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cycross
2016-06-28 02:51:22
化為千風
警告:多圖。劇透。透了整五季。
-------------------以下正文-----------------
催生這篇筆記的,主要是李四和宅總的兩廂訣別。
Po主原本是帶著木然的心態去點開劇終集的。
開篇就是宅總帶著槍傷獨上天台,我當時還遺憾了一下:
倒敘嗎?把最後最虐的鏡頭一開始就交代出來了,不利於觀眾感情爆發吶。
可事實證明,po主圖森破了。
從宅總門外訣別,到李四樓頂一笑,我的指甲簡直要把手心摳破。
萬千往事湧上心頭,眼淚糊得字幕都看不清。
生離死別,負傷染血,這些事情他們早就不是第一次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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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E10】
POI這部劇套路也是蠻深的。廣大群眾看多了就會發現,基本是季中虐李四,季末虐宅總。
第一部的季中是第一虐。
當時李四被CIA的人找上門。中了兩槍,嘩嘩掉血。
宅總在趕來的路上。
李四艱難地扶著牆壁: 你別過來,想都別想。太危險。
宅總看一眼時速,抿著嘴唇又加了一腳油門:挺住。我已經快到了。
整座城市的燈火在車窗外飛速後退,羅奮強這個老司機,一輩子沒開這麼快過。
Just hold on, Mr. Reese. I』m close.
宅總的肩膀並不結實。甚至有些孱弱。
可是當李四倒向他的時候,他接得特別穩當。
這是兩人相識以來,李四第一次有生命危險。
在此之後的數年間,每一次情況危急,宅總都為他上演著那年深夜飛車的不離不棄。
只是沒想到,五年後會有一天,他只能遙遙地聽著對面樓頂的槍聲,卻再也不能去抱住正在流血的Mr.Reese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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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E02】
宅總撞開Root槍口下的路人,槍聲響後倒在地上。
這是Harold第一次在John面前疑似中槍。
至今難忘李大俠從車站大廳的另一端飛身而來的颯爽英姿。
他太快了,一路撥開著路人就像撥開壟溝上的苞米棒子,刷刷刷幾個箭步竄到馮七爺身邊,眼裡像著了火。
他一邊把槍塞進後腰,一邊急急地蹲下來,迅速而小心地在宅總身上反覆摸索,確認著有沒有受傷。
當時雞血都集中在李大俠的手伸到馮七爺的分身里去了。廣大群眾桀桀怪笑:宅宅醬要以身相許啦。
雞血是真的,感動也是真的。
當時李四衝過來那個氣魄根本就是擋我者死。
確定沒事之後,李大俠趕忙挽起胳膊,攙扶著一身病骨的馮七爺離開是非之地。
後來的幾年裡,李四為馮七出生入死,拼盡這一腔碧血,未捨得讓對方受半點委屈。
好像隻要有他的手臂挽著,身後的硝煙和烈火都只不過成了浮世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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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E23】
這次宅總是真的中槍了。
他站在天台上,面前Samaritan的特工已經扣動扳機。
電光石火之間,只聽槍手一聲悶哼,子彈打偏了,堪堪擊中Harold右肩。
Finch艱難地轉身,果然是他來了。
他單手舉槍大步而來的樣子,宛如天降神兵。
我不得不說,李四的設定實在是太蘇了。
他因為動作而揚起的黑色衣角,他單槍匹馬以一敵十的英勇身姿,他把人牢牢護在身後的英俊側臉。
這要是放在武俠小說里,李四必然是鐵骨柔情,仗劍天涯的絕世俠客。
後來回到圖書館,李四給宅總包紮好,又輕手輕腳地為他披上衣服。
這是他們在圖書館的最後一天。血色黎明的浪漫。
哪怕下一秒世界就要分崩離析,只要有Reese在身邊,Finch就一定是安全的。
可是誰又能料到,兩年後會有那麼一個時刻:
連他僅僅倒在地上都緊張得不行的他, 再也不能挽住他的胳膊送他到安全的地方去;
他在寒冷的風中流了那麼多血,他卻再也不能為他披一件衣服了。
彼時無聲,惟有目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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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E13】
剛才的天台梗,也算是POI用慣了的。
第二季也有天台。對,著名的天台拆彈。
