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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中情--Law or Justice

法中情/LaworJustice

6.4 / 50人    n/A

導演: 黃泰來
編劇: 劉天賜
演員: 鄭裕玲 林俊賢 萬梓良 劉美君 王祖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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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花日將落

2015-11-23 04:25:32

若法有情,公道可行,何必律師?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衝著王祖賢去看的,但是身為女性,劇情真的深深地戳痛了我的心,觀影時心情一直是沉重壓抑的。

這部電影裡法官似乎是比較公正的,警官也一直是站在受害者一方,予以同情的,奈何一開始證據不足,而且被告律師能力太強導致王祖賢敗訴,惡人無法受到應有的處罰?鄭裕玲扮演的律師是本片的主角,影片上半部你看不出她是正是邪,也許是真的想只用證據說話,也許她只對自己的職業負責所以不追究正義。影片想要呈現什麼?——因為鄭裕玲完美的辯護能力,導致受害者敗訴;又因為鄭裕玲律師良心發現終於站在受害者一方,在第二次案件中,再次憑藉其強大的訴訟能力扳倒惡人,全片大團圓結局。所以,律師是本片的主角,那麼現實生活中發生類似的案件時,律師也是所有事情的關鍵嗎?(生活中的確不乏在案件模糊的情況下,因為某一方的律師給力而該方大獲全勝,至於哪一方才是正義就不得而知了,但這並不是我今天所要控訴的)

影片中王祖賢是一個嫵媚風情的女人,作風看起來大膽開放,也很性感,她接觸的男性不少可能也有諸多曖昧關係,不過她並不承認自己是一個亂性的女人。在庭審過程中,受害者生活作風的「開放」包括因為工作而拍攝的性感照,竟然全部被作為對方駁斥她有意勾引的證據。法官、陪審團甚至也許在香港社會的觀念里都認可這是她自作虐的。這才是真正令人心寒的!這些年我們內地也有不少類似的強姦案件,因為女孩子晚上一個人在外面走被強姦,女孩愛打扮愛化妝被盯上而受強姦,女孩喝酒被強姦,於是社會輿論開始譴責這些女孩,誰讓你晚上出門的誰讓你化妝勾引人的誰讓你喝酒的?活該!不僅是香港、內地,就連女權主義盛行的歐美社會也是如此,在朱迪福斯特所飾演的電影《暴劫梨花》中,女主角因為孤身一人大晚上在酒吧玩,還做出勾引舉動,導致她被輪姦以後,不僅不被世人理解,也讓她追求正義和清白的道路受盡坎坷。

影片中王祖賢的妹妹,因為是個小太妹,所以被同一個變態強暴後也同樣受不到應有的尊重!且別說影片中王祖賢是個開放性感的女人就被世人誤會是亂性的女人,就算真的是個亂性的女人,難道就活該被強姦而無法維護自己的權利嗎?

導演在影片中也表現了兩姐妹因為生活作風開放而遭遇這種事時,所受到的偏見和不公正的指責和待遇,但是把厲害的律師作為影片的關鍵人物,她站在哪一邊哪一邊就贏,還是令人唏噓。不過導演此舉也恰恰是現實同樣現象的反映,無可厚非,為了戲劇性效果和大團圓結局,導演還特地安排鄭裕玲從被告者方倒戈,不惜吊銷律師資格也要維持正義。對此我不置可否,可是真正的正義,不是取決於律師或者某個人。應該是依託於健全的法律,人類社會不斷進步,法律的完善也需要一個過程,可是為了正義,若法中真有情,此情應該是整個社會約定俗成的觀念,除了道德觀念之外,還應有的對女性的尊重理解和公平對待。

女人的性感和誘惑都不是人們有權斥責她們並且容忍施暴者行為的理由,因為她們有權展示自己的美麗及魅力。女孩子喝酒、晚歸、化妝、衣著不羈也不是當她們受到侵害時就要被罵活該的藉口,她們有權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當然我不認同這種生活方式,也不可否認這種生活讓女孩更容易陷入危險,應該引導她們平時保護自己。重點是當事情已經發生以後,人們不是應該去譴責惡人嗎,而不是讓受害者陷入輿論的風波中,讓施暴者僥倖逃出輿論之外獲得法律的輕赦,讓社會同等的罪惡愈演愈烈!

最後還是要重複,法中情,此情乃是人人心中共同的公平標竿,沒有偏見,只為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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