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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海灣--The Cove

海豚湾/血色海湾(台)/海湾

8.4 / 52920人    92分鐘

導演: 路易賽侯尤斯
演員: 李察歐貝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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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ovekisetu

2016-05-27 21:14:59

也說海豚灣的一些想法


本身電影我真的沒什麼好說的,但是看了評論忍不住說一些。第一次在豆瓣發評論,謝謝大家觀看。

對這部電影持反感態度的人,大概的理由我總結了兩條:
1.捕殺海豚是當地傳統,且並不違法。阻止捕殺海豚是對漁民合法且正當利益的侵害
2.影片有雙重標準之嫌疑。一邊對捕殺海豚義憤填膺,一邊對牛羊等傳統家畜的屠宰不聞不問,有偽善煽情之嫌疑。作者不是無知天真就是故意抹黑

那麼一條條來說好了:

首先,捕殺海豚應該不違法,影片裡也確實如此交代。但是不違法不代表就是對的,正相反,正因為電影中的那些人認為捕殺海豚不違法,才更應該拍這個電影以促進相關的立法進程。雖然法律也未必靠得住,但立法確實是保護海豚的正確道路----當然,前提得證明捕殺海豚確實不好才行。如果立法也不好用,拍電影的這些人可以考慮再去一次日本,拍一個太地版的』可可西里『。

捕殺海豚是否是太地的文化習俗傳統,影片中我並沒有看到明確交待。影片中採訪了一些路人,大家表示並不知道吃海豚的習俗。但就算把這個當作證據,也只能證明吃海豚不是日本全國性的習俗,不能代表太地。我於是大概查了一下相關資訊,很遺憾我並沒有很容易搜到可靠的資料。有文章稱,日本古代雖然時有捕殺海豚,是為了防止海豚吃魚從而斷了人類自己的口糧,動機上屬於自保,且捕殺遠不是大規模行為。文章還說吃海豚始於二戰之後。如果消息可信,那麼捕殺海豚就不是什麼傳統,而是習慣。如果說傳統還有尊重的必要,而習慣絕對是可以改的----當然,前提是我們還是先要證明捕殺海豚是不對的,畢竟壞習慣才有改的必要。

由於我現在沒有辦法證明捕殺海豚不是太地的文化傳統,我必須先說明一個問題:傳統是否一定要得到尊重和鼓勵?否則我就算證明了捕殺海豚不好,如果有人證明捕殺海豚確實是太地當地習俗,我的文章還是會變得沒有任何意義。

傳統一定要得到尊重嗎?大家看我這個問法就應該猜到答案了。傳統是否應該被尊重與保留,在我看來,要考察這個傳統是否符合所處時代的社會價值觀。符合的話,就要尊重,因為在全球化的今天(這其實也是時代背景下的考慮了),維持文化多樣性是善莫大焉的事情;不符合的話,要看和主流價值觀相差的程度,程度小的話,可以維持,但是不應該鼓勵和推廣;程度大或者甚至根本就是背道而馳的話,那麼則是必需要被摒棄的。

事實上同樣的傳統也確實會隨著時代變化而變化。比如拿美國的黑人歧視來說,這絕對是規模最大的傳統之一了。其實本來非洲的黑人被抓去美洲做勞工,最初是不做奴隸而是簽合同工作的,而當一次某個黑人協同幾個白人(最初的種植園上也有白人勞工)逃出其所工作的種植園之後,不幸被逮捕。那幾個白人被罰延長勞工合同,而那個可憐的黑人卻被罰為終身勞工,成為了實際上的第一個黑人奴隸。很快蓄奴成為了所有種植園的準則並且受到了法律的保護。黑人初到美洲並不是奴隸,雖然簽合同更像是不平等條約但畢竟在認知上他們並不是種植園主的私有財產,這是黑奴制度傳統的第一次轉變;第二次轉變就是在黑奴解放之後了,雖然得到了自由身,但是黑人並沒有得到與自由相匹配的社會地位,黑人被歧視(在白人眼中似乎這種行為不能算作歧視)是一種符合當時社會價值觀的行為:公車上有不允許黑人乘坐的座位,商店裡有不向黑人出售的東西,酒吧里有不向黑人提供的服務。歷史上有個有名的事件,一個黑人小孩子(大概十幾歲)跑去一個商店和女主人說笑了幾句(一說是他在幾個同齡人的慫恿下調戲了她),她的丈夫和另外一個人把這個小孩子綁架後殺害了,然後法庭幾乎立即宣判這兩個人無罪。隨著現代人權意識的覺醒,這樣的行為開始有漸漸脫離社會價值觀的主流的跡象。馬丁路德金等人就是意識到了這一點,開始再一次為了黑人的人權自由奔走呼號。這是這種傳統的第三次轉變了,這次轉變成功給黑人爭取到了政治地位的平等,但是沒有根本解決黑人的貧窮與教育問題。我們有理由未來還會有第四次,甚至第五次轉變。

