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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公民--12 Citizens

十二公民/12公民/十二个中国人

7 / 989人    108分鐘

導演: 徐昂
演員: 何冰 韓童生 李光復 趙春羊 王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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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明

2015-08-13 06:41:00

淺淺淺淺議陪審團制度


其實是八一下這個被翻拍多次的模板。最初的美版,到最近的天朝特供,想到哪裡說到哪裡罷。

1.鷹版

美版誕生於1957年,黑白色。就像我在第一次聽說美國人早在六十年代就已經登上月球時的驚訝一樣,原來他們在上個世紀電影技術極度不發達的年代就已經能拍出那麼拽拽的電影了。如果說電影技術在歷史的滾滾洪流中不斷向前,idea這種形而上的東西,則是自古以來都只能被天才觸碰和談論。而天才的定義也從未改變過,他們只是一如既往地鮮少出現,而出現後又如璀璨的星照亮一片夜空。

被反覆翻拍的美版作為祖師爺,最純淨也最精緻。第一次在法學院的電影課上看時,完全螢幕蔽老師嘖嘖不絕的對陪審團制度的介紹,在內心一片萬馬奔騰中漸漸意識到,哇塞,整部片子大概就這麼一場戲了,整整一個半小時都要在這個逼仄狹小的休息室中度過了——那種牛逼感是振聾發聵的,不僅是空間設置上的大膽,在時間軸上的嘗試也是卓越的,一場戲而已,一場陪審團在休息室討論的始與末,導演君是把現實中的時間軸和電影中的時間軸完全統一了。

黑白片本身的壓抑,頻繁擦汗的陪審員們來表達天氣炎熱,算是用動作彌補用光調色先天不足的黑白片短板,加之越壓越低到最後乾脆近乎是俯視演員的運鏡,都是在空間和視覺的層面上讓討論決定生死的情形看上去更緊張了些。而時間上的這種設置大概會增強觀眾的圍觀視角和代入感。你就在看著,你和被告一起等著,等著陪審員們的最終決定,時間一分一秒流逝,和被告一起等待了一個半小時的我們,此間的感同身受自然不同於其他電影一個黑場穿越下的十年之後。

然而,必須說的還有然而,我更傾向於導演只是覺得這麼拍很酷,氛圍十分足夠緊張倒不是那麼重要。普遍冷漠和草率是人類通病,一開始就壓倒性的有罪投票就揭示了這點,而螢幕外的觀眾是否真的會對一個在電影中露面時間極短、身世一團模糊的男孩子產生多麼迫切的同情心?答案是否定的。即便是被授予了神聖而莊嚴的使命的陪審員們,也會在有罪無罪的問題上輕易做出判斷,卻並不同時為自己輕易決定他人生死的行為有過片刻猶疑,又如何期待觀眾在這種情況下感到緊張呢?這種放鬆是人之常態,如果強行靠拍攝手法去拗,也算是不大了解人的心理特點。

一分為二看的話,後半部份越來越炎熱的天氣和越來越低的鏡頭,倒是很好地配合了休息室內已臻白熱化的討論。這種情緒張力的處理和俄版的區別很明顯,原因也十分明顯,後面會在俄版中展開說,因為這大概算我很不理解俄版的一個地方。較之日版的獨樹一幟,美俄兩版真的是在闡釋兩國差異上形成太好的互文了。

1957年,法治在我朝還是個沒什麼人敢提及的概念,燈塔國隨意挑選的陪審員先生已經對「合理懷疑」「舉證責任」「間接證據」等概念運用得得心應手了,看著片中角色們那麼熟稔得拿英美法課堂上我們學了很久的概念和原則去辯論去支撐自己的觀點還是很酸爽的。不知是電影的虛構還是真實的再現,片中呈現的普通人的法律意識也是叫人又羨又恨的——所以我國翻拍版中那句「幸虧我們國家沒有這種制度」的感慨也就不是那麼難以接受。不過這是另一個議題了,或許會放到天朝版那部份來說。

陪審團制度作為英美法系的產物,設計的初衷並非源於對民主的信任——其本身要求全票通過方可作出最終決定的高門檻也是在防止多數人對少數人的意志強姦——而是出於效率和責任分配的考慮。在陪審團制度下,交給陪審團審理的部份是刑事案件中的事實認定部份,如果說接受過專業訓練的法官對法律認定部份更有優勢,那麼在事實的認定就未必如此。然而,這也僅僅是說明法官在事實認定上不一定比隨機挑選的陪審團更有優勢,也證明不了陪審團就比法官更有優勢,更有資格去做這個工作。

