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sac
2016-05-11 09:36:08
作為陪審員的使命感
看了前面的很多評論,感覺好多人對英美法系這個背景設定有疑問,認為不合理,同時12位陪審團成員也沒有推進劇情的動機。
在中國大陸法系的背景下的確是這樣。
因為我們不知道,在英美,參加陪審團,既是一種法律義務,也是一種權力,更是一種身為公民的存在感,一種使命感,一種榮譽感,一種我的意見被傾聽的幸福感。
就像我這小小一票,能決定總統是誰的機率無限趨近於零,但絕大多數的美國公民還是選擇去投票了,因為那是公民的神聖使命,是公民區別於綠卡的最大不同。
這種使命感和參與感是提供給每一個公民「你們才是國家真正主人」這種感覺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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