那麼,捕殺海豚的傳統(如果是傳統的話)是否也到了需要轉變的時候呢?那麼先要問影片裡描述的這種捕殺海豚的行為,是否符合現在主流的社會準則呢?現在人類的價值觀裡是包含以下內容的:不能濫殺無辜,與自然和諧共處,愛護動物,生命平等。 有人大概會說人類只是嘴上說說,根本不是這麼做的。我也認為人類目前的行為與這個口號相距甚遠,但這並不妨礙其成為現在主流的價值觀。
還是拿黑人舉例子吧,雖然馬丁路德金用生命給黑人爭取到了形式上的平等,但並沒有解決黑人的貧窮與教育,監獄裡關的一大半是黑人,美國電影派懸疑片為了避嫌,都不敢輕易讓黑人當反派,以防有種族歧視的嫌疑。這一切說明,美國黑人離真正的平等還很遠,但這不妨礙每個美國人,無論種族,無論膚色,發自內心的喊出:拒絕歧視,人人平等。 同理,人類在毀壞自然的同時,保護自然同時也是現今最不容質疑的正義之一。

證明了捕殺海豚不符合現今的社會價值,那麼就要解決文章開頭的第二個問題了:如果捕殺海豚是罪惡,拯救海豚是正義,那麼豬牛羊等牲畜的正義在哪裡?雙重標準作何解釋?

我的答案是,豬牛羊沒有正義。如果日本人捕殺海豚的規模很小,或者是只有非洲哪個小部落,而不是日本這樣有影響力的國家有捕殺海豚的習俗,那海豚大概也沒有正義。這對豬牛羊絕對不公平,但對人類而言我不認為這是雙重標準。

做一個簡單的實驗,如果把影片中的海豚換成蛇,一種長的很難看的蛇,那麼捕殺行為還會引起那麼大反感嗎?想想影片中那些人保護海豚的動機吧:「它靜靜的死在我懷裡,停止了呼吸」 「我伸出手,它渴望著我的撫摸,向我靠近」 「它撞開了鯊魚,救了我。我知道我的一生都會與它密切相關「。 很顯然,他們其中所有人都看到了海豚』人性『的一面,』善意『的一面,從而將海豚置於一個無比無辜的位置。我相信如果換成蛇,剛才那些描述大概很多都無法再出現,也就是說,他們很多人,會失去保護這種蛇的理由。就算有人看不下去對蛇的屠殺,也去仿照』海豚灣『拍個』丑蛇窩『啥的,很容易想像也不會得到這麼大反響。

所以,可以說我們為海豚鳴不平,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海豚看起來』可愛『,』善良『。這也是很多人鄙視這部片子的原因:因為你有什麼證據豬牛羊不可愛善良呢? 我們保護海豚只是因為它顏值好?

我的回答是,事實就是這樣,而且我並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對。人類對良知是確信而又懷疑的,人類的想像是豐富而又纖細的。人類在功利性上高於動物的地方就是懂得放棄眼前利益去追求長遠利益。為了實現這點,人類不能沒有良知,不能沒有道德。而道德和良知的力量是很弱的,弱到了我們不無時無刻強調它,銘記他的話,我們隨時都會失去它。當海豚的形象令人聯想到人類的良知與善良時,人們就會把守護他們當作對良知道德的守護。

這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拿人類最殘忍的制度之一----人殉來舉例吧。歷史書上說商代是大規模人殉的,後來似乎覺得不人道,有人發明』俑『來代替活人殉葬。這似乎是個完美的解決方案,因為在有些人看來,拿人俑殉葬,和拿石頭殉葬相比,除了稍微花點時間,似乎也沒什麼本質區別。但是孔子卻痛罵這種行為,因為他認為拿人俑殉葬,說明還是支持活人殉葬的,而人是不可以殉葬的,假的人殉葬也不行。歷史證明了孔子的預言,活人殉葬這種事在歷史上從來就不少。而且我覺得孔子大概還高估了人類的道德水平,即使沒有兵馬俑這種東西,只要曾經有過活人殉葬的先例,這種事情恐怕就會一再上演。