——往好了方面想,這樣的制度設計是增加司法腐敗的成本。當事人干預一個法官的難度遠遠小於干預整個陪審團的難度。所以把這個權利交給十二個陪審團,多少可以保證司法系統的正常運行。

——然而,總是有然而,如上假設腦洞是很大的。因為無論是美國還是我國,一次庭審的法官數量都不止一個。而對陪審員的買通也無需個個擊破,只要可以干涉其中一個——讓他堅持到底投無罪,其餘十一個是什麼意見就無所謂了。如果是hang jury還可以繼續拿出這一招來用。況且,對美國老大哥的信任,司法腐敗無論從哪個點上下手都沒那麼容易。綜上,上面那個出發點,我不以為有多大效用。

——一個更好的理解是出於對司法職業從業者所謂「法律思維」的規避。權力放到一個人的手裡算獨裁,放到一個行業的人手裡也算獨裁。所以要讓普通選民也加入到這個審判隊伍中來。既然法律認定因為其專業性天然地排除了普通人,那在事實認定這種對專業知識沒什麼要求的事物上,找陪審團也算合理。所謂同儕審判。

但我最接受的一個版本不是以上解釋。說起來也是個長長的故事。

首先是「疑罪從無」的概念,換個說法就是「所有疑點歸為被告」。這種「寧可放過一萬不可錯殺一個」的原則,無論是大陸法還是羅馬法都能找到蹤影。獨獨我國——獨獨我們大中華法系——形似大陸法系然而又不是的大中華法系,基本上不承認這個概念。影視作品作為流行文化的一部份,也時時刻刻反映著這一點。美國英國有律政劇,TVB有律政劇,我們沒有,我們只有警匪、刑偵劇。香港和英美一樣,普通法系下的審判依託的是辯論主義,因此律師在庭審中佔大頭,律師作用比實行職權主義的我國要大得多。那麼我們主導審判的是誰?法官?不盡然。最近的數據,我國刑事案件最後的無罪率不超過百分之一,辯方律師基本上就是在量刑上下點功夫,很少人做無罪辯護。這說明什麼?檢方只要上訴就不會落空的案子,誰是大佬好清楚的伐?——這就是解釋了為啥我國刑事題材的電視劇都在講公檢兩點,而鮮少提及律師,因為律師不重要。

刑事案件中辯方律師不重要的隱含意義就是,無罪的可能不被重視。我們不講疑罪從無,我們對公檢法英明神武充滿信心,我們相信可以抓住每個罪犯,可以弄清每個案件的真相。

這點,也是在我讀了大量的case之後才意識到,原來弄不清真相的案子更多啊,原來大部份案子的真相都不是一清二楚,而是依賴著法官或陪審團的自由心證作出的決定啊。說白了就是靠直覺啊!在法律這麼倚賴邏輯和理性的地方靠女人的第六感來猜的啊~~所以就有了疑罪從無的概念,拿不準的時候抱著人文主義的關懷,才要寧可錯放絕不錯殺——這實在是因為證據不可能還原客觀事實的備胎選擇。誰都知道直覺不可靠,拿直覺來作為生殺予奪的依據更是對生命的蔑視。所以才有了「拒絕一切合理懷疑」才能定罪的證明標準,才有了必須全票通過的大陪審團,而「拒絕一切合理懷疑」用人話講就是猜不出的時候不要猜,慈悲為懷放人一馬啦!

如上和陪審團的關係呢?當然有啦。人類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隨著科技逐漸發展,越來越多愚昧低效的事實認定方法被拋棄,卻也越來越清醒地認識到在事實認定這種事情上,法官比普通人沒有任何優勢,而且正確率也不高。。。多麼尷尬而苦澀的事實呀,但法官錯判是要承擔後果的呀,除了法院系統自身的升降調職之外,當事人來鬧怎麼辦?被冤枉的被告和權利得不到保護的原告,會不會把怨氣撒到法官身上?長此以往法院還能開張嗎?會不會有像醫鬧一樣的法鬧呢?鬧心不鬧心?

