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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1FLAG

2015-07-01 20:34:06

從當代視角審視本片中優秀舞台電影的的痕跡


影片根據舞台劇改變,人物的出場入場都精確地從舞台轉變為了電影場景,但最有魅力的並不是這部電影作為電影,而是影片中大量保留的舞台痕跡,使得觀眾既能體會到舞台的張力和氣息,又能在電影的獨特表現形式下獲得更加綜合的觀看體驗,這樣的魅力無疑是由舞台改編的電影獨有的。

可以注意到的是,通常在一個場景內,鏡頭往往只做水平移動且沒有變換,這使得觀眾在視角上和舞台劇的觀眾對舞台的視線相仿,但基於鏡頭的特性,影片又在細節上進行操作增添了更加豐富的層次,使得影片來自於舞台又高於舞台,舉幾個例子:
1.聽取委託人陳述故事一場戲只有三個鏡頭,主角手持雪茄,在兩次從回溯回到現實中時,雪茄均變短了。在舞台中這樣的處理可能人物下場就能解決,但用電影形式來處理則沒這麼簡單,想像一下,如果主角不抽雪茄,鏡頭回到現實的感覺必將是極度的單調與無聊,
2.犯人在德國初遇克里斯汀的場景,混亂中逃離酒吧時在熱水管上放了半杯酒,並在回來時在鏡頭的最前面將酒取走,同樣的可以想像,這樣的場景在舞台上並無轉換的需求,讓演員走出再走入即可,這樣的場景銜接使得舞台的感覺與電影的細節巧妙結合,這其中對於電影傳統形式的重視而源發出的簡單感不能不說是經典的。
還有很多其他的例子,比如裝白蘭地的可可杯、用來測謊的眼鏡反光、出庭作證時偏移的麥克風,無一不都是利用場景內的一個細節,讓人物更鮮明或者場景的轉換更流暢。
仔細觀察,這些例子便呈現出同樣的舞台化特點:場景內除表演與台詞還有其他明顯的元素來構成角色,展開來說,這和舞台化的表演可以說是異曲同工,由於電影的窺探視角,大幅度的表演失去了其必要性,同時塑造形象的任務也就需要新的承擔者,在電影技法(鏡頭、音效)和舞台化改編(雪茄、眼鏡)中間,本片選擇了後者,這就為電影添加了一層樣板戲的風味,使其更不「電影」了。
另外一個明顯的特點是影片常使用單一/固定鏡頭完成場景建構,這其中最明顯的例子是,第一次庭審中前景表演進行的同時主角一直在鏡頭後景表現出心臟不適,如果在當代電影中,這樣的情節多半會使用不同的景別而不是一個鏡頭,對原著舞台劇的忠實無疑是這樣創作的原因。
這樣,觀眾便在電影中通過體會到了變體舞台表演的體驗(沒有舞台化的表演,但人物與在舞台上同樣鮮明)與舞台情節的節奏(電影技法退居其次,是場景而不是鏡頭來打動人,情節的節奏也和舞台十分相像)。這無疑是一種綜合而又複雜的觀影體驗,可能大多數人沒有主動地注意到。
回到當代的視角,當電影不僅充分的發揮作為電影的特點的技法,甚至已經進化到了一個電腦可以模擬表演的時代,新世紀以來的電影的真實性已經使得我們必需要具備一定的電影觀看經驗才能恰當地理解《控方證人》這樣的「老電影」,對於這部影片,這其中的主要障礙就是影片在具備舞台特點的同時失去了真實性,而真實性又是當代觀眾所普遍追求並認可的,放寬來說,其實可以被所有90年代以前電影的暴力鏡頭都可以證明這個當代觀眾真實眼光的趨勢,現在一般觀眾都會對90年代以前電影其中的「不真實」表現而感到不滿,從而對整部影片的內容產生懷疑或反感,觀眾們已經如此習慣這套邏輯體系以致於經常出現將電影情節套入現實邏輯來評價電影故事的案例,可以想像《控方證人》在當代如此的評判標準下會被算作多麼的「劣質」,換一個角度,即便以當代相對專業的電影形式水準的評判標準來看,本片很多處理依然讓人深感不慣。其實,觀眾所不滿的來源並不是「不真實」,而是對電影中值得重視的其他元素的忽略造成注意力失衡,從而對電影產生不全面的解碼,如果充分理解情節、鏡頭在一部電影創作中的地位與意義,由於當時社會文化與當今差異所造成的理解障礙便可以被輕鬆地消化,不可否認真實與夢幻兼具的形式給電影藝術帶來了許多全新的空間,但這絕不意味著形式上分出了優劣,
所以啟發是什麼?作為觀眾,健全自己對電影藝術的理解,用電影的眼光觀賞電影;作為創作者,影片永遠是夢這一準則應當被重視,電影裡的「真實」與「夢幻」永遠都是在相對的語境下產生的,即便是真實本身也是電影技法的一環,創作電影時進入電影的語境是基本的要求,另外,像本片這樣的舞台電影在創作中體現出的對電影藝術的理解是經典並值得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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