對事實問題作出裁定,在刑事案件中作出GUILTY或者NOT GUILTY的裁定。
陪審團的機理和歷史較繁雜,甚而可以扯到羅馬法上對於事實審和法律審的二分程序訴訟,或者更遠一點扯到公元前五世紀古希臘的boule沒錯就是像票死蘇格拉底的那群BITCHES。在此不贅述:簡而言之陪審團的原理在於保證司法的公正(所謂權力制衡,不僅是在橫向上立法、司法和行政的制衡,更在司法的過程中加入公民對於事實問題的裁決),如果一個或者三個法官BENCH可以被收買或者產生偏見,那麼我們通過擴大裁量主體的範圍,12個JUROR你很難收買了吧?然而僅僅是為了擴大裁決主體的數量而引入陪審團制度,似乎是站不住腳的,這點後面還會展開論述——但是本片中以政法大學的補考為切入在劇情上有幾個硬傷:一、學生的家長,本身站在學生的角度或者是JUSTICE或者是counselor的角度,會對案情先入為主(比如長得像吳秀波的四號大叔,其充當辯護律師的小女朋友本身也「認為被告是有罪的」而沒有「駁得體無完膚」);二、沒有經過雙方律師的篩選的陪審團,本身正如導演所願的產生了很多「偏見」,兒子與自己決裂的老北京司機認死理「兒子殺了老子了」,似乎黑社會出身的八神庵髮型的「大哥」對牢獄之災有切膚之痛,更過份的是推動NOT GUILTY發展的何冰同學竟然是PROSECUTOR...吳秀波大叔的「優秀女大學生」小情人果然沒有好好給他上COMMON LAW。
既然是英美法律制度的課堂,拋卻補考請家長這種神奇的設定的存在,導演或許在「陪審團制度」上沒有做足夠的工作(也有可能像導演徐昂自己認為的:「其實中國所有的政法大學、司法院校,都有一門「英美法模擬庭審」課程」......但是作為一隻政法大學的大三狗目前只聽說過本校準律辦的英美法庭模擬陪審活動,培養方案上似乎還沒找到類似的如此高大上的內容...至於其他大學的話還請各位同行指教),這點同樣體現在了表決程序上和討論程序上沒有無記名投票而變成了質問和答辯,同時,陪審團只能對於「事實問題」發表意見,即以最樸素的價值觀,你,一個CITIZEN,怎麼看待檢方和辯方列出的證據,你相信哪一部份事實,你覺得所謂的事實里有沒有REASONABLE DOUBT?至於侵權案件裡的懲罰性賠償由陪審團決定幅度那是另當別論。
由於不會編排網站發文的格式所以本文引注並不是很規範,請見諒。
 一、話劇演員的張力——關於電影演員
由於腦子不是很好使,所以對演員的描述部份主要引自豆瓣上「楊時暘」同學的表述,以引號指出,連結貼出來http://movie.douban.com/review/7162085/,如有侵權還請周知更正
1.「一群演員基本上都有著神一般的演技,尤其韓童生,真的太出彩。但不得不說,劇本本身有一個嚴重的瑕疵,直接影響了故事的可信度基礎。這是一群大學生,掛科補考也不可能要求拉著一幫家長到學校陪綁。先不說大學裡都是一群成年人,就單說學生來自全國各地這一點,也不可能把家長召集起來。這樣的情節根本就不可能出現在現實中。這個事實性的問題出現在奠定整個故事的開端,是編劇和導演的失職。如果要改,其實有很多辦法,簡單易行,比如,學校有個法律社團,學生們要做西法的一次模擬課,並把這次課程計入學分。老師要求,如果計入學分,就要學生們各自尋找可以做陪審團成員的人來參加。學生們各顯神通,有的找來自己的父母,有的找到另外的人選。完全可以照搬現在的人員構成,又解決了真實性的問題。不知道為什麼連這麼簡單的改動,編劇和導演徐昂都不願意去做。」
2「.徐昂是話劇導演出身,這部電影實際上也是一幕呈現在大螢幕上的話劇。這就決定了它必須依靠台詞功底極其深厚的演員撐著,不然戲就塌了。還好,這群演員不負眾望。何冰演得算中規中矩,形體和台詞還是有演員痕跡。當然,這與他的角色設定有關係。這畢竟還是一個變奏版的主旋律故事,檢察院的植入要求決定了檢察官必須是所謂的「一身正氣」。但他發飆失控的幾個場景還是極其顯露功力的。 」