鬧心!怎麼辦?辯論主義和陪審團制度就是兩個解決辦法。律師是自己選的,陪審團也可以踢掉自己不喜歡的,把原本該法院承擔的事實認定——這件說不清道不明神仙都無能為力的苦差事——交給律師和陪審團,交給你自己認定的人,即便最後是被冤枉或錯判,你還有什麼可說的呢?你還有心氣去法院跟法官鬧嗎?法官還用像宋提刑他爹一樣辦錯了個案子就要死要活嗎?

辯論主義和陪審團,是對法院權力範圍的限縮,同時也是對其責任範圍的限縮。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就是這個道理噠。

這種長篇大論,就是想說陪審團在認定事實層面上不比法官高明,人非聖賢,事實認定面前人人生而平等。其偉大不在於這種制度多麼高效,而在於它的存在本身就對人類認知缺陷的承認,承認因為證據不可能複製現實,承認我們必須在集體的隱患和個人的權利之間做出選擇,而最終我們選擇了後者。

說了這麼多和我們的電影有關係嗎?當然有啦,我會在後面說,在說為什麼我心中的囔波萬永遠是美版的時候說。

2. 熊版

可能是因為美版已經將電影和法律都講到了極致,以致於任何改編都是在變相地和經典拉開距離。曾有人把美版比作論文,俄版是詩篇,以此來區別兩部作品的風格。的確,前者極度謳歌理性的勝利,後者則是對人類情感至上主義的推崇。只不過在天平上向來伯仲之間的二者,這次似乎高下立見。

之前說,我以為美版中逐漸壓抑的鏡頭只是用來烘托休息室內隨著討論展開和生化而白熱化的氣氛,或者夾雜些許程序正義的理念呼之欲出時激動人心的節奏點,但和休息室外那個男孩子的命運干涉不大。走出休息室的陪審員們一身霞光,輕鬆的樣子僅僅是結束了一次討論,導演沒有把餘下的任何一幀畫面用於交代被告的命運。

俄版從一開始就是兩條線交替敘事,陪審團和被告人。一面是十二個陪審團身後故事的一一展開,一面是對被告情形的粗糙刻畫,平行推進的兩條時間線,作用當然是為了讓陪審員們的討論更有實感,讓同理心和對陪審團制度的思索來得更猛烈些。

兩條線這麼一教錯,俄版就成了一部一點都不酷的電影。或許是原版中單一場景的剪輯和拍攝已經難以超越,俄版才選擇了這樣一種安全而傳統的方式,並且看上去是他們很擅長的一種方式。

俄國人擅長寫那種宏大敘事和命題的小說,一個人物為著力點,伸出無數隻細膩的觸手,要把整個時代背景都抓住然後表達出來。上個世紀的時候我朝不少作家受這種風潮影響,紛紛以創作出一部「全景式小說」為第一要務,今年毛衛寧導演改編成電視劇的《平凡的世界》,就是路遙在類似心態下的產物。俄版《十二怒漢:大審判》也試圖想成為這樣一部作品,他們一直擅長如此,所以把原作中貧民窟男孩改成車臣男孩,著眼點敏感而居高臨下,一開始就讓這部電影不得不踩著酒神的調子按史詩腔來說話。

俄版的飽和度和明度都很低,也把美版的雨前悶熱改編成西伯利亞的皚皚雪原。民族的性格和天氣大概有些關係,在寒冷天氣中解酒精取暖的斯拉夫人也不例外,他們的十二個陪審員個個脾氣暴躁,暴力指數突破天際,室內的討論幾度失控而差點演變為群眾斗歐,比起美版,更符合「十二怒漢"的定義。所有這些,都讓美版明快流暢的設定變得滯重下來,俄版就這樣突破了論文要層層遞進嚴絲合縫的設定,變成了一篇任性肆意的酒歌。

除卻不再輕盈的結構和鏡頭,俄版想要傳達的資訊也變得更加詭異。似乎是在嘲笑什麼,一開始就借哈佛高才生之口表達了對所謂」合理懷疑「的輕蔑,而這種輕蔑在後面的情節發展中變成了預設,陪審團的討論口水橫飛,然而推理甚少,大家都在熱情洋溢地講故事,揮拳頭,我從前如何,我外婆如何,我妻子如何——越來越像一場網路掐架。說服別人的辦法成了講故事、搞煽情,」理性「倆字早被拋到十萬八千里之外了。