被綁了炸彈的李四不得不拿槍威脅執意向他走過來的宅總。
李四說:這都是我的事情,跟你沒關係。
宅總眼睛不閃不避地盯著他:從這一刻就有了。我不會離開你的,約翰。
於是宅總站在了他的面前。
什麼叫生死相隨啊,旁友們。BGM怎麼還不換成你是風兒我是沙。
為什麼說這倆人天造地設。
四年前李四槍口對準宅總,說,這都是因為我的過去,我咎由自取。跟你沒關係。
四年後宅總將李四關在鐵門之後,說,站在樓頂等飛彈的應該是我,不應該是你。
爭先恐後搶在對方前面去死,兩個人都是拼了老命。
可是武力值決定了到最後宅總還是搶不過李四。
李員工這輩子什麼事都能讓著他那個一瘸一拐的闊老闆,唯獨在生死這件事上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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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後來的很多集裡,廣大群眾常常拍著大腿說,這部劇的原則已經從 「POI的安危是第一位的」 變成了 「李四的安危才是第一位的」 。
都是宅宅醬寵的啊。
就如S2E12,為了救李四出獄,一貫痛恨武器的宅宅醬,第一次顫顫地拿起了槍。
又如S3E10,為了照料重傷的李員工,宅老闆在床邊枯坐到天光漸曉。
「I』m not leaving you, John.」
這是承諾,像一道溫暖的咒語,守護著我們的孤膽英雄在血與火的荊棘路上走得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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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最後一集。
這一次,他沒有像以往一樣兌現諾言。
他拋下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毫不猶豫地。
說好的I』m not leaving you呢?
你怎麼能一聲不吭就自己走。
電腦前的迷妹們心情想必都跟李四一樣:一邊是緩緩凝結起痛苦的冰,一邊是倏然湧起滾燙的淚。
其實這個晚節不保的羅奮強,同時打破的,還有另外一個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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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E01】
那是他們在一起的第一天。宅總悶聲作大死,把人家綁了之後,上來就戳人家痛點。
李四像一隻炸毛的大貓,險些掐壞了宅總。
「我永遠也不會騙你。」
回首五年戀愛史(?),哈囉德真的沒騙過他的約翰。
可是到頭來,你卻在生死這麼重大的事情上騙他。
Finch中槍後手抖得厲害,卻在離開時還緊緊地抿著衣襟,只怕血跡被他看見。
赴死不能讓他知道。
受傷也不能。
Harold Finch, 你從來都不是什麼鐵血英雄,你何至於此。
金屬大門緩緩合上。
海平面下八十英尺,銅牆鐵壁的金庫,他把他留在了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
Po主已經哭成愚蠢。這是我見過最深情的金屋藏嬌(John)。
羅奮強你個大馬扁子。
你裝了一輩子小白兔,偏偏晚節不保,在最後一刻拙劣地扮起大尾巴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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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E22】
事實上,雖然John才是衝在前線的那個,但Harold一直做的都是自己先犧牲的準備。
God Mode. 明知道前方是死路,宅總卻一再甩開緊追不捨的李四。
最後在核電站里,他說了這樣的話:
性命相託,江山以付,原以為只會出現在武俠小說裡的蒼然俠氣,竟無數次地出現在一部科幻主題的美劇里。
我還記得第二季結束的時候,豆瓣上納蘭妙殊大大為他們二人寫過一篇長評,題目叫做《琉瑤俠客行》。
「君為我擲千黃金,惡夜執手共死生。……舉世結交何寥落,方寸道合唯有君。待吾報爾蒼生意,相攜海上臥白雲。」
轉眼之間三年過去。
壯士已酬蒼生意,無人攜手對白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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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別時,Finch的告白。
Such a good friend.
