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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偵探--An Inspector Calls

罪恶之家/探长来访/神探驾到

7.7 / 6,085人    87分鐘

導演: Aisling Walsh
原著: J.B. Priestley
編劇: Helen Edmundson
演員: Sophie Rundle Lucy Chappell 米蘭達李察生 肯史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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慵人

2016-06-26 21:20:29

罪與救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對於上帝來說,挽救一個個體生命,與挽救數個個體良心,哪個更重要?還是換個問法吧,「挽救」這個詞多少帶著感情色彩,不夠中性,不夠客觀,上帝不會喜歡,這部影片不會喜歡。對於上帝來說,阻止一個個體生命的逝去,與阻止數個個體良心的墮落,哪個更是他的職責所在?如果他有職責在身的話。

這不是影片提出的問題,因為影片對此早已有了答案。這是一些或者許多觀影者可能會冒出的問題。因為站在人的角度去看,既然那個女孩的死還未發生,為什麼不去救她呢?耗費寶貴的大量的時間,讓參與鑄就這一即將發生的悲劇的每一個人,逐漸的去意識、去反思自己曾經的所作所為,與後果。這就是上帝所做的一切。這真的比阻止她的死亡更重要嗎?甚至在做完這些之後,在還有時間阻止的時候,他做的只是隔著窗子看著她;把她送去醫院的人不是他,他做的只是在一旁守著她——在她被搶救與被留在停屍間的時候。

是的。那真的更重要。

之所以產生這樣的疑問,源於存在著兩套標準——人的,及神的;而需要我們去審視、去評判、去思考的對象即罪與救。當你用人的、社會的視角、標準去看的時候,首先關於罪的定義,那一家人所做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跟隨影片的展開,逐一的、單獨的去看每一個人的行為,以法律條文來衡量,沒有哪個可以稱得上犯罪;更何況,女孩是自殺;更何況,女孩在那個時候並沒有死。首先罪行是不成立的。那麼關於救人,以人的普遍價值觀來看,沒有什麼比人的生命更寶貴、更重要,救人就是要救人的性命,見死不救是受人指責的行為。花費時間與努力在種下悲劇的那一家人身上,而面對一個即將自行了斷的生命,卻不去阻止悲劇的發生。讓人想不明白。那麼,這是來自人的疑問。

讓我們來換作神的視角,嘗試以神的標準來看待這一切。所謂的罪惡,並不完全、甚至並不真正只論行為的本身及後果,在這些之前,罪惡便已奠定,那就是人心。人心會萌生慾望,慾望會支配行為,行為會產生影響,作用在那些你不以為然、不值一提的其他人身上。這些行為於你是隨意的、滿足慾望的、無需承擔後果的,而對另一個人造成的影響就可能是深遠的,甚至是毀滅性的。意識到自己對他人造成的影響之前,人是無知的、愚昧的、缺乏自省的(想到「不知者不罪」,我差點在這裡寫上一句「很難說在這一時刻他們是否有罪」,考慮再三,那是胡扯。罪行不能因作案者的無意識而變得不存在)。上帝所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讓他們意識到自己曾經的作為以及對一個無辜的他人造成的影響,即他們所犯下的罪惡。上帝所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給他們一個機會,一個懺悔的機會,一個贖罪的機會,一個修正自身錯誤、拯救自己的良知和他人生命的機會。他所做的全部就是給人一個機會。從此刻開始,他退出門去,如他之前所言,做完工作我會離開。從此刻開始,你可以是你的救世主,你也可以是你的無邊地獄,一切都在於你自己。從此刻開始,人與人的反應愈加不一樣,姐弟倆是自省的、悔過的、擔心女孩的,另外三人是推脫的、功利的、憂慮自身的。在得知沒有女孩死去這一消息時,那三人歡慶有如劫後餘生,有如曾經的作為不復存在;姐弟倆仍鬱鬱寡歡,明白自己做過的事情不會因此而改變。對每個人的審判,自他離開大宅後,對每一個人的良心的審判才真正開始,而至此,每個人的良心,或者說,靈魂,已經做出了各自的選擇。

上帝給予了機會,卻缺席了審判。

他離開了那裡,來陪伴女孩。在離開之前,他說:「還有成千上萬個伊娃史密斯、約翰史密斯活在這個世界上。他們的期冀與恐懼,他們的痛苦遭遇、獲得幸福的機會,都與我們的人生交織在一起;我們的所思、所想,一言、一行。在這個世界上,我們並非獨自生活,而是對彼此都負有責任。如果人類學不會這一點,那麼很快,能教給他這些的,只有烈火、鮮血、和痛苦」。只是挽救她的生命又有什麼意義呢,如果那一家人對自己的慾念之惡毫不自知、毫無反省?救活了她,她的困境依舊繼續,她的心依舊了無生趣,她的前景依舊看不到光明。我突然想到,幾乎所有的宗教都將自殺看作一項罪孽,自殺的人死後也會有相應的懲罰;然而,這裡的上帝在一個生命以自殺的方式逝去之際,一直陪伴著她,守護著她。如果上帝是存在的,天堂就是存在的。我可以想像,甚至可以肯定,女孩的靈魂定在上帝的陪伴下去往天堂,迎來歡愉的重生。

因為,這裡的上帝看到的只有靈魂,救的只是靈魂:罪人的靈魂,苦難者的靈魂。

給罪人的靈魂以機會,給苦難者的靈魂以陪伴。

叫古爾,還是古爾德的,探長,在我還以為他只是探長的時候,我就對這個人物有了好感。堅定,充滿正義與掌控,卻不尋常,或者說不那麼規矩,多少有了那麼點隱隱的超然。我本可以在前面的文章中稱呼他探長的,但,我想實在沒必要,既然上帝的隱喻(其實已是明喻)已經這麼明顯。現在說點外延的話吧。上面的成文完全出於影片後20分鐘的思考。這影片真有意思。前面一個小時完全是推理劇的層層剝開,節奏恰好,已是吸引人,但沒有更突出的地方;除了強烈的舞台戲劇感。我喜歡這種憑藉單一場景、演員的表演和精彩的對白的呈現方式,這讓其不同於一般專注於畫面、情境營造的電影,演員的表演與對白要能撐起整個電影,而單一的場景讓這一切看起來更有趣。當每個人的講述都已完成,真相已被拼湊完整,看到後面還剩下二十分鐘,正在琢磨已經講完的故事還有什麼可說的,意外、精彩就在此時幽然而至。當時只覺得很意外、很精彩,還有一些,也許是許多的東西隱含其中,欲說還休,你很想去想明白;於是,看完之後,我就開始了思考,於是,有了這篇文章。真是個愉快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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