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6 02:25:03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這是一部關於一群香港孤獨者的電影。
在我看來,影片中幾乎所有人都是孤獨的,佳梅、丁子聰、佳梅母親、慕容甚至是臧sir,在這個社會裡找不到懂他的人。
了解佳梅的死首先要明白兩個問題:
為什麼要緩交?
很多人都以為佳梅去緩交是為了賺錢,但家姐對臧sir說「佳梅並不是幫輕家裡才退學,她說過想賺多點錢,佳梅變了,自從來了香港之後,什麼都藏起來,媽媽也變了,來了香港之後人老了好多。」佳梅去緩交的確是為了賺錢,但她賺的錢並不是為了家裡。
她要用錢買認同感。
作為新移民,佳梅一口變扭的廣東話連她的朋友都會嘲笑她,在家裡上一秒明明還戴著母親的朋友送的耳環,下一秒就說要還給人家,只是因為那耳環是貴價貨,她連說不還的底氣都沒有甚至連發脾氣的資格都沒有。一心想做模特的她滿懷希望去面試,明明其他面試者不是肥就是醜可還是沒有被簽下,為了賺錢一天打兩份工,每天辛辛苦苦賺的不多,如果此時有一份輕鬆簡單又容易賺錢的工作,你會不會去做?
夢想終會被現實打敗,她用床上賺的錢買的第一份禮物就是那對被要回去的耳環,四千多一點都不心痛,她真的那麼喜歡麼,並不,不然她也不會在做愛的時候隨意地扔在了地上,只是想證明給自己看,她也能靠自己掙一口氣,有錢就不會被人看不起,有錢就能擺脫家庭,擺脫過去。
佳梅以為有錢就能買到的認同感是靠出賣身體去換取的,緩交少女的身份更加劇了她與社會的隔閡,加大了她與家人的鴻溝,無人可以傾訴,有苦自知,唯一的精神依靠也許就是和老家的生父那幾句寒暄。
巴士上臧SIR和女兒的對話
「香港有多人人?」
「七百萬」
「沾叔算不算」
「沾叔死了不算」
「那李小龍呢?」
「他死了沒有呢?」
「那王佳梅呢」
香港有七百萬人,王佳梅,不算在內。
王佳梅為什麼想死?
17歲的她,自小沒有家人陪伴,沒有教他什麼是愛,可身體比精神走先一步,15歲便初嘗禁果,慾望已在身體紮根,心理卻渴望著被愛,望著在電梯上肆無忌憚地擁吻的情侶,眼神流露出一絲羨慕回頭便瞬間充滿失望。他愛上的人只是床上的交易對象,儘管她不願收錢。不知道佳梅聽到李逸朗說不想她再做這行的時候是否有動搖過,最後還是理性地回了一句:「不做,我吃什麼?」不是每一個失足少女都能像柳飄飄一樣找到尹天仇願意說出我養你,現實就是李逸朗半夜call佳梅出來就為了證明給他女朋友看「這樣的貨色我用得著泡?」苦笑著配合自己愛的人,為了證明他們之間的清白。
連失戀都算不上,心痛卻無人可傾訴,唯有獨自在公園流淚,是啊,這樣的關係誰能說得出口,居然對客人動心,你說你是不是傻?
孤獨,不被肯定,每天努力地活著可是卻見不到光明。
然後她就遇到阿聰,一個同病相憐的人,一個能傾聽她的人。
她對他說:
「沒有人看到自己是很慘的」
「活著會痛,活著會恨,活著就要每天想著怎樣過的更好」
「我很想堅強,但是會累,特別是一個人的時候」
三句話,概括了佳梅在香港的心理狀態。
若佳梅沒有來香港,也許還是個在老家發發明星夢,看著照相館的海報夢想著有一天能像海報上的女孩子一樣美麗動人的單純女孩,而不是用滿臉淤青成為反家暴的海報模特。
佳梅對死亡的態度很淡然,從初中便如是。到後來還產生死了也挺好的想法,死了就不用活著,不用面對生活,死後還會上天國。
會有這種想法還不得不提佳梅的宗教信仰,她說自己信主,是從什麼時候開始信的?我認為是來香港之後,在東莞的家並沒有任何關於宗教物品,而初中就讀的是教會學校,那時候她接觸到了聖經,她喜歡這段「凡神所造的都是好的,若感謝領受,就沒有一樣是可棄。」信仰存在的意義在於在困難中能引導人前進,也許是主讓她學會逆來順受,可當她再也扛不住的時候,天國就成了她最後的避風港。
當子聰掐住她的脖子時,她是哭了然後笑了,哭,是為了生活的苦,笑,是因為她看到了天國。
為什麼丁子聰會相信第一次見面的人說相死還願意幫她?
因為他們都是被這個社會逼到盡頭的局外人,他明白,他憐愛,所以他殺了她。
「原來瘦的人也會有很多脂肪」
整部片最恐怖的部份不是肢解的畫面,而是丁子聰話語裡面沒有一點情感地慢慢說出他作案過程。一直以來他都沒有對殺了王佳梅這件事上表現任何的情感,平淡到讓人覺得就像是落街買棵菜那樣平常,只是這件事是犯法的,所以他應該受到懲罰。
你以為他是反社會人格所以對生命沒有感覺?錯了,人性還在她心中。只是他把殺人這件事合理化了,幫人解脫這件事本身沒有錯,錯在幫人的手段觸犯了法律。所以當他發現自己殺的是兩個人的時候,他就崩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