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水速舟
2016-05-21 07:00:10
看完一時衝動,多說無益,但說無妨?
又是一部真實事件改編的電影,彷彿告訴人們即使拍的不精彩,也是事件本身的原因。
1.李慕容角色的刻畫。整部電影,她的戲份不多,但是應該是線索式人物,否則短短的90分鐘,不會加入這樣一個可有可無的角色,除非案情本身就及其寡淡無味。她在影片開端出現,作為丁的性格抑或性的引路人,明顯力度是不夠的,不能僅僅因為丁對她的投懷送抱的拒絕,就以此表現了男主的識情知性的性格。之後丁割手自慰懷念她,是為了說明,他是痴情還是痴漢?
2.女主父親的存在。女主的父親遠在他方,對於每次女兒的簡訊的期待,遠沒有導演想要表現的那麼濃烈。女兒每個月掙錢都會寄給父親,並且與父親的簡訊內容十分親密,但是通篇沒看出父親對女主有那麼重要,僅僅為了引出臧的性格,感覺需要更多的筆墨。
3.女主的悲劇。女主是信主的,她最後的死,也是希望借他人之手完成自己的救贖,但是女主是為了什麼,而走向她認為的墮落?為了尋找愛情還是金錢?女主為了更好的生活而選擇了援交,而在援交的過程中催生了愛情,又因為顧客所謂的背叛而感慨世態炎涼,又因為下一個人的稍微好感就託付了自己,心路歷程在錢與情之間遊走,有點自作孽的感覺。
4.臧的形象。電影的男主其實應該是臧警官,他是一個工作狂,導演想通過他的視角揭露小市民的生活,揭露人性的是非。但一個案件就讓他深知家庭的重要,從此改變,未免有點理想化。
一點小看法,博君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