與孔子的想法類似,捕殺海豚,雖然殺的不是人,但是那些可愛的海豚展現出的特質令人聯想到人美好的一面。如果一個人能夠面帶笑容的摧毀海豚,那他也同時有可能在某一天面帶笑容的泯滅人性。保護海豚,就是保護人類自己,這不是僅在談論可持續發展,而是因為最容易傷到人類的,就是人類自己。所以我們對任何人性缺失的徵兆都極為敏感。

確實這個結論對豬牛羊很不公平,但多年的肉畜傳統讓我們大多數人很難把它們的死和人性聯繫起來(但是素食主義者確實是越來越多了,也許未來社會的價值觀會再一次改變)。那些為豬牛羊鳴不平的人,也確實看到了問題的本質。但是在海豚的問題上,問題的表面和問題的本質同樣最重要。

如果說這是一種虛偽的話,那麼在我看來很多自然而然的事情也是虛偽的:
穿衣服時虛偽的。上學我只要好好聽課就好了,為什麼一定要穿校服?談生意開會我有好點子,認真發表聽取意見就好了,為什麼一定要穿西服打領帶?
商場兜售自己的商品,只要產品質量過硬就好了,為什麼一定要安排一個漂亮的推銷員呢?

如果你說這不是虛偽,這是尊重。那麼我想說保護海豚也是尊重,對人性的尊重。

除了海豚自己的可愛外,捕殺海豚引起這麼大的憤慨,我覺得還有一些其他原因:

第一、誘捕手段卑劣無恥。youtb上有個點擊率挺高的視訊,一艘遊輪上的人看見了一群小野豬在河邊喝水,一隻鱷魚埋伏在不遠處。遊客為了看鱷魚捕捉野豬,就往河裡扔麵包碎屑之類的零食,希望把野豬引到鱷魚旁邊。多次引誘之後,野豬終於上當,鱷魚咬住一隻野豬的後腿,野豬拼命掙扎,後腿鮮血直冒,它的同伴想幫他卻五從下手。影片差評很多,但給我印象最深的是遊客們的反應:本來一片說笑的遊客,聽見野豬被咬後悽慘之極的叫聲後變得鴉雀無聲,靜靜的看著這隻野豬失去了生命。很顯然他們受到了良心的譴責,弱肉強食是自然法則,雖然同情弱者是大多數人的想法,但我想他們主要的良心苛責,一定是來源於他們卑劣的引誘手法。他們用了無恥的手段葬送了一隻無辜的生命,而陰謀詭計從來就是上不了檯面的。影片中捕殺引誘海豚的手法只能說更加卑劣,想到這樣大規模的無人性的行為居然被當作文化風俗且受到政府法律保護,被人憤恨也是情理之中了。與之相比,屠宰場上演的一幕慕,大概就像槍戰片裡顯露的』暴力美學『了,雖然我們沒有資格評價肉牛和海豚誰覺得更痛苦,但是從人類的角度看,大概生而為死還是要比死的不明不白格調高一些。

第二、捕殺海豚是受政府支持的集體行為。舉個例子,如果一個人,平時喜歡進山打獵,打些小鹿,兔子什麼的。這些也都是很可愛,很容易讓人想到人性之善的生物,這個人打獵,大概也主要出於愛好,並不是謀生或者謀食。但是似乎現階段不會有人對這種行為進行什麼道德批判,因為他只是個人行為,人類有對打獵這一古老愛好的理解,從而不會把他的行為和人性缺失聯繫起來。但是影片中的海豚捕殺,是受政府支持的暴利行為,如此大規模的屠殺,如此卑劣的手段,如此功利的目的,這顯然超出了大多數人類的理解範圍。


第三、就是日本的國際影響力。我之前說,如果這是哪個非洲小國的行為,這個影片大概不會這麼有影響,或者根本不會問世。但是這是日本,這是世界最先進的國家之一,這是世界最有影響力的國家之一,這是代表著人類社會發展成果的國家之一。然而這樣一個該起模範作用的國家帶頭做出這樣的事情,著實讓人寒心。

200多年前,沒有人關心海豚的死活,就像那時候沒什麼人關心黑人的人權一樣。時代變了,價值觀也變了,人類出於自私的目的,給自己提出了更無私的要求,而海豚灣發生的一切,無疑是對人類脆弱價值觀赤裸裸的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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