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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在他鄉 Brooklyn

布鲁克林/爱在他乡(台)/布鲁克林之恋(港)

7.5 / 158695人    111分鐘

導演: 約翰克勞利
編劇: 尼克宏比
原著: 科爾姆托賓
演員: 莎柔絲羅南 休葛姆雷 布里德布倫南 吉姆布洛班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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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小太媽

2015-11-30 13:28:40

論高富帥如何敗給矮矬窮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上週無聊想找電影看的時候搜到了這部片子。其實在這之前好幾次都略過了它,因為名字叫「brooklyn」,封面是一個妹子面朝大海春暖花開,簡直就是一個大寫的「無聊」。
    點進去看了一下預告片,習慣了飢餓遊戲鬼片種種充滿心跳的快節奏,突然覺得這部緩慢的愛情片應該也值得一看。
    今天終於正式走進影院看。影院裡挺多像我一樣一個人來看這部片子的,很驚訝地發現男性居多。由於不習慣沒有字幕的美國電影,我必須承認來這兒看了這麼多次,除了中文電影以及上次自己來看的《The 33》之外,我都光榮地在每部影片開始的十分鐘後成功入睡……好吧這真不是什麼值得驕傲的事,雖然我承認很有上課聽不懂又很無聊的感覺。
    正因為上述原因,我告訴自己這部片子必須認真看,認真聽。由於聽力原因,的確有些地方沒聽太清楚,不過大致看懂還是沒問題。看完後一直到我回到家準備洗澡之前,心裡都有很多針對這部影片的疑問。擰開熱水的一瞬間,突然感覺自己稍微明白了點這部影片說的是什麼。
 
    在沒想明白之前,其實我默默覺得女主角eilis應該選擇就待在愛爾蘭跟媽媽還有高富帥jim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她好像真的沒什麼理由再跋山涉水回到美國,重新回到tony的身邊。tony不高,也就那麼一點點帥,工作普通,家庭普通,乍一看根本沒辦法跟高富帥jim放在一起比。
    擰開熱水一瞬間,把這個想明白了。
    不為什麼,因為她是eilis呀。在由姐姐資助去美國紐約布魯克林之前,她也不過是愛爾蘭一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女孩子,爸爸過世,和媽媽姐姐相依為命,做著一份普普通通的工作,不敢對諂媚不講理的老闆娘露出一絲慍怒,會和閨蜜討論當地最受歡迎的男孩jim,不會穿衣服。她就是那種在舞會裡站在角落最不起眼的女孩。
    她剛踏上美國的土地的時候,就患上了那種叫「homesick」的病,彷彿什麼都不能習慣,收到家裡來的信件都會哭得不能自己。在看著一段的時候其實特別有感觸,也在不少的細節里觸景生情。自己剛來美國的時候也是這樣,雖然沒她這麼誇張,畢竟她有時代背景在那兒,雖然我歷史學得也不好不能講出個所以然,但現在的美國社會已經比影片中女主角的時代開放了很多。儘管如此,也還是很能理解eilis那種孤立無援的感受。那個時候的eilis,應該會經常有種被世界拋下遺忘的感覺吧。
    tony就是那個在舞會的角落髮現這個善良姑娘的那個男生。他笑著緩緩走到被舞伴放鴿子的eilis身旁,問是否能請她跳舞。在之後的日子裡,他等她下晚課,陪她吃飯,聽她談天說地,帶她回家吃溫馨的晚飯,在午夜的街上給她跳舞。
    在看影片的時候,我覺得這就是一對平凡小情侶的日常呀。沒有韓劇里那種郎才女貌,eilis和tony都只是簡單的普通人,女生沒有絕美的外貌,男生也沒有高挑有型的身材和顯赫的家世,這個甜美的女孩子喜歡笑,有時候會缺乏自信,而這個來自義大利的男孩穿著鬆垮休閒的衣服,沒有高學歷也會努力工作,甚至連英語發音都不標準。然而就是這樣一個普普通通的男孩,卻給了eilis最開心的一段時光,"homesick"的痛苦被拋到腦後。由於tony的存在,eilis第一次覺得,她在布魯克林有了家。

    然而,姐姐突然去世的消息把eilis和tony一下子拉回現實。eilis必須回家。在那個交通只有輪船,日常通訊還靠寫信的年代,這一回去可能意味著不知何時再見。這對小情侶決定偷偷訂婚。「瑪莉 me before you leave.」
    再次回到愛爾蘭的eilis發現,她已經不再是當時離開時那個有點自卑的平凡女孩了。她穿著從紐約帶過來時尚的衣服,有型的墨鏡,就連泳衣也是最新的款式。以這樣優秀姿態再次出現的eilis,吸引了jim,那個她曾經和閨蜜嘴裡討論的永遠不可能接近的男神。
    這樣看來,eilis應該也是喜歡jim的,那樣又帥家境又好家教也很不錯的男孩,換作是誰應該都會心動,eilis也不例外。

    我在這部電影唯一的一個淚點就埋在了這裡。
    tony來到他8歲的弟弟面前,想讓弟弟幫他寫信給eilis,因為他之前給eilis寄了五封,而eilis只回了一封,他擔心是自己表達得不好。在此之前,鏡頭一直在描述eilis和jim開心的時光,看慣了舞會,別墅,jim西裝筆挺的模樣,突然又看到tony和他灰色的背帶褲,突然自己心裡也有點心酸。果然是在對比的時候,差距會更加明顯。
    鏡頭回到eilis,她關上裝滿了來自tony信件的抽屜,躺在床上開始給tony寫信:I want you to know that ... 她撕碎信件:我到底想讓他知道什麼?他做錯了什麼?他明明什麼都沒錯啊。
    是啊,明明他什麼都沒有錯不是嗎。

    我不太明白的是,為什麼面對以前老闆娘的脅迫,eilis會突然回心轉意。也許是突然而來的刺激,讓她所有的回憶捲土重來了吧。她最後選擇回到美國,回到tony的身邊。
    我一開始沒想明白為什麼她要做出這個決定。如果她壞一點,完全是可以矢口否認和tony的婚約,反正那也只是兩人私底下的決定,怎麼看都是眼前的jim比較優秀啊。
    但是,她是eilis啊。哪怕成為了大家口中那個鍍金回來脫胎換骨的人生贏家,骨子裡,她依然是那個溫柔的愛爾蘭女孩。如果沒有遇到tony,或許她會一直消沉下去,一直活在homesick中。也許tony什麼都比不上,但他曾經帶給eilis的快樂,兩人一起經歷過的一切,是jim永遠也比不上的。
    喜歡是想擁有一切,而愛,應該就是甘願放棄一切吧。

    在這部影片裡,你能看到一個女生的成長,然而有些本質的東西,是成長也不能磨滅的。
    我無法說這是否是一個正確的決定,但對eilis來說,答案是肯定的。或許tony無法帶給eilis富裕滿足的生活,但那個把eilis從角落拉到陽光裡的人是他,會每晚堅持等eilis下晚課的人是他,樂意聽eilis說一大堆廢話的是他,在燈光下跳舞把eilis逗笑的人是他。
    對eilis來說,對的那個人是他。無論身邊來來往往有誰,最終依然是他。
    就算在別人眼裡這不是一個美滿的結局,但對eilis來說是,這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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