筆者對何冰老師的幾次情緒控制的表演表示極大的讚賞,這是一個戲骨的高素質,對於其發飆部份恰恰體現其作為檢察官的良好素質(影片前端設定了「疑點不起訴」,我倒是認為檢察系統沒有必要把這樣一個關注度較高的燙手的山芋留給自己,所以何檢察官恰恰是其中有良心有法律共同體意識的檢察官的體現),為「這是一所政法大學的課堂」的一字一頓點讚,與李老師市儈、隨意的形象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3.「與何冰相對,戲份最多的韓童生,一個人基本撐起了半壁江山。作為一個計程車司機,表面上有著老北京的一切特點,油嘴滑舌,市儈,民粹主義,善良,懦弱,而他深藏的部份也被演繹得很好。與兒子的矛盾所造成的嚴重的心理陰影都通過對所謂的孝道的偏執報復性地傳遞出來。他是所有12個人中最堅持判定有罪的一個。判斷的依據從理性感性參半,一點點徹底淪為感情至上,最終,又回到理性,他決定無罪的舉手瞬間是很震撼的結尾。其實,電影到韓童生舉手宣佈無罪的瞬間就應該結束了。但導演還是堅持加了一個光明的尾巴。一群人走出了陰暗的房屋,走入了夕陽中,互相攙扶,互相交流。」
從某種程度上我覺得計程車司機還是演很好的,就是美版的光頭大叔,因為類似的感情經歷而對嫌疑人先入為主從而「先判後問」——這種人就應該在挑選陪審團成員的時候被有經驗的律師刷掉。。。
  4.「韓童生右側的數學老師,沒什麼存在感,扮演老好人的角色。基本上指代當下社會中樂呵呵地和稀泥的普通人。左側的房地產商,這個設定可以呈現一些複雜的意味。有錢,財富來自民怨很大的房地產,又是一名美女學生的乾爹,但聲稱兩人是奔著結婚去的戀人關係。提供了仇富的基礎,應對當下社會中人們對於為富不仁者的所有幻想。當他被人叫做資本家以及被小賣部老闆滿懷醋意地奉承的時候,那段爆發的戲還是很有張力的。從這開始,你就可以看出每個人身後都是一群人,指代著中國當下社會中的不同階層、不同的價值觀、不同的被侮辱和被傷害過的人們。他們之中,有些人是某個領域內的強者,有些是所有領域內的弱者,但無論怎樣,他們都在這個社會中被不同程度低被傷害過,這一點很有意味。就像那個房地產商一樣,永遠處於被誤解、被憎恨與被奉承之中。這一群人的設定有些意思,又因為演技都很純熟,基本上沒有每個人做一個階層代言人的懸浮和做作感。 」
  5.「再往右,蹲過冤獄的前混混兒,哥哥也被人所傷,至今殘廢。他的造型過於誇張古怪,有點漫畫化了。尤其髮型和說話的方式,過於浮誇和故弄玄虛。他代表著被法律或者說不負責的法律人傷害過的形象。某種程度上說,這一次模擬法庭,他被逐漸啟動了回憶,在當下的案子上投射了自我的歷史。他的憤恨以及對於社會的不滿可以理解,但從造型角度講應該更日常花一些。」
6.「醫生,儒雅和理性的代表。中國當下新生代偽中產職業人的代言者。由於職業所見,困於道德和理性殘酷現實之間。幾句台詞功底很深,小細節中都實戲,可惜戲份太少。這類人其實值得多寫幾筆,他們是中國都市中新生的中間力量,受過良好教育,有基本的教養,有不雄厚但算得上殷實的財產,有公共空間概念,但也有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冷漠與明哲保身。這種人難寫,但如果寫好,比那些市井底層都更要出彩,也更有價值得多。」
這段很是贊同楊同學的觀點,醫生和法律工作者都是在專業領域內可能決定一個人生死大權的職業,特別是在中國這樣醫患矛盾逐漸突出的情況下,換一種對待的視角,也像法律人與當事人的關係一樣,是否可以處理得更好?
