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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公民--12 Citizens

十二公民/12公民/十二个中国人

7 / 989人    108分鐘

導演: 徐昂
演員: 何冰 韓童生 李光復 趙春羊 王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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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佰伍拾號

2015-05-26 07:08:14

十二公民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下午去影院看了《十二公民》,是根據57年美國電影《十二怒漢》翻拍的版本,其中加入了許多具有中國特色的元素。我沒有對陪審團制度做過深入了解,我寫這篇只是為了整理自己的思路,兩個版本就夾雜在一起說了。

《十二怒漢》的原名是12 Angry Men,我不知道angry在英語中是怎麼解釋的,但怒字在中文裡有許多不同的涵義和程度,比如憤怒,忿怒,惱怒,怨怒,慍惱,慍怒,震怒等等,有威嚴的怒,有失去理智的怒,有因不公的怒,有小家子氣的怒,有隱忍不怒的怒。翻譯成怒漢,挺好的,既當作標題吸引觀眾,故事中又包含了多種怒氣,其中也包括了非怒之怒。

《十二怒漢》開頭是威嚴的法庭大樓,乾淨整潔的內部,法官用著慵懶的表情宣讀著陪審員該如何如何的陳詞濫調。法官一副懈怠的樣子,但從他嘴裡唸出來的那些背書似的話,有人很認真地聽著。《十二公民》開頭,就是一個男孩用刀捅向一名男子的片段,在模擬辯論開始之前,導演就希望把「富二代捅死自己父親」的這一案件轉換成具體的視覺影像,一開始就準備讓觀眾們留下真實確鑿的謀殺印象。

《十二公民》既然是一個大學課堂上的考核題目,一個模擬的法庭陪審團,天然的漏洞就是為什麼有人會這麼堅持無罪?模擬法庭的目的是為了讓學生進行考試,結果並不重要,甚至可以說為了統一判決12個人可以不必投票和討論。然而這12個人裡加入了一個有著檢察官職業背景的角色,他對案件的討論如此重視甚至到了固執己見的地步,才有了一個說得通的邏輯。

兩部電影都提到一點,那就是判決要形成一個統一的意見,否者判絕無效。我大概尋了下原因,很有可能是為了保證讓陪審團里所有的人都能表達出自己的看法。如果11投有罪1人投無罪,那11人就必須得耐著心思聽那唯一的投無罪的人說出為什麼要投無罪的理由,然後大家再一條條據證說服。同理作有罪反駁。如果少數服從了多數,那少數人還會有機會陳述自己的觀點嗎?我倒不信奉真理掌握在少數人手裡,我相信的是真理越辯越明。(很有可能出現一個聽不進任何意見固執地投自己票的人,那也是不可避免的。)

有人問:有人投無罪嗎?只有一個人舉起了手。別人問他:你真的覺得他是無辜的?投無罪的那個人停頓了一會說:我不知道。《十二怒漢》和《十二公民》都有此情節。
——你投無罪嗎?
——是的。
——你覺得他是無辜的?
——我不知道。
並不是在隨意猜測真相的基礎上投票,更不是堅持認為無罪才投無罪的票,他只是認為證據並不確鑿,那就不能草率地將一個可能是無辜的人送上電椅。這個情景似曾相識地發生過。
——你支持張元勛?
——是的。
——你贊成他的觀點?
——有些贊成,有些反對。
有一個女孩跳到桌子上,面對所有人的攻擊討伐。她並非支持張元勛的觀點才跳出來的,她只是覺得他有思想自由說話自由的權利,她只是在維護一個人說話的權利,但在那個時代,卻是有多了不起啊。

《十二公民》裡,我倒是能容忍那些罵人的話,那些固執己見,那些地域歧視職業歧視,這既是因為那些偏見已然形成,很難通過講道理去告訴他這樣做是錯的,也是因為這些偏見是可以在下一代身上消除的。我不能容忍的是一直朝別人舉著食指,這種沒有風度沒有涵養的舉止並不是能像偏見的觀念一樣可以慢慢消除的。

《十二公民》中,何冰飾演的檢察官,給我的感覺是一直在為富二代的無罪找託詞。富二代與他的生父的幾番爭吵,並揚言要殺了他,在別人問到檢察官這難道不是殺人動機時,他總是轉移焦點,他說樓下的老人可能沒聽清楚,他說老人可能把前幾天聽到的這句話當作是當天晚上喊出來的,他說也許是老人幻聽了。要你承認這是殺人動機有這麼難嗎?這雖然是一個憤怒下不經思考喊出來的氣話,而且也是不太會付諸行動的話,但確實是可以成為殺人的動機。

本來,法庭上的證據證詞是通過警察經過審訊後無疑點毫無保留地提供上來,接著,律師在法庭上應當據理力爭,對對方的證據一一作出反駁,最後,由陪審團經過商議得出統一判決。這三道門保證了一個無辜者不因誣陷或不利證據而成為有罪之人。然而,警察可能會因為破案率的壓力而草草了結,律師也可能會考慮勝訴率或刑期而不進行無罪辯護,這樣,陪審團制度可算是第三重保障。其實這個制度並不完美,只不過沒有更好的制度而已。

除了指紋,DNA,攝影頭視訊等等以外,基本上都能夠提出質疑。什麼證人證據,可以被人收買提供假的證詞,證人有幻聽,證人有不良記錄不可採信,證據收集程序不當導致無效等等。質疑是兩面的,邏輯也是不可靠的。《羅生門》裡,一方面是人會因為個人某些原因而說謊,每個人說一點點謊話,整個故事就會變得離奇。另一方面,是一個人看到的只是部份真相,「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也許每個人都說的是真話,但把所有人的話組合在一起,可能會使人覺得十分費解,甚至某些邏輯、某些事實也是相互矛盾的,最終成了盲人腦海中的大象。

以上說的都不用看了,簡單的說:「我並不知道這個男孩有沒有罪,也許,他真的殺了人。但是,以現有的證據並不能100%認定這個男孩殺了人,還不夠充分。如果不是100%殺了人,那就有可能把一個無辜的人送進監獄,送上電椅。我現在有決定一個人的命運的權力,決定他的生死,如此重大的責任,必須慎之再慎!如果該男孩真的殺了人,卻很可能因證據不足而逃過了懲罰,那請警察們多努力,請檢察官多努力!」   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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