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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美懷絲--Amy

艾米/艾米怀丝(台)/Amy:TheGirlBehindtheName

7.8 / 56,271人    128分鐘

導演: 阿西夫卡帕迪亞
演員: Amy Winehouse Blake Fielder-Civil Mitch Winehouse Janis Winehouse Nick Shyman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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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央PATH

2016-03-03 23:00:43

她,像煙花一樣璀璨, 像煙花一樣短暫, 像煙花一樣沒入黑暗。


    知道影片講述的是一個歌手的故事,不禁想起了幾年前獲得奧斯卡最佳紀錄長片獎的《尋找小糖人》。
    看下來,AMY的敘述非常樸實,按時間順序,線性地展現了爵士樂歌手Amy的一生。即使這樣,影片依然營造出了懸念。這個懸念和《尋找小糖人》不一樣,《小糖人》影片的前半部甚至多半部里都是只聞其聲未見其人,觀眾聽信了他在舞台上自殺的傳說,因此內心糾結著,埋怨上帝總是這樣,只准許這個寵兒在人間短暫地停留,讓我們這幫平凡的人只能在記憶和存世的舊物中尋找他的痕跡,在其消失後繼續傳唱他的歌聲與美名。誰知道影片後半段,觀眾驚奇地看到,小糖人的真身出現了!衰老的他卑微地從事著和音樂毫無瓜葛的工作。這樣營造懸念,非常提神。尤其是出現在紀錄片中,給人帶來劇情片的享受。爽!
    好了,該說說AMY的懸念了。剛剛說了,該紀錄片只是線性地鋪陳了Amy的影像。觀眾好像坐在時光機里,跟隨一位爵士名伶一點點成長。雖然沒有《小糖人》那般極具戲劇性,但在觀影的每一秒每一秒,好奇心被挑起。一個女孩,初露鋒芒,音樂上的才華被發現,觀眾心中悠悠的情緒也開始醞釀。一種不好的預感油然而生。這孩子不會出什麼事兒吧?(抱歉,看這個片之前我並不知道Amy Winehouse,更不知道她早在2011年就過世了。)邊看邊琢磨,邊看邊猜。看到了開頭卻在猜測影片結局如何,這種觀影體驗很微妙,也很享受。如果以Amy大紅大紫、世人皆知、宇宙都為之傾倒作為結局,有點太像中國的紀錄片了。不會的。一定有什麼深刻的、極致的、命運的、離奇的、發人深思的情節在後邊。犯罪?變性?瘋了?絕症?我滴天,不會是自殺了吧?回想起開篇的鏡頭,懷舊、傷感,哎呀,肯定死了。猜定了結局,在心裡打了賭,繼續觀看,好奇在結局到來之前,她是怎樣的人,過了怎樣的生活,有過什麼樣的境遇,造就了怎樣的性格……如果說《小糖人》的懸念是作者有意為之意圖嚇觀眾一跳,那AMY的懸念則是作者隱藏在懸念背後,讓觀眾自己去體會、去參與、去挖掘。
    該片作者堪比考古小能手,全片的影像全部採用資料畫面(除了幾個空鏡頭):搖搖晃晃的家庭錄影系列、標準制式的電視節目資料、當年的現場採訪、照片等等。絕大部份的鏡頭質量不高。從鋪滿音軌的採訪錄音來看,這個作者並沒有偷懶,他並沒有滿足於搜集到的較為全面的視訊資料,而是很勤奮地幾乎採訪了所有與Amy有關的人。採訪這些當事人的時間應該是Amy去世後,作者拍攝這部紀錄片的時候。也就是說,這些採訪一定都有鏡頭。如果是一部典型的美國紀錄片,那麼這些採訪不會單單鋪在音軌上,而應該帶著畫面夾雜在現有的敘事當中,甚至替換掉資料鏡頭中「不好看」的畫面,因為標準的紀錄片採訪鏡頭一定是穩定的畫面、專業的錄音、與受訪者相關的環境,以及受訪者傾情講述。
    那麼問題來了,作者為什麼沒有這麼做?為什麼寧可保留搖搖晃晃的畫面,而犧牲掉大量的後期採訪的高質量畫面?值得的犧牲才有價值。這麼做,換來的是全片在風格上緊緊圍繞唯一的訴求——Amy。所有的採訪錄音都為了還原一個真實的她而服務的,如果穿插採訪畫面,也沒什麼不可以,只是每個採訪段落都會像一個休止符,打斷了主人公的生命進程,使觀眾在Amy和當事人之間跳出跳入,分散注意力。畫面粗糙正體現了真實性,真實在紀錄片創作中是要排在優美之前的。不過真實從不讓人失望,因為當真實像這樣被作者有機地組合在一起之後,他所呈現出的,是漂亮的鏡頭無法企及的力量和美。
    這種手法讓我不禁想到了阿倫•雷乃1948年的短片《梵•高》,全片20分鐘,僅僅用梵谷的繪畫作品作為影像素材,講述了梵谷的生平。我還想到了許鞍華導演的電影《黃金時代》。為了還原蕭紅的生活,她模仿了紀錄片的形式,讓角色走出故事,坐在鏡頭前講述,跟接受採訪似的。多有意思!紀錄片把採訪隱去,劇情片偏偏把採訪拎出來。似乎衝突的兩種手法,實際上都只為了達到一個目的——實現更讓觀眾信服的真實。
    27 club又添了個才女。
    生活中往往充斥著這樣那樣的矛盾,說不清楚是好的還是不好的,也許好壞並不能作為標準,因為一切就這樣自然地發生了。
1、Blake。他「帶壞」了Amy,卻也是Amy的靈感源泉。沒遇見Blake的時候,她處在創作的瓶頸期。遭遇Blake後她卻創作出了經典歌曲。
2、影片的前半部份,Amy經常被問:今天是什麼日子?你這是去哪裡?幹什嗎?Amy很清楚。影片後半部份,Amy成名後,托記者和狗仔隊的福,全世界都知道她在哪裡應該幹什麼,就她自己不清楚不買帳。
3、觀眾因為對她的喜愛來看她的演唱會,當她拒絕演唱,群體開始狂喊緊逼:唱啊!唱啊!
4、Amy去世後,Tony Bennet說了一句很精闢的話: Life teaches you really how to live it if you can live long enough. 很有道理,確實如此。不難想像,Amy生前應該聽過類似的道理,畢竟她的「問題」不是一天兩天了。可是就像網上流行的一句雞湯說的:道理都懂,依然過不好人生。所以說,這句精闢的話恐怕並不可能解決Amy的「問題」。
    說實話,我個人並不覺得Amy有什麼問題。一個人一個活法,一個人一個命運。她只是和我們大多數人不一樣。她沉迷在沉迷之中,音樂、大麻、愛情、毒品、酒精,這些對她來說都只是用來擺脫靈魂最深處的恐懼和孤寂的良藥。只是在我們的價值觀裡,音樂的天賦遠勝於其他。一樣的是我們都會死,只不過我們不會像她那樣死在璀璨和世人所唏噓的遺憾中。默默無聞的你我只會平凡地死去。兩相對比,我們是不是更該為自己遺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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