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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公民--12 Citizens

十二公民/12公民/十二个中国人

7 / 989人    108分鐘

導演: 徐昂
演員: 何冰 韓童生 李光復 趙春羊 王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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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丸子格格

2016-01-03 05:16:10

支持嫌疑人的千萬種理由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的確是好片子,年度大片感,真的,一個小房間裡面,主要演員不過十二人,沒有場景,大家只是辯論,但是給人的震撼絕對不是笑笑開心的電影所能比擬的,差太遠。

主要故事是十二個人圍繞富二代是否有罪進行投票,只要全票通過「有罪」或者「無罪」則辯論結束。

富二代是最大嫌疑人,有兩位證人,一位是腿部殘疾的七十四歲大爺聽見樓上富二代與親爹吵架並喊話要「我要殺了你」,一兩秒之後聽見倒地聲音,並聽見跑下樓梯的聲音,而且大爺出門看見富二代逃跑。

第二位證人是對面樓的女人看見富二代殺死親爹。

現場物證是一把曾經富二代時常放在座駕裡的刀,並且刀不見了

案犯時間內,富二代說自己在家裡開party,但是沒有人在party上見到富二代,富二代解釋說自己心情不好,然後把自己關在房子裡面。

平時,富二代的親爹時常找富二代要錢,同時他們見面經常吵架

似乎有動機、有作案工具、沒有不在場證據、有人證,殺人犯就是富二代,也確實,一開始辯論的十二人有是一個人認為富二代是殺人犯,有罪。

這十二個人來自各行各業的普通共民,大多是該學校模擬法庭參與學生的親屬,所以他們並不想真正的討論這個案子,他們只想快點結束。

故事是在這樣一個背景開始的,一開始十一個人只是希望那個認為無罪的一個人快點改成有罪,可是當其中一個人發怒說為什麼他們能這麼馬馬虎虎的將決定一個人生死的問題看得這麼兒戲,於是大家慢慢進入正題,開始說自己的觀點以及原因。

天平開始動搖,第一個動搖的認為富二代無罪的人是一位大爺,這是故事的第一個起伏點。大爺在轉變態度之後說了一段故事,他說他年少時期,因為家裡是開工廠的,在57年國家打壓資本主義的時候,他們家開始受到迫害,一夜之間,所有人都遠離他們,大家都認為他們是右派,有罪,於是開始遊街、扛牌子、扛刑。自己在那一會特別想死掉,然後有一天,他在扛牌子受刑的時候,有一個人幫他偷偷的提起那個非常沉重的鐵牌子,並且鬆掉手上的刑罰,對他說別作甚聲,那一刻,就這樣一個舉動,一句話,讓他打消了自殺的念頭。他希望在大家都認為富二代有罪的時候,有人能站在富二代那邊支持他一下,就像曾經的那個人支持自己一樣。

大爺轉變態度是在幾乎全場人員發表了自己的看法之後,有人認為富二代這樣的孩子就是會鬧事,這一帶年輕的孩子心冷,所以他是殺人犯,有人認為河南人就是這樣,在那種父親不好的環境裡面長大的孩子就是龍生龍鳳生鳳,所以他是殺人犯。有人把所有的證詞,以及現在的情況說了一遍,認為就是有罪。
大爺其實是發現,多數人在判斷是否有罪的時候,就想曾經自己被打成右派時候一樣,那時候人們分不清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就像現在人們不會判斷什麼是有罪,不是人品是那樣,家庭是那樣就有罪,不是曾經自己是資本家,所有是右派有罪一樣,於是他選擇無罪。

辯論的第二個轉機是出現在影片開始56分鐘之後。他轉變態度之後也開始講了自己的一段故事,曾經他也被誤判8年,坐牢一年零半個月的時候,法院告訴他,判錯了,將他放出來,在牢里一年半時間,難熬,與外面隔絕一年半時間,珍貴,出來之後,被人不管你是否被冤枉,都對你有偏見,畢竟你是蹲過大牢的人,他覺得你人生你萬分之一的那點點錯誤,可能會導致別人百分之百人生的痛點。


他這個轉變之前,他們曾經討論,如果不是這個富二代殺了他親爹,還會有誰,我當時非常震驚,因為這個就是我們大多數中國人的思維,「不是他,還會有誰?」那不是別人就是他了,我們認為如果沒有一個人比他嫌疑更大,那麼他就是犯人,不管證明他是犯人的證據是否充足。我記得很多時候,人們認為誰拿了他的東西,做了什麼事情,都是這個思維邏輯在推測誰是那個人,而不找證明那個人的充足證據,沒有證據,只要沒有人更可能,那就是這個人,這一直就是我們的思維,真的好可怕。