所以是背道而馳的改編,原版是普法電影的模板,俄版則是對法律的不信任,甚至於片尾提出了」仁慈高於法律「這樣的命題,所以導演可以自信地讓陪審團拋開」合理懷疑「的理念,自信地讓他們靠著自己的感情作出決定,最後不忘記黑一把法律:法律這東西和其他東西一樣,什麼都不會改變。有意思的是,美版中我們也能感受到仁慈的影子,因為對」合理懷疑「的堅持正是源自一種仁慈,如上文上偏大論所述,正是因為我們對感性的不信任,才寧願在任何時候都退一步,都給被告留下餘地。一種是理性的謙卑,一種是感性的自大,我已經死心塌地地被燈塔國洗腦。

非常相似地,每一版中陪審團都有對自己國民的評價。
——美版:這就是我們強大的理由。
——俄版:俄國人的靈魂已經壞了。
——日版:日本人都隨大溜嘛。
——天朝版:幸虧我國沒有這種制度!

57年的美國,二戰戰勝國和獲益國,傲嬌滴宣佈這就是我們強大的理由。而片中陪審團也是對法律概念最熟悉、對民主和法律最能產生信任感的一版。看美版時我一直在想,他們真的活得這麼理想化嗎?習慣了理論現實兩張皮的我,對美國人民那種篤信法律和原則的態度產生了困惑。也許這就是美國夢,亨利方達一人力挽狂瀾的超級英雄夢。有夢的國家,總是自信的,也必定有自信的資本。

俄版的時代背景沒有去檢索,不知是否發生在別斯蘭事件之後。所以俄版是一部很熟悉的古典大戲,和那些年代裡日益閃光的煌煌巨著一樣有著同樣的關懷和野心,但因為導演不具備駕馭其野心的能力,所以有點砸。這點也會放到後面說。

日版的案情設計大概是最沒有本土特色的,如果硬牽強一下或許是暗指霓虹國大量猥瑣宅男?日版的改編很輕也很歡快,人物塑造和情節設置上都自成一家,詼諧有趣,和俄國一樣以人情作為破題點,傳播著溫柔與愛,看著大家念台詞分分鐘串戲到動作和情緒都超級誇張的漫畫裡。

天朝版。。。一聲嘆息。如果說美版是美貌與智慧兼具的漫威畫風,俄版是苦哈哈的托翁風,日版是細膩柔美的少女漫風,天朝版必定是政治正確的主旋律抗日神劇。奇怪的是我並不怎麼討厭,也留到天朝版去講。

然而苦哈哈的托翁風也並不總能保證作品質量,就像托翁在《復活》中對陪審團制度偏頗的解讀,俄版的「12」對原作內涵的摧毀也是全方位的,他用一個宣揚現代法治理念的模板,來嘲笑著現代法治,嘲笑著人類做出的那麼多努力。或許是俄羅斯從超級大國走向今天,在腐敗和低效的泥潭中輾轉而不得救之後的心理落差,又或許是導演著重刻畫的所謂車臣創傷,讓他鏡頭下的俄羅斯人不再相信美好的東西,並輕易斷言俄羅斯人已經從骨頭裡壞掉,而這一切在未來也不會有絲毫改變。

如果是一個好的改編,這樣如煙火墜落般的故事也會因其絢爛而哀傷的顏色讓人放棄任何苛責。可是呢?反覆穿插的車臣戰爭鏡頭不知所謂,被困在體育館內的烏鳥嘔啞地煩人,還有物理教員頻頻回頭投往聖母像的眼光,一切似乎是像徵著什麼然而其實並沒有的細節讓整個電影顯得冗餘而漫長。

俄版的陪審員除了對法律制度的漠視外,還特別喜歡講故事。導演是不是多少受點莎劇影響,喜歡大段大段的台詞,情緒高潮太多,情感卻未見得充沛。無論是美版還是日版,在表現人物背景對認為觀點的影響時,都是四兩撥千斤的側面描寫,很少有留給陪審員大段個人陳述履歷的時間,這力氣使得未免太拙。另一個疑問是,為什麼十二個中年男人會在一次陪審團經歷中對素不相識的陌生人和盤托出自己的心路歷程?為什麼一開始對會議頗為不耐煩的人們居然願意耐心聽那些裹腳布一樣的故事?看到這裡真的覺得俄國人真是又易怒又善良啊。最可悲的是,原版之所以可以信心十足地把一個半小時的戲全部放到一個場景中去,依靠的是環環緊扣的推理,正是層層推進的嚴密邏輯讓導演可以拍出很酷很炫的電影。俄版把片長拖到兩個半小時,還去掉了原版中最為精粹的緊密性,把片子剪成了十二段中年老男人的演講,他到底有什麼信心我們會從頭聽到尾?

