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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血尋梅--Port of Call

踏血寻梅/PortofCall

6.7 / 2,473人    126分鐘

導演: 翁子光
編劇: 翁子光
演員: 郭富城 春夏 白只 譚耀文 金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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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as

2016-05-03 02:49:47

已有生活,何苦再教一遍寂寞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每個十五歲,懷揣希望描摹著十年二十年後的少女,都不知道自己有可能死在十六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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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生活,何苦再教一遍寂寞

文/Karas



(一)

      我不喜歡「踏血尋梅」這部電影。

       或者說,我討厭所有把生活最殘忍的可能性當作真相暴露在你面前,又拒絕給你任何出路的故事。這樣的故事,拍得不好是一個大寫的作,拍得太好,又讓你看完之後心有慼慼,不敢想卻不得不去想,然後開始在漫長而反覆的餘韻里,痛恨自己居然長了一個會思考的腦子,和一顆依然會悲傷的心。

       「踏血尋梅 」,不幸屬於後者。

       這是一部根據真實事件改編的影片。

       「王嘉梅,1991年出生於湖南,2005年隨母親的改嫁移居香港。因為人生地不熟,又與繼父不和,十五歲時她離家出走,最後因為在外欠了數萬元的債務,開始援助交際。兇手丁啟泰在網上結識王嘉梅,2008年4月27日,丁於性交易過程中殺死王,然後畏罪碎屍。兇手分屍後,將受害者的遺體剁成肉塊,並流傳著部份人骨被混入街市的肉檔出售的說法,這在當時香港造成極大的恐慌。」

       粗粗翻了一下原型案件始末,這裡那裡的描述,每到最後幾行,總是感覺到一種微妙的淒涼與違和。簡明扼要的客觀陳情後,刻意的斷句,彷彿總在拐彎抹角地暗示你,「部份人骨被混入街市的肉檔出售」,才是王嘉梅命案「在當時香港造成極大恐慌」的唯一理由。除卻這一點,它不過是報紙邊角旮旯、電視新聞最後幾分鐘簡訊、港人茶餘飯後的談資里,又一樁駭人聽聞卻終究事不關已的離奇命案而已。

       一直生活在邊緣,無法真正融入這座城市的港漂少女王嘉梅,一定不會想到自己最後會以如此慘烈的方式強行闖入港人的日常生活。但,那又如何呢?人們對盤中餐來源的擔心,對自己有可能與骯髒罪惡沾身而過的恐懼,甚至鄙夷,才是那陣「轟動」的本質,而並非那個被凌遲的花季少女是因為什麼、以什麼樣的方式、在哪裡丟掉了性命。

       幾天?幾個星期?或者幾個月?一旦警報解除記憶淡出,人們面對肉檔里那些鮮血淋漓的骨架肉塊,照樣挑肥揀瘦各式烹飪大快朵頤。這個時候,世間對這樁慘案僅剩的一點點關心,也就戛然而止。

       幸好還有人記得。或者,應該說那是另一種不幸。

       進化論告訴我們,生物所有的變化都是為了能更適應生存,所以長大以後,我告訴自己,現代社會人類越來越嚴重的冷漠與健忘,大概也是出於同樣理由。因為有別於其他生物,與生俱來的脆弱,讓我們更需要自我保護。肉身可以靠鎧甲,靈魂,只能靠冷漠。

       某些時候,對苦難的視而不見避而不談,有助於長壽。

       但這世上,總有一些人相信向死而生。

       像影片中不務正業的臧sir,還有躲在臧sir身後講故事的導演兼編劇翁子光。他們就是不願意把這件事實脈絡明晰、案情水落石出、早已被人們淡忘的案子就這樣放過去。王嘉梅死去七年後,「踏血尋梅」,用複雜而嚴謹的結構、冷靜卻犀利的攝影、附身一般與角色合契的演員們,把這宗偶發的獵奇舊案,一個哪怕要拍,像「人肉叉燒包」那樣下足猛料譁眾取寵一番也可以大賣的三級片題材,講得如此傾力、如此認真,如此纖毫畢現,如此一不做二不休。