我們都知道兩人是怎樣慢慢走到今天的。
從一開始落魄特工對有闊佬兒的嗤之以鼻,到他在清晨的光線里從書架後面走出來,手裡捧著一杯他最愛的煎綠茶。
從一開始因為他追到自己的公司就立即辭職的刻意保持距離,到親手為他穿上西裝,雨夜為他撐傘。
再到兩個人一同給小熊洗澡
再到雨天一起看電影。
再到他狡猾地笑著推給他一杯深水炸彈
當時宅總正在從PTSD中復原,他挑一挑眉,頗有勇氣地接過來喝下了。
現在回頭看,羅奮強這一生啊,飲過最烈的酒,失去過最愛的人。
(小熊:他飲過最烈的酒,還遛過最野的狗)(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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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在最後說,我將人們的生活分割為點點滴滴的碎片,終於發現,那些點點滴滴才是最重要的。
煎綠茶,雨中傘,深水炸彈。
圖書館的清晨與傍晚,城市上空的飛鳥與雲,空曠的風吹過的長椅。
那是他們給彼此的無可替代和此生不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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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點滴碎片,不知道你們有沒有注意過他們兩人給對方第一次送的東西。特別甜。
【S1E11】
當時李四腿上有傷,只能坐在電腦前看宅總笨拙地出外勤。
他簡直坐不住。於是花一上午全心全意地給宅總磨了把鑰匙。
他放在嘴邊吹了吹(尼瑪啊這麼性感你是在吹不是在吻好不好),然後獻寶一般遞給他。
直守法的好市民哈囉德,從此走上越來越順手的溜門撬鎖之路。
(宅總:這是一把淬滿了李四之吻的萬能鑰匙,有毒的喔)
那個時候李四已經可以拖著腮幫子跟宅總開「勒死老闆」的壞心眼玩笑,
宅總也已經可以很get到此中趣味地一邊吃外賣,一邊挑起眉毛白他一眼。
【S1E21】
不久之後李四生日,宅總的生日禮物也是一把鑰匙。
廣大群眾對這個土豪包養前特工的橋段津津樂道,但其實這裡挺窩心的。
我們知道那天的POI是傑西卡,宅總怕勾起李四的傷心事,特地給他放了假,自己親自出外勤。
Reese走到窗邊,看到樓下就是他經常去跟中國大爺下棋的小公園,笑得那麼好看。
光怪陸離的城市裡, 漂泊太久的野獸終於有了一處可以安睡的歸巢。
我在之前的筆記里講到過,第一次見面的時候Reese問:關於我你都知道什麼?
當時Finch還帶著金絲邊的眼鏡,他稍微側側身說:Everything.
I know everything about you.
這句話對珍視之人的意義就在於此:知道他想要什麼,然後給他;知道他受過什麼傷害,然後保護他。
所以一前一後兩把鑰匙,迷之巧合。
一把打開了溜門撬鎖的大門,一把打開了被土豪包養的大門。
啊說錯了。應該是:
一把為受難的靈魂打開了冰封的心防,一把將漂泊的浪子帶到可以安睡的避風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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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E01】
POI說:你很信任你的朋友。
Finch聞言頓了頓:是。從開始到現在,他從未令我失望。
信任。
Reese對Finch更是毫無保留。
【S3E20】
Reese不信什麼人工智慧,什麼全知全能的上帝。
沒那麼多神神叨叨的么蛾子,他只信Finch.
當時正值Samaritan即將上線。哪怕下一秒就是世界末日。
我不關心你的信仰是什麼;我的信仰是你,就足夠了。
為什麼呢?因為Finch給了他一份工作,一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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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TM的模擬,如果那天Finch沒有去找他,Reese已經死了。
這份工作和目標,是第二次生命,也是整部劇貫穿始終的second chance.
A job, a purpose.