所以司法體系裡面,證據不確鑿、不充足,是絕對不會講最大嫌疑人進行判定,或許中國司法體系是這樣,這個我不是十分清楚,希望是這樣。

而對於我們普通百姓而言,可能沒有機會去決定一個人的生死,但是我們會發現,我們在生活中卻可以常常決定一個人的生活狀態,或者人生走向,我們喜歡說「萬人虐,活該」我們喜歡去虐那些我們認為有罪的人。


可是事情往往比司法上面證據更加不足,我們可能只是道聽途書一些言論,或者某個觀點,便認為某人怎樣怎樣,然後便開始虐待人肉,各種人生攻擊,一旦事情澄清,我們或許會道歉,但大多數時候,我們選擇沉默,彷彿那個事情並沒有發生,可是那些虐待與攻擊與誤判坐牢有什麼區別?


我們其實也是需要理性的,去分析每件事關鍵的證據與證詞。可是實際上是我們根本沒有這個機會,很多時候,媒體的報導只有結論,沒有推理過程,沒有法律程序上面的任何人證物證,這時候其實是需要我們去要求給予的,如果沒有,如果你認真推敲,發現沒有充足的證據證明此人是這樣,那你就沒有權利去那樣對待那個人。


但很多時候我們根本沒有把萬人虐這個事情和司法事情放在同一角度考慮,或者根本沒有正視過這個問題。

然後他們討論了列車經過時,時間是6秒左右,而這個期間,老人表示他聽到了上面房間富二代對親爹的吼叫「我要殺了你」列車與房子距離非常近,如果按照兩位證人的證詞的話, 也就是說老人並不能聽到這句話。所以老人可能不是可靠的證人。


在這幾個討論之後,第二個轉變的人於是改了之前認為有罪的申明。

期間有幾個人也開始認為富二代沒有罪。

比較大的轉機是一位學校常常受壓迫的小賣部老闆。他在整個過程之中十分煩躁,只想快點結束整個辯論,然後回小賣部賣東西睡覺什麼的,所以後來很多人轉變成無罪之後,他想快點結束,就也轉向了無罪,並且表示自己是覺得煩躁之後的無奈選擇,於是學校警衛特別生氣的說,你怎麼一點責任心的沒有,之前投有罪,現在投無罪,都是跟著大流走,一點都不認真。這時候,小賣部老闆發火了。


他說的印象最深的一句話是,「你們說我沒有聽你們的話,可是你們有何嘗聽進去了我的話」他描述了一下自己完全沒有發言權的生活,每天為了生計,不得不忍受,不敢向欺壓自己的學校發怒,端著泡好的面送去給學生遭到警衛追趕不敢發怒,現在被逼到這兒來做這個討論,而自己冰箱裡的冰棒沒電要化了不敢發怒發話。

其實說完之後,大家就知道他雖然之前是說是煩躁而無奈作出的無罪選擇,其實在心裡是真正的站在無罪這邊的。他或許覺得我們應該站在富二代的角度去考慮這個問題,而不是站在一個不相干人的角度,否則永遠都不會聽到他說了什麼。

所以在我們認為他有罪的時候,我們永遠只會選擇性聽見那些真的能證明他有罪的言論,或者從心裡去排斥了其他各種可能。


辯論期間慢慢講刀子向下向內,而兒子比父親矮10厘米,從這一點證明可能親爹不是富二代殺的,然後驗證了腿腳不靈便的老人從裡屋裡走到門口拉開門的用時,根本不是老人所說的15秒。之後,從女人沒有戴眼鏡,推翻之前女人親眼看到富二代殺死老人的這一供詞。
這三個證詞證物的陸續質疑,人群陸續專轉向無罪。

電影快結束的時候,只有一個人堅持認為有罪,他一直覺得,兒子罵老子,嚷著要殺老子,就算沒殺,或者沒殺成功也是有罪。可是幾乎所有證詞、證物都無法充足的證明富二代是殺人犯,最後他哭著講出了自己為什麼堅持的那個點。

原來六年前,他兒子想去學搖滾,他反對,然後兩人起了衝突,老子推著兒子結果卻被兒子不小心推到,兒子害怕,然後跑出了家門,就再也沒有回來過,並且從來沒有聯繫家人,老婆也因此離婚,自己也因此覺得沒有幹勁與趣味。

在此之前他咆哮著說「曾經做錯了事情、犯了罪就不該給人一次改正的機會嗎」其實那個時候,他自己的態度是已經變了的,只是嘴硬不肯說。一方面是之前的辯論已經讓他動搖。

另一方面,他將這個事情和自己的事情聯繫起來,他早已經原諒了自己離家出走的兒子,並且認為造成現在這種生活不全是兒子的錯,所以或許他自己想到如果被害人的父親也站在這裡投票的話,可能也會投無罪吧,就算是兒子殺的自己,他會寬恕他的。   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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