       在電影裡,翁子光通過臧sir的目光,用盡所有可能的善意與悲憫,帶領人們去描摹揣測、重新解讀了當年這樁悲劇。輾轉緣由、瑣碎艱難,一顰一笑、一悲一喜,似乎都在試圖告訴你,死去之人本不該死,碎屍之人並非極惡。就像宣傳語裡說的那樣,用這個故事「證明人性非惡,點燃黑暗之光」。

       卻彷彿忘記,死去之人不該死,殺人之人並非惡,恰恰是這世間最讓人不堪直視的一種殘酷。

       也或者,那些充滿正能量的口號,與公映版刪掉的二十幾分鐘一樣,只是製片方為了影片順利過審所做的違心之舉。「踏血尋梅」,本來就是用善意和悲憫層層偽裝,實則包裹著一枚名為「孤獨」的殘忍核心的,一部世界殘酷物語。

       但是這樣費盡心機端到世人面前的真相,人們是不懂嗎?

       大多數人只是裝作不懂而已。

       就像影片中王佳梅的母親,面對拿著血液報告向她描述案情的重案組,她喋喋不休地指責著女兒過往的不是,憤怒地描述著其他種種不堪的可能,卻唯獨拒絕相信她已經死去。



不是以為,是希望。

       有時候,我們欣然接受看起來比較糟糕的那些真相,比如加害者窮凶極惡,比如受害者咎由自取,比如善惡有報事出有因,其實不過是為了迴避最糟糕的那一個。因為唯獨那一個真相,是我們既無法反抗,也無法承受的

       ——它叫做「無奈」。



(二)王佳梅

       2009年,東莞,石龍。

       彼時,十五歲的王佳梅獨自生活在老居民區頂樓一間逼仄的小房間裡,一邊通過流行歌曲學習粵語,一邊等待著入港手續辦妥,與改嫁的母親和姐姐團聚。 被無數人津津樂道不勝唏噓的鄭秀文那首「娃娃看天下」,從她電腦里適時響起,它是故事的開始,也是王佳梅生命結束時的安魂曲:

忘不掉的歲月/印象里是我淡淡泊泊的家
在日記內某夜 /你話我像痴心娃娃看天下

如今自己繼續/每日製造我熱熱鬧鬧的一生
但在美夢裡/又渴望再做個簡簡單單的人
回頭問問這天空/這人生可輕易嗎
這些你到底明白嗎

再任性吧小娃娃/快樂了便笑吧
讓失去的感覺/又進入我軀殼
再干半杯再找童話國

       滿懷期待的少女在陽台上微光里悠悠地哼著歌,與歷經滄桑的女孩在幸福與痛苦交織的窒息里流下最後一滴眼淚——那一刻希望與失望間的巨大蒼涼,讓我一度以為片頭這個唱歌橋段就是編劇為了激起觀眾的悲憫,精心編排的情感落差的起點,與至高點。

      很久以後,才發現,那些為了之後要親手撕碎給我們看的美好,原來從更早以前,就已經開始默默鋪排。



這是整部電影的第一個鏡頭。

       十五歲的少女,一身白裙從遠處小跑而來,她俯身與經過的老人小孩笑著打招呼,錯身之後依然頻頻回首。跑進樓道的一路上碰到的每一個長輩,她都微笑著,一個一個鞠躬問好。幾個簡單的鏡頭,一組瑣碎的細節,可能看到最後已經不再記得,卻無法阻止它融化進潛意識裡,不停在耳邊呢喃:

       你看,故事的最初,王佳梅是這樣美好的女孩。

       不得不說,電影對美好與善良的捏造,是那麼處心積慮。

       所以我才會更加討厭它。

       如果最後死去的,是後來那個冷冷看著同桌割腕不動聲色的冷漠女孩,是那個耳環被送禮人收回後耿耿於懷擺臉色給母親看的虛榮女孩,是接客時滿口謊言一轉頭就翻臉不認人的勢利女孩。或者,像故事原型的嘉梅,在外面欠下了巨額債務,也能給予旁人更多揣測「惡」的依據。那麼之後的故事和情緒,可能都會容易接受很多。但是偏偏,她美好過,她嚮往過,她抱著自尊掙扎過,在這個格格不入的現實里,也放棄自尊用她的方式努力過。

       她曾經為了模特夢想長期節食,曾經光著腳在街上一張一張發傳單,也曾經跟打工的同事們蜷縮在天台上啃一塊乾癟的午餐麵包。她前半段的生活軌跡,那麼平凡、那麼真實,就像生活中隨處可見的懷抱夢想,卻不甚如意的人們。

       只不過在比別人更早一些的時候,她就選擇了放棄。

       首先,是為了得到金錢而放棄身體;而後,是因為失去愛情而放棄生命。

       於是,就在案發那一夜,當她把丁子聰一度放下的手再次扶上自己的脖子,那個瞬間,影片之前所有為了描述她的美好所做的鋪墊,之後所有為了理解她的墮落所找的藉口,所有精心描繪的喜怒哀樂,與大肆渲染的不甘寂寞,都變成了一種赤裸裸的縱容。

       也彷彿成為對每一個尚在堅持的人的侮辱。

       一直覺得,人世間真正悲哀的故事,應該是螳臂當車,是飛蛾撲火,那是一種有所求,卻因為你是你,所以永不可逆,唯有死亡才能完滿的悲劇。像「勇敢的心」,像「殺手萊昂」,也像「霸王別姬」。但是,王佳梅不是。

       她有選擇。至少曾經有過。

       是她自己在尚且沒有窮途末路的時候,早早放棄了親人、希望,和未來,站在了死亡的那一邊。

       不要搬出「寂寞」兩個字作擋箭牌,人生在世,即使不用這殺人分屍的慘劇狠狠上一課,又有誰不懂寂寞呢。但即使是在一回頭,就有名為孤獨的小人蹲在身後冷冷笑著的那些倉惶時刻,多數人依然選擇閉上眼睛,抱著希望活下去。為自己,也為愛著自己的人們。

       所以,到最後我依然拒絕讓自己去理解王佳梅。哪怕只是一點點。就像拒絕一路咬牙堅持過來的生活里,有人突然竄出來,拍拍你的肩膀告訴你,親愛的,其實任何時候都可以放棄喲。

       「不過就是笑著死去而已嘛。」

       呵呵。

       放棄是一粒糖豆,背後有一場精心策劃的誘拐。

       它就這樣拐走了女孩。



一直記得王佳梅窒息前那滴空茫而又幸福的眼淚。

       能夠想像到面龐的涼,和淚水的熱,還有隨之流盡的對生命的熱情。她也許覺得自己在一次次失望中已經徹底看透了生活,卻多半是帶著對生活的誤解離開了這世界。也因為這樣決絕地離去,讓這誤會再也沒有解開的可能。

       到這裡,是故事最讓人悲傷的地方。

       然後那段被獵奇者當作全片重點,宣揚得令人咂舌的所謂「殘忍碎屍」,只不過是另一個人的故事而已。

       當我已經死去,靈魂抵達聖經中書寫的天堂里,你如何擺弄我的屍體又跟我有什麼干係?