  7.「小賣部老闆,演技最出彩的幾個人之一,某種程度上蓋過了何冰,問鼎韓童生。他所有的動作都是日常化,市井化的,斜著、靠著、依著、歪著,精明,算計但也操勞的底層小商販。對於法律這個過於學術化的詞彙不太感冒,或者說不太信任,認為與自己的生活無關,更相信能花錢鏟事兒,對於財富與權力有著典型的底層民粹主義情結和想像。他是最想把這次陪審團當做遊戲的一個。他本人就是整體意義上「轉型期中國人」的集合。沒有對公共事務的熱情,不相信法律的公正,被殘酷現實和困苦的生活教育過,又在市場經濟的底層掙扎,見識了財富與特權的為所欲為,也磨掉了稜角。就即使這一次湊數,也是因為迫於自己的生計會被學校領導的愛人斷掉才來的。對於被審判的「富二代」,對小賣部老闆來講,與其說是審判那個年輕人,還不如說是審判那個標籤。這個標籤激發了他身上對於富有者的卑躬屈膝與憎惡混雜起來的複雜情愫。」
8.「老爺子,表演中話劇范兒太足,不是電影表演體系,換句話說,明顯是在演。他的功能有兩部份,一個是勾連歷史線索,反右的經歷以及那段經歷中讓他體會到的人情冷暖和人性善惡對於一個人的拯救與戕害;另一部份是現實線索,他大聲喊道,那個作為證人的老頭是因為想吸引人們的注意力才說出了偽證詞。他說的其實也就是自己。這個社會沒有人願意和一個老頭聊天。其實,歷史線索可以淡化,現實這條線索可以強化。我們理解導演與編劇的歷史擔當,讓那段歷史不至於淹沒,提及一下也讓人們明白一場殘酷的政//治運動對人的傷害會有多深遠。但這與劇情的主線有些過於疏離了。」
關於老頭子我倒是覺得在中國的案情下陪審團應當有這樣的角色,他代表了我們司法體系構建的本土資源, 儘管問題很敏感,但是一定要面對,而且不得不面對,否則就會不斷重複巡迴法院變為巡迴上訪機構的鬧劇。
  9.「城鄉結合部房東。一個聒噪的老北京,歧視外地人尤其河南人。其實正是這些外地人河南人養活了他,給他帶來基本的房租收入。除此之外他沒有任何一技之能。他眼睜睜看到自己曾經可以不奮鬥就得到的東西正在被外來者搶奪,自己的兒子無法考入大學,可能正淪為民工,外來者憑藉拚搏和努力以及各種資源的盤活,搶奪了北京土著的資源、機會和未來。他出於本能的排外某種程度上說是維持虛弱自尊的方式。他是當下社會中數種具有「被剝奪感」的人群之一。是這個虛擬陪審團內最不理性的一個。」
10.警衛。「人物設定有點漂浮,演技還是不錯。想考政法大學未果,成為政法大學警衛。」
  11.賣保險的。「天津口音倒口還是有問題,但形體不錯。那種低眉順眼、點頭哈腰的勁兒使得靈活,幾次有罪無罪的反轉也正是沒主見的小市民的典型。」
12.主持人,角色設定為「一個不討喜的人,古板死板,書獃子氣,演員掌握得也不好,算是所有人中最差的一個。」
    這點上不同意楊同學的看法,畢竟這是一個陪審團討論而不是純粹意義的無領導小組討論,其中對於表決程序等問題就決定了主持人或者說「團長」是一個引導進程的醬油角色,越沒有存在感,這個陪審團越專業,不過苦瓜臉確實是個問題。
13「.這類電影在中國螢幕上很少見。但是它有個現實問題。小屏時代,人們選擇去看大螢幕,還剩下為數不多的理由。儀式感,社交,區別於日常生活的娛樂行為以及視聽震撼。前幾點原因都要求一部影片具有公共話題性,成為人們的談資。這部電影顯然不具備,那麼單說最後一點,人們不可能花錢去大螢幕看一齣話劇的。這部依靠演技和台詞把人們釘住的電影,在票房上可能會面臨極其慘澹的局面。總體上而言,這部翻拍自經典,又是和檢察機構有合作關係的電影,能改編成這樣,已經殊為不易。如果能把那些瑕疵改掉,它可以更進一步。 」

二、紛繁的背景——關於電影劇本
正如導演徐昂所說:「要把這12個人的生活擺在一張桌子前讓人們看到社會的縮影,這是我對這個劇本真正感興趣的部份。」本片最打動人的地方正在於戲骨們對於中國不同階層不同生活狀態的人的演繹,那是使得全片經歷了日落、狂風、驟雨最後日出天晴的層層遞進的澆築。
片中體現出的地域歧視、帝都優越感、仇富的心態、趨利避義等等各種中國人的生產現狀帶來和歷史背景下的問題都描述得淋漓盡致,這也是這部電影可以獨立於十二怒漢而存在的最重要理由。

三、關於所謂電影的價值
附上徐昂導演在11月2日開幕的歐盟電影展開幕式嘉賓席中接受搜狐文化的採訪:
http://news.sohu.com/20141201/n406550194.shtml