尤其是當這十二段演講之間毫無關聯,與案情的聯繫也那麼微弱的時候,導演君的上帝視角就成了一篇理論研究不紮實、社會調研又很貧乏的社會學論文,他在片中幾處對法律的論述顯得那麼幼稚而漫不經心。如果你情感充沛,可以談談詩歌與酒精,還是不要輕易觸碰你並不了解的法律。

聽說普京看過後內牛滿面,而本片在俄國本土票房也很可觀,那我就善意地把自己的不理解歸結到文化差異中去,也許或者可能maybe這裡的十二段演講的確是車臣創傷和大國式微之後貧弱而嘈雜的共鳴聲罷。


3. 腳盆雞版

其實寫到日版,想說的話基本已經講完了。
所以就抱著輕鬆愉快的心情進入同樣輕鬆愉悅的心情進入日版(居然能分清楊宗緯和華晨宇的聲音啦吼吼)~

由三谷幸喜指導的日版名字叫「十二個溫柔的日本人」,於是整部電影真的就好溫柔。十二位陪審員性格溫柔是沒得說,即便是片中最偏執堅持有罪的淺野,也是典型的點頭哈腰式日式草食男相,凡事都講拜託,情緒發展到高潮也僅僅是生自己的悶氣。那位不分青紅皂白堅持無罪的護腰先生,被戰友拋棄後也只是靜靜地坐在了一邊,並不面目可憎,反而因為最後鼓鼓囊囊的投誠而顯示出幾分毫無顏值的萌感。更不必說,那位戴著草帽畫畫很好的女人,還有那位不敢相信人間有如此醜惡之事的大媽。

聲音壓得很低的討論,很少唾沫飛濺,嘻嘻哈哈中度過的一個多小時。當唯唯諾諾的大媽堅持無罪而又說不出任何道理被訓斥時,她又會被保護,堅持著女人不能被呵斥的日本人,在那一刻有點點帥。即便是最後,依賴著合理懷疑確定的無罪結果,更像是陪審員們一廂情願的溫柔祝願,真正在分析推理的陪審員實在是在少數。

然而,如果溫柔已經是常態,合理懷疑的制度似乎也失去了存在的土壤。如果人人都願意用更寬鬆的尺度去衡量他人的行徑,那合理懷疑的理念會在無形中注入所有人的血液。

似乎是很沒邏輯的討論過程,但未嘗不是一種解決辦法。而且幸運的是,陪審團中也有心地善良頭腦又清楚的傢伙們,所以最終的結論也是嚴絲合縫的,也在保證被告權益的情況下最大限度地去考慮了被害人的利益。其實這就是合理懷疑的真意,排除一切合理懷疑之後才能定為有罪。

十二個溫柔的日本人,片子的風格也和片子努力傳達的宗旨一般,似乎平易近人,實則別有洞天。四個版本中唯一一個敢於用喜劇風格來討論生殺大權的版本,這種嘗試在一開始叫人十分不適應,看著嘻嘻哈哈魚貫入場的陪審員們心裡十分煩躁。更是不解導演為何要花那麼長的時間去交代每個陪審員要喝什麼飲料,中間有其被那個幾次三番更換自己飲料的大媽煩到暴走。

時時刻刻要暴走的心態,也漸漸在片中溫柔明媚的調子中被撫慰。那位唯唯諾諾又很猶豫的大媽,在整個過程中卻始終堅持無罪,不敢相信世界上會有那麼醜惡的人與事。這種心態在某些時候當然是要不得的,而且多半會被形容為愚蠢(我幾乎恨不得把一個蠢字帖在她腦門上)。但導演似乎是要存心看我們笑話,後來不僅讓大媽貢獻了一個絕妙的思路,還最終證實了她的堅持是有道理的。導演必定懷著一顆好心腸,不肯叫期待善良相信善良的人對世界失望。

也許還是基於這種溫柔的心態,日版也是唯一一個加入女性陪審員的版本。本片中一共出現三位女性陪審員,一開始都是近乎丑角的形象,一個嬉笑賣萌只顧鬧著玩兒,一個毫無分析就是堅持無罪,一個把事實羅列當邏輯,還振振有詞地堅信自己的直覺。是不是幾乎要說:這樣的女性角色還不如不要引入,分明是對女性的醜化!然而又是反轉,那個直覺從不出錯的人依然不出錯,那個跟著內心走的人也沒欺騙,那個嘻嘻哈哈的人得到了快樂的結局。這樣看著,似乎是一種嘲笑,嘲笑那些唾液飛濺挽起袖子要講理的老爺們兒,也許第六感比所謂的邏輯更值得信賴的。