(三)丁子聰

       比起佳梅既有遠方的父親可以思念,又和母親和姐姐生活在一起,還有大把的青春和資本可以揮霍,兇手丁子聰,其實才是這部電影裡真正稱得上「孤獨」的人。他對生活的失望和放棄,比起王佳梅來,顯得合理許多。

       但他真正的放棄,卻直到影片最後也沒有等來。翁子光故事裡、杜可風鏡頭下的丁子聰,原本是生活的受害者。故事的前半部份,他們用種種情節費盡心力地告訴我們,在生活給予的無盡苦難和艱難磨礪中,這個男子孤僻、自卑、暴躁、墮落,但至少保有著卑微的底限和最少的善意——

       童年在車禍中親眼目睹喪母,他把她的遺照小心放好不准朋友褻瀆。喜歡的女人當他作備胎,他心有不甘卻依然有求必。社會地位低下工作不受人尊重,他卻在殺人分屍的第二天,依然按時去取貨,並且在爭執之後,只是虛張聲勢地吼了幾句,卻依然連個廁所都沒有敢借。

       他的生活在遇見王佳梅之前,看起來就已經毫無轉圜餘地。反而是在遇見王佳梅之後,他卻總是在某些匪夷所思的瞬間,彷彿突然悟到一些珍貴的什麼。

       所以他會在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就答應她可能會賠上自己下半生的可怕要求,也會在分屍到一半的時候忽然停下來對朋友感慨,「原來那麼瘦的人,身體裡也有那麼多脂肪」。他會因為不忍看到她的臉,索性揭掉她的麵皮,也會在發現她體內胚胎的時候痛苦懊惱地用頭砸牆。

       最後,在一場計劃周密的毀屍滅跡後,他明明可以畏罪潛逃一走了之,或者自暴自棄流竄作案,卻毫無預兆地選擇走進警局自首。



王佳梅在丁子聰的故事裡,扮演的角色始終只是「道具」。

       活著的時候,她用身體排遣他片刻的寂寞。死去以後,她則用自己的一具屍體,一夜血腥,徹底結束了他的寂寞。或者說,她用她慘烈的消亡,把丁子聰前半生的麻木與寂寞,變成了即將纏繞他整個下半生的,漫長的思索、痛苦、和愧疚。

       這又算不算得上是一種互相拯救?




(四)

       個人覺得,郭富城憑藉這部片子的表演拿到金像獎影帝,其實有些過譽。真正撼人心扉的表演,除了新人春夏,和跟真正兇手相似度幾乎稱得上特型演員的白只,還來自扮演佳梅母親的金燕玲。



這個母親,才是整個故事裡最值得被尊敬的那個人。離婚、輾轉、生活的貧窮、身份的卑微,丈夫是徒有空名各不相幹的殘疾人,小女兒忽然成為法庭上男人嘴裡慢慢拆解的殘肢爛皮,唯一的大女兒,又不知什麼時候被誰搞大了肚子,無望而無知地蝸居在她逼仄的家裡。她一次次被生活逼到牆角,一次次試圖扶住希望,卻一次次撲個空踉蹌跌到。然而她只是輕輕拍拍裙角,或者狠狠大哭一場。

       然後繼續身穿紅衣在人群中唱起一支悠悠的歌。

       點起一根裊裊的煙。

       羅曼羅蘭曾說,這世界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那就是在認清生活的真相後,依然熱愛生活。

       我不喜歡「踏雪尋梅」,因為它試圖用一次精心策劃、完美呈現的虛假解構,放大的善與粉飾的惡,講給你這樁慘絕人寰的殘酷命案背後,可能隱藏的生活真相。並且它當作真相遞給你的那個生活,讓你再也無法熱愛。因為它告訴你可能一切都不是人的錯。是環境毀人,是寂寞噬人,是愛情傷人,也是夢想騙人。

       原本想嘴硬地回一句,你們TM講的都不對。

       然而最後,卻只想拍拍自己的肩膀,跟自己說聲辛苦了。

       失約的人艱不拆,可惡的心知肚明。




感謝每一個熬過十六歲的困惑,活到十七歲的你。

       天知道,我們嬉笑怒罵插科打諢平平淡淡波瀾不驚度過的每一天,對於某些早早放棄的人來說,都是一場偉大的勝利。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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