「這個獎最終是由觀眾票選出來的,電影節的觀眾也來自不同的國家,那麼我想,首先這個框架能夠讓不同國家的人們看到自己身上的偏見,因為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會存在偏見,同時公平正義、法律精神又都是普世的價值觀,這是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觀眾都能夠和這個作品溝通的原因。當代中國社會遇到最大的問題是貧富分化的問題,由於經濟上的很多矛盾,我們很容易在不同人群之間形成偏見,比如之前有一些熱點案件全社會都在討論,討論的時候基於不同的人群又會有完全相反的看法。當然矛盾和偏見這些東西我覺得是外層的,從內層來講,我覺得各國觀眾,包括羅馬和其他地方的觀眾和我們能夠共同體驗到一種共性,共性是人。我覺得要贏還是贏在這個部份。」
最後,說一下筆者觀影中不禁「虛前席」的幾個點:
首先是進入了體育器材室內的時候,一個又悶熱又破的政法大學,一個將來產生法官、律師和檢察官的地方,此次應有兩位法大風骨的名言:一是柳經緯教授的自述「9月我開始擔任本科生的課程,才知道昌平校區近萬名本科和部份法碩學生全擠在一棟高僅四層、被區分為A、B、C、D、E五段的連體建築里」;二是鄭永流教授在中國政法大學成立五十五週年慶典上的致辭「凡我在處便是法大」,用德語講即是 "Wo ich bin, ist Fada 」,即使「世界己被經濟學家改變得連哲學家都不可能再解釋了」,也有一份法槌法袍國徽的尊嚴。
其次,是校園裡兩名工作人員的感想,一位來自河南的警衛小哥「為了考政法大學,送了一年快遞」,結果「第一年差十幾分,第二年差了八十幾分」,最後成為「政法大學的警衛」。以筆者之見,在CUPL努力的小哥不僅僅是當年感動法大的警衛「司考哥」,更有刷駕照考試的、刷CPA的,而每每期末復習在臨建自習室見到「司考哥」的次數不啻個位。另一名學校小賣部的「永遠在配合」的老闆,因為李老師的愛人管後勤而不得不「配合」,是何等的權力設租和尋租的縮影?
還有,貫穿全文的十二名「陪審團成員」的討論過程,某種程度上來講筆者是蘇力教授所言的本土資源的一種錯誤調配,「討論雖多,未必在點;言之鑿鑿,未必在理」筆者認為恰恰是辯論傳統的一種消極暗示「我們的目的在於說服對方,而不是與對方達成共識」;同時,民主就是「少數服從多數」,就是肆意地發言和論斷的轟炸,沒有議事規則,更妄稱尊重對手,因為,我們都怕輸,怕輸在一次次的即使是再微小不過的討論上,怕輸在一宗宗錯綜複雜的影響政績業績的案件中,更可怕的是,我們怕輸了「面子」,太可怕了——為了面子兩個陌生人可以在公交上大打出手,可以為了一時的滿足感拋卻自己的原則,那麼,這種無妄的虛榮繼續上升,何處是底線?
再者,有幾處翻譯很是讓人唏噓:批鬥一詞用了「criticize」或許是導演出於政治敏感問題的考量,但是背後的含義豈是一個「criticize」可以囊括的?無罪的英文「not guilty」本身恰恰反應了兩個法律體系建築基礎的不同,我們大多數人往往把無罪看作innocent,因為我們習慣了有罪推定,一旦進了局子就不是乾淨人,一旦進了牢子就「有嘴也說不清」。
最後,影片給出了「抓住真兇」,或許這是導演心中也是大多數民眾心中認為的給電視、網上所有鋪天蓋地的評論的耳光,也是對十二個陪審員的極大褒獎——或許恰恰是導演誤解了故事出發的目的:陪審團不是要追尋真相,而是在法定程序里去掉非真相——或許是一個符號學的問題,但是有罪和無罪的概念被大多數人所錯誤理解;罪刑法定的根本意義不在於懲罰犯罪分子而是在於限制可能專橫的國家權力,而法律的意義也在於限制可能肆虐的民意。
如果要問一個觀眾看完之後的感受,筆者個人的感受是,比起之前看美國純粹對於陪審團意義的思考,比起俄羅斯版本對於階層矛盾和人性的刻畫,中國的十二「公民」更指出了一個司法和政治不得不面對的問題,而這個問題的背後是紛繁複雜的中國經濟結構、權力配置、資源分配、文化交織的問題。
如果要問一個法科學生看完之後的感受,筆者始終堅持法律人的職責是,正如沃倫大法官對於美國最高院職權的闡述「我們不為大多數人服務(因為我們不是民選產生),我們不為少數人服務(司法不為黨派所用),我們只在憲法和良知的指引下,為我們所見到的公共利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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