(PS:對這一套不怎麼買帳。邏輯是兩個人討論問題的起點。而且把女人和直覺掛鉤,男人和邏輯掛鉤的簡單二分法也叫人無法信服,即便最後勝利的是直覺,作為一個講道理有邏輯的女性,對這種看法也完全沒辦法接受。)

日版之所以是最成功的改編,因為它植入了很多自己的東西,對原作的依託已經不那麼明顯,而這種植入又相當成功。俄版敗在植入的生硬,天朝敗在植入的無存在感。

原作是從有罪到無罪的轉折,一氣呵成,行雲流水。而日版則是從一開始壓倒性的無罪(這多半是在呼應日本人的溫柔天性),中段一半人倒戈為有罪,最後又全員投無罪。除去兩處反轉之外,日版也是對原版案情改編最為徹底的一版,俄版和天朝版的幾個懸疑點都直接copy美版(掐秒數算時間等),日版整個案情設定和使得陪審員改變選擇的幾處疑點都和原作完全不同,這些都增加了改編後對觀眾的懸念。

其實仔細去想,日版中的幾處懸念,比如母親買好披薩的動機等,也都會折射出人們猜測善意與惡意的兩面,究竟是為殺人的準備,還是對兒子的擔心?牽涉其中的,雖然也可以僅僅用可能性和合理性去推測其背後緣由,但較之睡前戴不戴眼鏡這類疑問,更是別具溫情了。此外,穿著花哨的偽律師,在談判陷入僵局之時提出的幾種選擇,也和俄版最終的疑問一樣,法律條文之間的空白被常識和良知所填充,陪審員可以有比他們想像中更多的選擇。

場景上,日版沒有堅持從頭至尾一直在討論室內,中間一部份人還跑到室外去討論,也是為了增加片子的喜劇效果。這種喜劇效果驚艷了時光並溫柔了歲月,所以即便強迫症如我,也不覺得這種對全片場景始終唯一執念的破壞有多麼不可原諒,反而覺得這樣的處理讓整部片子更加明快討人喜愛。

日本麼麼噠~~僅次於美版的喜愛~


4. 兔版

終於來到了激動人心的掃尾時刻。一開始對它抱有多高的期望,最後就有多大的失望。沒看之前對種種批評聲不以為然,心想等自己親自驗貨後一定為它正名。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陪審團制度雖然是英美法系的特色產物,但日俄兩個大陸法系國家也都本著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心態將陪審團制度吸納入本國司法實踐之中。而同為大陸法系國家的中國卻沒有陪審團,只有教科書中經常拿來和陪審團作比較的人民陪審員,雖然明知這二者之間相差甚遠,這樣的比較卻一再出現。這樣的背景下,要拍一出陪審團制度科普的戲,不僅要考慮觀眾對這一制度的認知程度,也要考慮其如何與天朝國情順利嫁接。

導演的辦法是藉助模擬法庭來復製陪審團制度。設想過很多次導演會如何呈現家長們的心態認同問題,畢竟,身為真正的陪審員尚且會有草菅人命之舉,又如何保證一群未接受過基本英美法訓練的普通家長,在一個模擬的環境下,去接受「無罪推定」原則的價值呢?結果是很糟糕,家長們頻繁的打岔雖然極具真實感,但也讓電影的節奏顯得凌亂不堪,而這片刻的真實又在家長們紛紛被8號審判員說服後蕩然無存。我以為模擬法庭的設定對戲劇發展的效果不會影響深刻到如此程度,畢竟即便在原版中,那種與被告共命運的情感也沒有建立,一直吸引著我往下看的是十二個陪審員激烈而焦灼的爭論過程。不過,這種寬容的態度在進入到天朝版的觀看後便輕易地消失了,整個討論中我都無法擺脫「這真的好像一場兒戲」「這些人妝模作樣的在幹啥」「他們為啥這麼閒」以及「八號陪審員真的好欠啊」的內心咆哮。

