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訊息
藥命俱樂部--Dallas Buyers Club

达拉斯买家俱乐部/续命枭雄(港)/药命俱乐部(台)

7.9 / 521,745人    117分鐘

導演: 尚馬克瓦利
編劇: 梅麗莎沃雷克
演員: 馬修麥康納 珍妮佛嘉納 傑瑞德雷托 丹尼斯奧黑爾
電影評論更多影評

田晨彤

2016-07-08 05:52:13

為人民服務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買不到試驗性藥物AZT的愛滋病患者Ron自己按偏方配藥,其中T肽素在美國屬於管製藥品,他只好到墨西哥、日本採購後走私入境。1987年3月,FDA全面禁止了T肽素,規定個人購買該藥只能先由醫生開處方。他將其訴至州法院。法官善良而無能為力,「你有權選擇自己的醫療服務,但該醫療服務需食物和藥品管理局批准。藥監局是為了保護人民,而非阻止他們獲得幫助。有時法律制定得不合情理。如果一個人已被認定病入膏肓,他應該有權採取任何他覺得可能有益的方法,但法律不是這麼規定的。伍德魯夫先生,我非常同情你的處境,但法庭對此無權管轄。很抱歉,駁回起訴,不予受理。」判絕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允許Ron在僅供個人使用的前提下獲取T肽素。
所以,最後救了他的,還是FDA的開明靈活。這固然以Ron死磕為必要條件,但根源還是FDA服務公眾的精神底色。我國行政機關做的如何呢?bingo~

上圖是我申請政府資訊公開時遇到的。政府網站互動區,此地無人生還。

2015年,中國版達拉斯買傢俱樂部的故事裡,行為人陸勇被控以銷售假藥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中國醫院協會副秘書長莊一強提到,印度已通過藥品專利強制許可放開了仿製「格列衛」,不需專利權人同意,其他企業就可生產;而我國,因為藥品專利強制許可的前提「公共利益目的」和「國家緊急狀態」外延模糊,實踐中難以量化,至今尚無先例。
這個原因折射出了什麼,我不敢確定。中國對藥品專利比對著作權的保護有力,除了藥廠遊說能力強,是不是還有公民社會發育差、患者自救意識弱的原因?
1980年代中後期,美國愛滋病患者發起了集體尋醫問藥的維權運動「medical activism」。相關紀錄片《瘟疫求生指南》中,維權人士說,政府沒有給我們藥物,他人沒有給我們藥物,是我們愛滋病患者自己爭取到了藥物。《達拉斯買傢俱樂部》結尾,含更少劑量AZT的混合藥物治療得到廣泛應用,拯救了數百萬生命。
Ron在新聞發佈會喊「我們會撇開你們找出治療的辦法」。民間自組織的潛力是不可限量的。互助小組裡可以「講你的感受、你的焦慮」,賣車相救。代為翻譯、填寫單據的陸勇,。
病友把牆塗紅並貼滿同性戀歌星海報,說這樣「才有節日氣氛」,Ron厭惡不已,但也不過扭頭走了。

為銷售假藥提供便利條件可能觸犯刑法。
《藥品管理法》第39條規定,「藥品進口,須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審查,經審查確認符合質量標準、安全有效的,方可批准進口,並發給進口藥品註冊證書。醫療單位臨床急需或者個人自用進口的少量藥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進口手續。」第4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假藥論處:(二)依照本法必須批准而未經批准生產、進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
《刑法》第141條2款規定:「本條所稱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規定,「明知他人生產、銷售假藥、劣藥,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一)提供資金、貸款、帳號、發票、證明、許可證件的;(二)提供生產、經營場所、設備或者運輸、儲存、保管、郵寄、網路銷售渠道等便利條件的」。
「正當防衛」「緊急避險」「期待可能性」等違法阻卻事由也不適用,出罪是難了。

據說,法學家們普遍認為,在一些國家得到許可的藥品,只因為未取得我國藥監部門的批准文號就被認定為假藥,這其實是一種行政違法行為;外國先進的物美價廉的藥,不許可就不准進口,誰弄進來就涉嫌銷售假藥,人為地給患者求醫問藥增添了障礙,應修法。
這種看法有待商榷。死生亦大矣,藥物審批再嚴都不為過,未經批准還能銷售才是草菅人命吧。再物美價廉,也得先保護專利權,否則誰還有動力研發?瑞士諾華公司雖然被迫在印度向其他廠商授了權,但中國並未強制其授權。如果借道印度佔便宜,豈止是貪婪,簡直是虛偽——還不如直接就強制許可了。進口藥價虛高的調節,應該靠市場自由、採購透明,沒必要矯枉過正、架空進口許可制度。
當然,修法是終極解決方案,但立法資源有限,納入立法規劃到修法往往需數年,不能救急。參看FDA,行政機關豈不也應審時度勢有所作為?對一些藥品採取強制許可,鼓勵病友自救組織發育。

評論