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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街探案 Detective Chinatown

唐人街探案/唐人街·探案/DetectiveChinatown

6.6 / 3,454人    136分鐘

導演: 陳思誠
編劇: 陳思誠 程佳客
演員: 王寶強 劉昊然 陳赫 佟麗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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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狐狸的慢靈魂

2016-01-01 05:29:25

《唐人街探案》敘述性詭計的破碎:國產懸疑的一記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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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捨身:即真捨身技,柔道術語。足技的一種,指施技者主動倒下,背部著地,後將對手制伏。例如「轉身迴旋踢」,日文作:胴廻し回転蹴り(Domawashi-kaiten Geri/ Roll kick),是一種處於劣勢的選手以小博大,背水一戰的技術。由於柔道(極真)比賽規定不能攻擊倒地選手(無論主動或被動),選手倒地後比賽被強制中斷,使得這一技術具有殺傷力強,打亂對手節奏以及獲得5秒鐘休息等眾多優點——筆者注。

「敘述性詭計」呢,簡單說就是作者利用文章結構或文字技巧將事實掩埋於字裡行間,「讀者」與「故事」雙方只能通過「作者的敘述」這個唯一渠道維繫,於是作者可以避重就輕的主觀鋪敘情節,真相揭露時讀者方恍然大悟。整個過程中讀者與書中解密者之於案情的情報獲知是同步的——如果做不到這一點,對讀者即不再是「欺騙」,而是赤裸裸的「誤導」。

我認為《唐人街探案》敘事方法的初衷是符合「敘述性詭計」的。電影以秦風的視點展開,表舅唐仁被誣陷為兇手,兩人一路逃,一路搜集資訊,直到最後破案——這個過程中,秦風與觀眾獲得的破案線索是同步的,包括不管為什麼反正可以隨便進出命案現場的主動取材,以及劇本架空了警方在辦案的基本程序上的邏輯方向。

各位老師同學們看過的推理小說懸疑電影肯定不少,比如央視的新聞頻道每天中午12點半播出的《法治在線》欄目,旁白在介紹被害人時都會例行公事:死者姓名,年齡,工作以及社會交際圈——家人,朋友,同事的基本情況(可逐略)。套用在片中被害人就是:死者頌帕,不知多大,雕工,離異,兒子1年前失蹤,目前生死未卜。如果頌帕兒子失蹤的資訊在一開始秦風便獲知,那麼通過關聯失蹤案的嫌疑人(即使是頌帕告知警方的主觀臆測),小女孩會被打上一個問號(?:未知用途)。下一步交叉頌帕的手機通話地點以及私家車GPS定位記錄(片中並沒有交代是用什麼方法得到頌帕出現在某個地點的整合資訊的),得到同性夜總會及咖啡館出現的頻率最高。分別將已知資訊、推理線索與未知用途(?)關聯——咖啡館的地址與小女孩的住址臨街而座——「?」變成「!」。於是在秦風看過昆泰給他的案情文件後(按秦風這個人物的嗅覺一定會要頌帕兒子失蹤案的卷宗),以他的邏輯推導力完全可以把小女孩作為切入點之一(不排除編劇安排他同時獲得若幹線索)——編劇選擇在案情初始對秦風(觀眾)隱瞞頌帕兒子失蹤的資訊,可之後把「失蹤」搬出來作為線索,這對觀眾參與推理遊戲的公平性是犯規的。

《老人與海》初稿14W字,海明威先生愣是給刪到5W。悉德菲爾德在《電影劇作者:疑難問題解決指南》里提到:「當你發現它太長,太零散,或者你有太多的人物要表現,或有太多的線索要發展,首先你該問問你自己的不是『我該留點什麼』,而是『我該刪掉什麼』。」

時間越長,陳思成對故事節奏的掌控力就越薄。破案過程被編劇生生拉長,秦風唐仁一路自娛自樂嚴重消耗了我對案情分析的耐心,小瀋陽三人組作為副線的串聯幾乎成了電視小品。警局的鬧鬥場面極力模仿成龍嬉皮式,可動作設計僵,運鏡剪輯在節拍上踩空好幾腳(成龍的武打喜劇在世界影壇的地位難以取代,《傳奇》里拿跳繩當做功夫設計的靈感到現在我也覺得讚嘆)。如何工整紮實的安排主副線結構,敘事過程中穿插過場戲(可以是喜劇效果)調控節奏,這是國產片的通病(《尋龍訣》在敘事層面的詬病一致)。

頌帕命案的密室其實是本格的。只有一個進出口,至頌帕死亡時(前日23點至當日1點)前7天內,除頌帕本人外,進出過命案現場的只有唐仁和一個箱子(裝著金子)。死者後腦勺被硬物擊打致死,排除自殺可能。發現死者時其坐在椅子上(屍體無發現被移動跡象),無法判斷兇手身高情況。兇器上有唐仁指紋。唐仁說,當天晚上他到達現場時頌帕還活著。以現有的資訊來看,兇手就是唐仁無疑。

可唐仁不能是兇手,那麼我們就得設想其他的可能性。鑒於在監控時間內進出案發現場的一個是死者,一個是金水,那麼兇手是在這個時間前進入現場,或用了某種裝置行兇(編劇自動排除)。好,我們再看看兇手如何離開現場,重申,案發現場不存在任何暗道,只有大門一個進出口。我的第一感,A兇手是警員,7天前潛入現場,殺死被害人,待現場被警方封鎖後,混入警員中離開。B兇手穿著警服,7天前潛入現場,殺死被害人,待現場被警方封鎖後,混入警員中離開。C兇手並未離開現場。A不可能,不會有警員7天不上班,除了踩平衡車曼谷遛彎的局長,但她老婆會懷疑他在外偷情去警局找他,所以還是不可能。B以唐仁站在人流攢動的警局辦公室根本沒人管他的情況,這個是可行的。C兇手不吃不喝準備立地成佛?藏在雕像里?怎麼進去的?——雕像里有東西(?)。