在此後五年的每一個重大時刻,John都會反覆提起。
【S1E05】
這是Reese第一次全心全意接受了這份幫助他人的工作
【S1E10】
這是Reese在重傷情況下前後都有追兵,覺得自己可能無法活著回去了。
【S2E10】
這是Reese有一天清早對Harold說的
這是第二天被警察圍困,完全沒有脫身可能的時候,砸斷通訊前的最後一句話
【S3E12】
這是John想要放棄時,讓Fusco幫忙帶的話
【S3E23】
圖書館的最後一刻。
【S4E01】
是圖書館被毀,宅總已經放棄的時候。
【S5E13】
直到最後。
Reese說出這句意料之中的台詞。
他說過無數次,如今卻是最後一次了。
Po主心口一熱,滿腦子只能想起中學課本上的一句用爛了的古詩:
報君黃金台上意,提攜玉龍為君死。
最後一程,Reese一直是帶著笑的。
TM對Finch說,你和我一樣清楚,他不可能讓你死。
之前阿好大大也說:無論是千軍萬馬,還是火箭飛彈,只要有里瑟在,必然能護芬奇周全。
是啊。他是他的守護天使,也是他無往不勝的戰神。
是他的劍,他的盾,是寒夜中為他燃盡生命的火焰,是黎明前為他化為永恆的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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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總吐槽POI是小言設定。
可是對於John來說,真的是Harold高於一切。
人類社會走向何方,人工智慧怎樣怎樣,約翰其實並不關心。
他在意的只是五年前步履蹣跚向他走來的那個三件套的小個子闊佬兒。
【S3E12】
【S3E21】
我回來,不是為了什麼世界和平,只是為了你而已。
你守望天下人,就讓我守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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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兩個人坐在空曠草地上的長椅。Finch對他說:如果你留下,最後我們可能都會死。
聽到這句話之後,Reese唇邊竟浮起一絲淡淡的笑意。
五年後,Reese目送Finch走進大門,他仍然是淺淺的笑意。
怎麼形容這樣的笑呢?
只能用兩個字的話,我覺得是 「無悔」。
這些年的不言自明,這些年的靜水流深,他彷彿把餘生所有不能伴君左右的溫柔,全都揉碎在那一抹笑容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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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old Finch,你永遠也贏不了對面樓頂上那個西裝男。
當年他自己放棄了這份工作,都能為保護你而半途折返;你就算把山搬來壓在他身上,也攔不住他為你去而復歸。
看著李四在樓頂獨擋千軍,想起前不久冰與火之歌裡雪諾在臨冬城下被敵軍圍困時倔強的背影。
都是劇中人一腔孤勇,劇外人熱淚盈眶。
不同的是,Jon Snow為一座城,John Reese為一個人。
看Reese倒在亂槍之下,心裡並沒有一絲遺憾。
因為這樣的結局,早在五年前的長椅上註定——
你願以死酬蒼生,我願以死酬知己。
一槍一彈,甘之如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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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在TM的念白里,鏡頭給到John的半個墓碑。
墓碑應該是早幾年前就立好的,冠著一個化名。
總覺得這像一個暗喻,借冰與火的一句台詞:What is dead may never die.
不是說John沒死,而是死沒死已經不重要。
如TM所言:只要被一個人記得,那麼你我或許就從未真正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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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首詩,後來被寫成歌,叫做《化為千風》:
當你佇立在我的墓前 / 請不要為我哭泣 / 我並未長眠,我不在那裡
化為千風 / 我已化為千縷微風 / 在那無垠的蒼穹 / 永不停息
我是冬季白雪上閃爍的鑽石 / 我是秋天麥浪上的暖陽熠熠 / 我是清晨時窗外的鳥鳴 / 我是黑夜裡頭頂的星光萬里
化為千風 / 我已化為千縷微風 / 在那無垠的蒼穹 / 永不停息
用它獻給Joss Carter, Scarface, Carl Elias, Root, John Reese.
以及這部永遠不會再更新的Person of Interest.
那些閃光的角色,動人的情懷,黑暗中星星之火的希望,末世里生生不息的救贖。
化為千風,懷此勿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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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關於結尾處薛丁格的宅總是否活下來這個問題,我傾向於肯定答案。
雖然「HE就是死一起」的口號喊了好幾年,但在李四這般壯烈下,如果宅總不能存活,實在是太殘忍了。
我有理由相信,從Harold踏入那扇門開始,他走過的每一步,都應該比以往更堅定;他度過的每一天,都應該比以往更幸福。
好好活,帶著他的記憶好好活。
去看義大利街頭的流金落日,去見格蕾絲的明媚笑臉,去聽最美妙的歌劇,去看最喜歡的畫展,去過他希望你過的最好的日子。
因為始終記得他這樣囑咐過他啊:
Keep yourself alive, Harold. I』ll be coming for you.
刀山火海,黃泉碧落;舍我此生,換君無虞。
In memory of John Reese.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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