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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同居--L.DK -Living Together-

邻居同居/邻居同居(台)/

6.4 / 749人    n/A

導演: 川村泰祐
編劇: 松田裕子 渡邊鮎
演員: 剛力彩芽 山崎賢人 桐山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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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木頭人

2016-01-13 22:26:25

鄰居同居


青春期的大多人都對愛情有一份憧憬,在這樣的年紀里,倘若沒有一場刻骨銘心的愛情,沒有轟轟烈烈的愛國與恨過,好像青春都不足以在人前稱道。但事實終究可以證明,不是所有人的青春都似電影裡的橋段一般美好,那些記憶在隨風飄散後,也就真的隨風飄散了。
高中時刻經歷男女同居,最後可以有情人終成眷屬,這自然是再美好不過的一件事。但並不是所有人的青春都會有這樣的經歷,至少在絕大部份人裡面來說,這種經歷是少之又少的。
影片將故事放在高中時期,這個時期的女生顯然對異性的崇拜會更多,但所有的崇拜如果都歸於一點,那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顏值。長得帥的男生身旁有無數追求者,這並不是一種盲目,更像是青春期的一種悸動。
影片中,迷倒學校萬千少女的柊聖在聽到小萌的告白之後,立刻給予了否定。而一旁的小葵為了教訓這個沒有人情味的傲嬌男,一腳將其踢下樓梯。不料卻被柊聖「勒索」,送其回家。回到租房的時候,小葵驚奇的發現原來讓一大群女生尖叫柊聖就住在她的隔壁。在繼續被傲嬌男勒索後,小葵不得已幫他做飯,沒想到看到沒穿上衣的柊聖讓小葵驚慌不已,隨即將手中的油全倒進正在炒菜的鍋裡,並引發了出發的大火。火勢被自動滅火裝置撲滅後,柊聖的家已沒了模樣,只好借宿在小葵家中。
有時候愛情就是這樣,你以為這個人跟你沒有任何關係,但當他進入到你生命裡的時候,你能做的,就是牢牢抓緊他。
剛開始同居時的小葵很反感,但是久而久之,她便發現自己喜歡上了柊聖。但是根據柊聖來說,他不會喜歡任何人,因為他早已經不知道喜歡一個人是什麼感覺。
在偶然一次得到七夕花火大會消息的時候,柊聖決定陪這個從來沒有談過戀愛的女生參加這次大會,而此時的小葵也感覺到兩人像是在談戀愛。而他也很大方的將這個消息告訴了自己的好朋友小萌,他們決定先去一次由房東組織的燒烤活動。令人沒有想到的是,柊聖的前女友卻在此地出現了。
前任和現任碰在一起當然會碰撞出劇烈的火花,而且還是一個沒有確定關係的現任。不過火藥味並不只出現在女生的世界裡。在另一個鄰居三條眼裡,柊聖這種沒有承認關係的曖昧關係讓自詡為小葵哥哥的三條很看不過去,他告訴柊聖,不要再以這種不負責任的理由和小葵在一起。傲嬌的柊聖又怎麼會認輸,他隨即回了一句:以哥哥的名義來關心一個人,看起來似乎也是不負責任的行為來反問自稱是三條哥的傢伙。
誠然,所有不是直線的戀愛關係中,總有人要決定退出。柊聖毫無疑問的成了第一個退出的人。
小葵從柊聖的好朋友口中得知,那個突然出現的叫櫻月的女孩原來是和柊聖一起長大並一直照顧他的人。櫻月曾經為了得到柊聖而以死相逼,並烙下了病症。在柊聖眼裡,這都是他的過錯,他應該對櫻月負責任,直到她找到那個能夠讓她幸福的人出現。而小葵也終於了解了柊聖的過去。
分開後的小葵每天繼續大笑著,可身為好朋友的小萌知道,她想用這種方式讓自己的生活回到過去,她打算忘了過去,忘記有關於柊聖的一切。
七夕大會終於如期而至了,在小萌的推動下,小葵踏上了煙火大會的這條路,陪伴她的是三條哥。另一邊,身為柊聖的好兄弟,自然要努力撮合著這兩個人。不巧的是,當柊聖到達花火大會的現場時,一切都結束了。
他一邊大喊著小葵的名字,一邊尋找著小葵。終於在小葵回去的路上找到了她,所幸的是,小葵並沒有因為傷心而選擇和三條哥在一起。真正愛過的人,一定知道她愛的那個人是誰,因為在這個不大的心房裡,一個人就足以填滿。
柊聖請求小葵做他的女朋友,他說他以為自己不會再愛了,因為他已經沒有了愛的感覺,確切的來說,也許是因為自己的恐懼,對愛的恐懼。可是當命中注定的那個人出現,從一開始他就成功推翻了這個觀點,那個可以陪他一起讓他笑的人,就是他愛的人。
無論是都從故事的哪一個觀點來看,這部片都比較適合中學生,故事情節,人物設計,人物背景。只是在後面一段的時候,故事突然從校園穿插到社會層面,無法評價這種設計的好與壞,也許這樣可以講更多的人的故事吧。
在現實的世界裡,總會有一些人沉迷於過去的愛情中,或出於愧疚,或出於真愛,或是男性,或是女士。人們總愛用過去的事情來束縛自己,以為自己不懂愛,不會愛。可愛情本來就不是能夠用一句話就可以說清楚的事,你不曾感受,又怎可拿過去的人來評價現在的事。
愛情始終是想要向前看的事,生活如此,一切都如此。你時常掛念那個讓你傷心欲絕的人,卻忽略了身旁一直努力帶給你微笑的人。你拿用情專一,痴情來捆綁自己,無形中傷了那個默默愛你的人一次又一次。
沒有人需要在乎你的過去,如果你目光一直朝前的話,前方勢必會出現一個等待你問好的人。如果你一直回頭看,一直站在原地回頭看,那些站在你前方看你的人,也一定會被你遺忘在身後。
以上純屬鄙人自見,尚不作他人陳述,不代表任何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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