我關於頌帕命案的密室第一感得出的結論是B。可黃金一直下落不明,唐仁把箱子送到停車場後,是誰開走的車?三傻排除。托尼被閆先生盯上後沒直接跑路,反而綁了阿香與秦風唐仁對峙,排除。五人中最後的共犯頌帕死了。如果編劇安插了另一個謀劃者,且只與頌帕共謀後滅口奪金——並且殺害頌帕跟開車運走黃金的不能是同一人,結果牽扯出第七人,太不合理。注意,兇手不能是五人組的另外四人——三傻形影不離,托尼要上班,都不能消失7天。

在這裡要聊一聊殺人動機。關於這點,我很同意京極夏彥老師的看法,所有的犯罪都是衝動犯罪,無論前期如何謀劃,在實施之前,都停留在臆想,而壓垮理智的最後一步,就是衝動。既然如此,殺人動機在找到兇手後直接問他就是了。畢竟,動機不是證據,而先入為主的臆測,很可能對調查方向產生誤導。頌帕命案,黃蘭登從一開始便判斷是盜金案同夥翻臉,殺人動機是金子,在獲得指紋證據後把唐仁算作無人幫派里最矮的那個,而後者被各路人馬追問金子在哪兒?於是,觀眾被導向了兇手在盜金幫派里,至少肯定了是為金子謀財害命。這與我的推理不符。

回到已知資訊、推理線索、未知用途(?)的介面。如果B成立,則開車的另有其人,不合理。死胡同。兇手不是三傻,不是托尼,也不會加入其它共謀者……這時我想到(?)裡的雕像,如果雕像里藏金,那唐仁運出去的就不是金子——是兇手。開走停車場麵包車的是兇手。盜金五人組被保留。此時閆老闆跟唐仁深情對唱的節目演完了,我就反應兇手是閆老闆的手下——一個小馬仔奉命潛入頌帕家裡找金子= =不是,閆老闆要是知道頌帕是盜金幫派那踏馬不直接叫200個弟兄把那兒圍了不就完了嘛- -。。。(頭滾鍵盤*&(*@……!+aoiz)

最終,我依然不知道誰是兇手——直到小女孩的爹地出現了,臉上寫著「我殺的」。

  關於國產懸疑的一記捨身——這是我第一次在電影院裡看到足以信服的二次反轉,並且是一個無法捉的兇手。在以往的觀影經驗里,大陸上映的華語影片的罪犯只有三個下場:被抓,自首,死——《唐人街探案》用「假設」,側寫了一個「輪椅殺手」的面貌,而小女孩最後詭異的笑彷彿在回應什麼。我幾乎是下意識的認為編劇的靈感來源於《全部成為F》的真賀田四季,感興趣的朋友可以對照森博嗣「四季系列」中的《秋》。不過必須提到一點,小女孩的「自殺方式」邏輯上應該確認日記燒完才喝藥,秦風沒有當場識破這個邏輯漏洞,以「最強大腦」的標準而言,機率就跟你照鏡子把自己看吐了一樣。

提到國產懸疑的二次反轉,前段時間惠陽跟我聊起《催眠大師》,劇情已記不太清(本人的記性著實惡劣)。大意是徐崢自我催眠,試圖忘卻因自己的過失導致妻子和朋友死亡。他的老師請莫文蔚扮作病人,對徐崢實施反催眠,最終徐崢認清了大家能原諒他,他也必須原諒自己,從過去里走出來,重新開始。嘛,大概其是這樣子吧。

我順著惠陽的思路斗膽聯想——徐崢是故意殺死妻子跟朋友的。他在進行自我催眠前設置了一個物件,既看到物件就會回到【此時】,我們稱為【A】;又設置一個可挖掘的「淺層下意識」,我們稱為【B】,把愧疚跟不可觸碰的逃避藏在這裡,而這個所謂的「下意識」是蓋在徐崢的真實自我【A】上面的。徐崢從【A】自我催眠至【B】,看到特定物件回到了【A』】。

完成後,徐崢表面上是【A』】,潛意識是【B】,下面是【A】。

當然,【A』】的徐崢認為自己很OK啊。莫蔚文跟老師看出他做了自我催眠,作為一個創傷後遺症的患者逃避現實,等待他人援手。莫文蔚進行反催眠時,會很自然地從【A』】進入【B】,她若不幫忙徐崢解開心結,保留狠,那徐崢會回到【A』】;她原諒徐崢,讓徐崢意識到大家都原諒他,最重要是他得原諒自己,於是這個【B】的徐崢聽了莫文蔚的話,認清自我催眠終究只是逃避,他必須正視過去,重新開始。之後【B】化解了這個層面的自我——【A』】在最外層一起破碎了,放出的自我是【A】。

所以,徐崢才是真正的催眠大師,這是一次完美的犯罪。
以上,純屬意淫。

據說《唐人街探案》的劇本是陳思成在飛機上寫完的,拍得不夠好是能力所限,最起碼,他給出了一個與觀眾共同遊戲的態度。你看,每個人的才華都不同的——你是伍迪艾倫,你是昆亭塔倫蒂諾,你是松本清張,你是艾勒里奎因,或者你是他們熄滅的菸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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