這點是沒辦法改變的。我哪怕是你真像觀眾說的拍科幻片假設我朝某日採納了這種制度呢?也比這搞笑的模擬法庭腦洞要顯得less搞笑些。買冰棍的大爺說,您不就是想說一個孩子的命比我這冰棍重要嗎?俺想說,一個孩子的命是比冰棍重要。問題是您這裡牽涉到孩子的命了嗎?孩子的命運掌握在買冰棍的大爺手中了嗎?於是我要問的,就成了,一節普法課比我的冰棍重要嗎?司法權不歸我,還逼我去考慮孩子的命,合理嗎?我們從未被給予過陪審員的制度。如何要求我們具有陪審團的素質?導演不過想說法庭內外太多相似性,也許我們不能決定一個人的生死,但法庭外網路上無時不刻進行的謾罵和人身攻擊也都是一種權利的行使——您知道那是我們的權利就好了。司法權和言論自由的權利,二者怎麼可能用同樣的標準衡量?註定不公平,註定無法感同身受,註定雞同鴨講,註定搞笑一整年。

日版中前半段默不作聲地花襯衫先生後來一鳴驚人,在宣佈自己是名律師後,靠著極高的專業素養+卓越的控場能力+讓人過目不忘的個人魅力(這點是最重要的)引導並掌控了後半段的討論,最終成為後半程的領袖,也就是美版中亨利方達那個角色,帶領大家走向了無罪的光明終點。特別有意思的是,走出會場的花襯衫悄悄對同僚說,其實他是個演員哈哈哈哈哈哈。演技真讚。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又是何冰扮演的八號陪審員先生。自由女神般blingbling閃瞎全場後,無意中向觀眾揭露了他是個檢察官的事實,同時也解釋了他為什麼那麼難纏地揪著大家一定要說個明白,討論討論。比較之下,身為天朝人民簡直心塞。不帶這樣歧視普通老百姓的智商的。

細想又覺得沒什麼不妥。因為老百姓確實不一定那麼值得信賴。在場陪審員發表的那些可笑又可氣的看法,毫無邏輯,走極端而無任何建設性,唯一的理由就是背後固執的偏見。站在上帝視角,可以理解這種偏見,但無法接受他們被帶入法律決策過程中去。而遺憾的是,那些看似極端的偏見,其實並不那麼極端,他們發生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日夜上演。階級固化帶來的仇富心理,傳統因襲的陳舊孝道,不關己事時無比熟稔的冷漠表情,並不是少數人少數事。他們真的都太常見了。

這樣過於寫實的手法讓討論充滿戾氣又缺乏創意,我彷彿在目睹親歷一場網路謾罵,若是發生在平時,我一定早早切掉窗口,不想繼續在這種鬧心又痛心的環境中繼續浪費時間。就像承認民主就意味著認同平庸一樣,這樣的爭論還是少看為好,多看了燒腦子,燒壞腦子那個「燒」字。

這就是天朝版和俄版相似的地方。人藝的藝術家們不滿足一部普通的電影,他們是在《茶館》那樣的本子中走過來的,一部戲通透敞亮,人生百態和世間永恆的道理都在裡頭了。於是他們期待《十二公民》也成為這樣一個本子,結果卻犯了與俄版相同的錯誤。

單一的場景,和單一的動作,導致所謂人生百態必須通過陪審員的嘴巴吐露出來。美版和日版都是用背景塑造性格,用性格推動劇情。而俄版和天朝版,都是劇情展現性格,性格透視背景。整個翻轉了過來。這樣的不妥之處就變得很明顯,停留在一間教室裡的人生百態,全部情節僅僅是討論問題,這就意味著所有的人物背景都得通過人物的嘴巴往外吐。換句話說,天朝版和俄版一樣,又把陪審團討論改編成了十二個人的脫口秀,如果說俄版是加動作的暴力style詩朗誦,天朝版就是劇場裡的個人小品了。出發點是好的,力道卻同俄版一樣拙劣得慘不忍睹。

年年新鮮事兒,今年特別多。本該叫十二公民的叫做十二怒漢。本該叫十二怒漢的喊自個兒做十二公民。

原來想這樣的底版太適合改編成話劇了,場景單一,台詞要求高,成本低廉,特效零要求。看了人藝的這齣電影版話劇,想了想還是算了,這種皮相上改得不好看,骨子裡又毫無新意的改法,搬到哪個舞台都不會折騰出什麼水花。若還是這個本子,省省力氣不拍最好了,即便成本低廉,畢竟也費時費力,真的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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