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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血尋梅--Port of Call

踏血寻梅/PortofCall

6.7 / 2,473人    126分鐘

導演: 翁子光
編劇: 翁子光
演員: 郭富城 春夏 白只 譚耀文 金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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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里有隻脆脆鯊

2016-05-04 23:58:41

生死之事,須臾之間--他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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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打完一局遊戲後打開微信,同學群里早已塞滿了消息,大家說的都是一件事情,有個得了白血病的同學過了。
看到消息的時候心情莫名的複雜,不能說是悲痛,只是覺得有落差,原本是最好的年紀,黃金一般的年月,可就有人這麼離開了。我跟他似是初中相識,高中文理分科之前匆匆做過一年同學,話也沒說過幾句,到大學卻已經是斷了聯繫,只在一大群人的同學聚會中打過照面,也僅僅點過頭,微笑過幾次,要說有多熟悉,卻也說不上,只是這瞬間得到他離開的消息後,曾經那些以為並不會想起的回憶通通都泛上了心頭,他初中個子不高,在隔壁班因為成績優秀、聽老師話常常被表揚,高中也彷彿,到了大學,唯一的印象就是個子蹭地一下躥到了一米八還多,跟他做歷史老師的爹變得無比地相似,此後就只有從同學口中得到的寥寥數語,他工作去了電網,買了新房,找了媳婦,準備結婚了,這已經是分分鐘走上人生巔峰的節奏,可是去年五月,在和好友相聚時從其口中意外得知,他得了白血病,現在家人正發動募捐。世事大抵如此,當人走上天堂之時,生活這個小婊子就會狠狠地給你一巴掌把你從天堂拍向凡間,生老病死,終有來到之時,只是他的來得特別早,過了兩個月不到,同學去看過他幾次後,又聽說他病癒已經回家休養了,正準備重返人生巔峰,此後再無消息,直到昨天,彩色的記憶終究還是變得黑白了,無比突然。
也許是來了北京,對於這個消息終究是有些不同的感受,因為聽過太多的死亡,主動的,被動的,只是這一次終於發生在身邊,是曾經朝夕相處的同學。很多次上班時候手機會有推送消息,北京地鐵哪哪哪有人臥軌了,哪哪哪有人自殺給車頭撞了,留下一地的血跡後也沒有太多後續,只是地鐵停運,匆匆把屍體抬走,血跡草草清理後就宣告此事終了,他究竟是什麼人,為什麼會自殺,為何會選擇暗無天日的地鐵隧道中都無人知曉,也許只有在地鐵遊蕩的同類才會知道,就連如蒼蠅逐臭肉般遇事無比激動的媒體都只是隨意寫上幾筆,而他的家人呢,他的朋友呢,究竟怎麼想的,就沒人關心了,其實真正一個人離開後,痛苦的擁有著巨天空虛的還是他身邊的人,而媒體能為他們提供的不是一個譁眾取寵的舞台,而是一個匿名的宣洩渠道,他們可以說出自己的悲傷,也可以說出對兒子/女兒離開緣由的控訴,來告訴世人,希望已經發生的那些不安與悲痛能讓後來人生活得更好。
可是少有人提供這樣的渠道,現在網路發達後倒是有了些改善,可是人卻是健忘的動物,就算有警戒,一代代人還是重複著跟之前相似的尋死理由,常年累月的積累也無法改變,所以才會讓我們對於生死也變得這麼漠不關心麼,是因為自己都活得那麼慘澹麼,沒有人能給出一個確定的回答,所以甚至才會有人說,死了比活著更好。
而親身實踐這一回答的是今年香港金像獎出盡風頭的影片,踏血尋梅。故事改編自真實案件,來自湖南冷水江的少女王佳梅在一頭撞入繁華無比的香港後,短短一年內嘗盡了悲歡離合,從一個初三學生變成靠出賣自己肉體過活的援交少女,她也曾幻想過愛情,所以愛上了她自己的客人,她也曾渴望救贖,所以愛上客人後她甚至說出只做他一個人的生意,讓生意變成固定的戀愛關係,她渴望有人可以愛她,可當那個客人帶著女朋友來質問她的時候,也許她就明白了,起於淤泥中的蓮花,只能是萬中無一的奢望。
「我想死啊。」她最後遇見的那個人就是最相信她的人,是真的可以用全部來成全她的人,所以她說想死,他再痛,付出自己的一生,也會成全她的想法,生生用雙手扼去了她的性命。而他,落了個終身監禁。
影片壓抑,光影也都是灰色居多,最讓人心酸的是警察給王佳梅父親發去的資訊,紅魔鬼輸了,恭喜你,爸爸。
別給爸爸寄錢了,有錢了買張票,回來看看爸爸。父親如此回道,一臉的思念與幸福。警官最後還是沒捨得開口告訴父親他的女兒已經不在了。
原來還是有愛她的人,原來她終究不是一無所有的人,可是她為什麼要選擇離開呢,是因為去到了繁華的維多利亞港灣就無法回到漁歌唱晚的冷水江邊麼,我不相信是如此淺薄的理由,我以為是所有人都變了,她渴望改變,卻敗給了自己心裡那一些純真,終究是扭曲地讓自己崩潰了,唯有如此,方可安慰自己。
其實我想,每個人都曾經幻想獨自仗劍走天涯,只是走到了天涯處時,才發現遠遠不是自己夢想的模樣。在英國的時候,畢業後想多留半年,找了新房,深夜裡大雨滂沱之際,背著同學留在宿舍讓我照看的天鎖斬月淋得渾身濕透,當時記憶只留下昏黃的燈光,遠處影影綽綽的樹林和自己背後的那把裹在布裡的長劍。當時覺得,為了自己,縱使渾身透濕,前路茫茫,也必須繼續走下去,而現在想來,我們活下去,認真精彩地活下去,也算是為了帶著離開的人的記憶多活一段,也許記憶裡的他就也能看到,從此再無遺憾。
因對生活失望,絕望的她離開的時候也就16歲,是少女的模樣,在任何人眼中都一樣,最是渴望美的年紀。
因白血病,樂觀的他離開的時候只有26歲,在我記憶里永遠都還是中學16歲時的模樣,寸頭、校服,跟三五好友大聲談笑,課上埋頭苦學。
當我們漸漸老去之時,你們仍是少年,有一張椅子永遠留給你們,那些早早離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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