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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oy[2015]

男孩/鹿角男孩杀人事件(台)/Henley

5.5 / 5,750人    105分鐘

導演: Craig William Macneill
編劇: Craig William Macneill Clay McLeod Chapman
演員: 邁克沃格爾 雷恩威爾森 大衛摩斯 Zuleikha Robin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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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糖糖不甩

2016-06-03 20:29:54

不達目的,誓不罷休。


夫妻離婚後,男人帶著小孩去到一個偏遠的深山老林,獨自經營著父親留下來的汽車旅館。
寂靜無聲的山林,人跡罕至的旅館。
故事的背景預設已經奠定了整部電影灰色、壓抑的劇情基調。
但對一個正值愛玩愛鬧時刻都想受到父母關注的小孩而已,這不等同於地獄嗎?

不記得在哪一本雜誌上,曾看過對留守兒童的大篇描述,得出的結論大概是說因為長年缺乏父母陪同,因而留守兒童的心態較為孤僻、扭曲,對社會不信任且充滿牴觸。
然而《鹿角》中小男孩與留守兒童又有很大的不同。
先不說留守兒童始終還有身邊一大圈(最不濟也有1、2個好朋友)的熊孩子一起瘋鬧,單單是週遭滿滿的生活氣息,所見之處,皆有人煙,就這兩點足以比《鹿角》中的小男孩幸福一萬倍啊!
太寂寞了。太孤僻了。

幸好,男孩心裡還藏著一個想法,也算是有自己的小計劃,那就是通過用動物屍體換取零錢的方法,快點存夠錢買車票去媽媽的城市。
電影前面一直很順利,爸爸做自己的汽車旅館生意,男孩存自己的錢。
直到後來父親入不敷出(咦,前半段根本就沒有人入住嘛,請問哪裡來的收入),只能給小男孩打欠條了,其實父親也很樂觀啦,因為起碼他還會開玩笑說:「現在全家就你有收入了,我只能給你打欠條了」
到這裡之前劇情還是可以淡出鳥來的。。
聽到父親說只能打欠條,然而男孩內心是崩潰的(丫的,那我怎麼存錢買車票,這什麼鬼地方!阿西吧,好想離開這裡啊!!!)

於是黑化的過程開始了。
小男孩踏上了一發不可收拾的殺人之路。
用零食引誘小動物到大路中間。一不小心勾引到一頭野鹿,碰巧有縱火殺妻嫌疑的柯比大叔的車就撞到了野鹿身上,不得已住進汽車旅館。小男孩一心想柯比大叔開車帶自己走,中間不知道因為什麼事情導致願望落空(在車上沒認真看23333),為了報復就設了陷阱讓大叔掉進去,然後大叔就奄奄一息了。。(哦多可,好無辜!不過也算是罪有應得,畢竟大叔還是有縱火殺妻的嫌疑嘛!)
在給大叔設陷阱的時候,男孩還差點淹死一個入住汽車旅館的同齡小男孩,一個在旅館party上玩耍的醉酒女孩。
而在大叔掉進陷阱之後,小男孩一把火把旅館party上的年輕人燒光光了。小男孩父親也葬身火海中。

看到有豆油評論說小男孩放火的時候就沒想到父親也在那排屋子裡,所以算是誤殺。但其實影片前面已經有過兩次鋪墊,一次是父親給男孩慶祝9歲生日,被小男孩怒吼「關掉音樂」,接著推門而去;另一次就是電影的最後,小男孩差點悶死醉酒女孩,被父親哭著怒斥,但小男孩最後還是憤怒離開。這兩段很明顯暗示著小男孩和父親的感情每況愈下,小男孩只想離開這裡,和媽媽在一起,他的所有行為都指向「去找媽媽」這個目的。
所以大火熄滅後,當救援人員問,「你還有其他親人嗎?」的時候,小男孩才會那麼直接了當地說出媽媽所在的城市。
目標明確,週遭的一切,便可以無視,可以忽略。
忽然想起港劇的常見橋段,「不達目的,誓不罷休」,只要結果是自己想要的,誰又會考慮過程和手段呢?
尤其鹿角男孩只是一個小孩。
善與惡,他又分清了多少?   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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